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設立杭州錢塘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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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設立杭州錢塘新區的批覆
浙政函〔2019〕39號
省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2日
官方來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設立杭州錢塘新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杭州錢塘新區。杭州錢塘新區規劃控制總面積531.7平方公里,空間範圍包括現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和現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託管管理範圍包括江干區的下沙、白楊2個街道,蕭山區的河莊、義蓬、新灣、臨江、前進5個街道,以及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規劃控制範圍內的其他區域(不含黨灣鎮所轄接壤區域的行政村)。

二、杭州錢塘新區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全方位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設」決策部署,高效發揮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級平台的帶動作用,優化資源配置,強化科技創新,加快轉型升級,着力打造世界級智能製造產業集群、長三角地區產城融合發展示範區、全省標誌性戰略性改革開放大平台、杭州灣數字經濟與高端製造融合創新發展引領區。

三、杭州錢塘新區要堅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按照「一個平台、一個主體、一套班子、多塊牌子」的體制架構,保持原有3個國家級牌子(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區、蕭山臨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不變,同步撤銷區域內省級以下產業平台牌子。杭州錢塘新區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遵循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總量,依法依規設置。

四、杭州市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創新發展方式,落實重點工作任務,抓緊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加快推動杭州錢塘新區高質量發展。

五、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加強對杭州錢塘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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