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 (四庫全書本)/卷120
浙江通志 卷一百二十 |
欽定四庫全書
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
職官〈十〉
國朝官制
文職〈上〉
總督部院 巡撫都察院
大清會典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僉都御史俱不専設但為直省總督巡撫兼銜遇補授應兼職銜吏部議擬具題請
㫖要皆因事設裁隨地分並厯年員額不一
總督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康熙八年裁九年復設二十三年改併福浙總督雍正五年以浙江巡撫〈臣〉李衛陞授浙江總督兼兵部右侍郎六年加兵部尚書晉太子少保十年以安徽巡撫〈臣〉程元章陞授浙江總督仍兼兵部右侍郎其福浙總督專轄福建一省十二年冬仍設福浙總督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一員雍正五年以浙江巡撫授為浙江總督兼兵部右侍郎管理巡撫兼右副都御史事十二年冬浙江總督〈臣〉程元章以總督銜專管巡撫事
觀風整俗使
浙江等處觀風整俗使右僉都御史一員
雍正四年內閣九卿奉
上諭専遣一官前往浙江省問風俗稽察奸偽勸導懲治務使士庶歸於謹厚以彰一道同風之治其應給何等之銜著九卿詳議具奏欽此欽遵會議得唐貞觀八年置觀風整俗使分遣李靖等巡省天下觀風俗之得失今奉
命前往浙江省問風俗稽察奸偽應授為浙江等處觀風整俗使以原銜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奉
㫖依議嗣於雍正八年奉
㫖浙江風俗已漸改移又有總督李衛善於訓導不必再遣觀風整俗使欽此停差
提督學政
提督兩浙等處學政一員
大清會典順治九年題准提學官須正已潔操矢公矢愼務得眞才不許曲狥情面考試生員必嚴加校閲童生入學遵定名數考取或遇人才偶乏寧缺額毋濫收又題准提學奉
勅專督學政各撫司官不許侵伊職掌行事提學巡厯所屬不許泛受民詞嵗科兩考定以三年內報完十八年議准提學有積習十𡚁嗣後考核時俱註剔除十𡚁字様方許囘院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議准提督浙江學政改用翰林官於侍讀侍講諭德洗馬中允贊善內開列職名送吏部具題
巡按御史
巡按浙江監察御史一員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直省各差巡按御史一員一年一次更替七年題准巡按暫行停止八年題准復差巡按御史一年六個月差滿更替十年議准巡按概行停止十二年題准復差巡按於各部院衙門內不分新舊理事官郎中以下吏部都察院會同考選才能清廉品望素優者授為御史差遣十五年議准巡按所屬地方應巡厯周徧以訪民生利害有司賢否十八年議准停差
巡鹽御史
巡視兩浙鹽漕御史一員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定兩浙差御史一員巡視鹽課八年題准巡鹽御史一年一次更差十年停差責成各運司督理鹽務十二年議准仍差御史巡視康熙六年議准巡視鹽課於六部郎中員外郎及監察御史內選擇賢能官各一員差遣八年議准停六部官員差遣仍差御史十年議准巡鹽御史不拘滿漢毎處止差一員十一年議准停差御史稽察題報事宜歸併巡撫十二年議准巡撫事務殷繁鹽差勢難兼理仍差御史巡視
雍正二年以副都御史謝賜履管理兩浙鹽務四年吏部以兩浙鹽務員缺開列具題六月初九日奉
㫖兩浙鹽課事務著巡撫李衛兼理九年交署總督李燦署理十年著總督程元章管理十三年七月奉
㫖兩浙鹽務交浙江布政使張若震管理
織造府
督理杭州織造一員
大清會典杭州有織造局嵗織內用縀疋並制帛誥勅等件各有定式順治三年差官督理織造事務年終將用過工料錢糧造冊報部奏銷十一年令制帛誥勅駕衣着各該布政司織解其餘暫停二年各差撤回十三年復差官督理織造順治初織造事務並錢糧俱屬戶部管理八年題准織造事務歸工部管理康熙三年織造錢糧俱歸戶部督闗
督理杭州北闗一員
大清會典本朝設闗𣙜稅歴年建革不一有徴商稅者有徴船料者有兼徴船料商稅者所收課稅解歸戶部凡差官監督順治元年題准各闗專差戶部漢司官一員照例撰給
勅書精微批文四年題准杭州闗差兼差滿洲漢軍漢官八年定各闗專差漢官一員康熙四年題准各闗稅俱交地方官管理北新闗歸浙江布政使徴收稅課七年題准北新闗改𨽻兩浙運使八年覆准各闗仍令六部滿漢官員論俸掣差十四年議准選差賢能官員十八年覆准仍論俸差遣凡闗差一年為滿到任回部俱量地逺近限定日期康熙五十五年奉
㫖杭闗錢糧著交與該撫監收雍正七年總督〈臣〉李衛
題准北闗稅務交與杭州織造兼管
督理杭州南闗一員
大清會典國家𣙜稅屬工部者一曰杭闗逓年差官督理順治初差工部漢司官一員四年歸併戶部八年仍歸工部十二年添差滿司官一員康熙四年歸併地方官管理八年復差滿漢司官六部兼差十一年題准杭闗不拘滿漢止差司官一員康熙五十五年奉
㫖杭闗錢糧著交與巡撫監收雍正七年總督〈臣〉李衛題准將南闗稅務交與杭州織造兼管
督理兩浙海闗一員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四年覆准浙江省設滿漢海稅監
督一員筆帖式一員
康熙六十一年奉
㫖以巡撫兼理今俱由巡撫題委監收
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會典布政司正官布政司㕘政㕘議
布政使一員
大清會典舊設左右布政使各一員康熙六年裁一員
改稱為布政使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理問一員 廣濟庫大使一員廣濟庫副使一員
舊有都事一員檢校一員副理問一員司獄一員寳源局大使副使各一員後裁
大清會典㕘政㕘議舊設左右康熙六年止稱㕘政㕘議各省員數因事添革不一凡㕘政㕘議名曰守道
督理全浙糧儲道一員
大清會典順治初年設漕儲道一員專轄糧運十年裁漕儲道添設浙江糧道一員輪徴輪解凡督徴漕糧修造船艌僉運交兌督押鈐束領運官丁俱係糧道職掌別衙門不得干預十二年覆准漕運錢糧盡歸糧道專管十五年裁浙江糧道一員復設漕儲道一員十六年覆准漕儲道催重儹空糧道專司僉選追比督運諸務十七年覆准糧道不得別委使專司漕務毋悞職掌康熙四年裁漕儲道〈詳見漕運〉
庫大使一員
〈謹按糧儲道舊以㕘政㕘議繫銜今為副使道查舊浙江通志敘於布政司之後各守道之前今仍之〉
分守杭嘉湖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九年復設二十四年又裁
分守寧紹台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
分守金衢嚴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九年復設三十九年又裁四十九年復設五十七年又裁雍正十二年題請復設改為分巡道
分守溫處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
提刑按察使司
大清會典按察司正官按察使副使僉事提學道按察使一員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大清會典副使僉事各省員數因事添革不一凡副使
僉事名曰巡道
提學道一員
大清會典或副使或僉事無定銜
浙江提學道於康熙二十三年議准改用翰林官為提督學政
清軍驛傳道一員
大清會典直省設有驛傳專供往來公差員役持奉兵部勘合火牌驗明照數應付其需用馬驢車船人夫什物等項因地衝僻酌量設置或設驛丞專管或屬州縣官兼管或令武職官帶管俱責成各該督撫驛道稽察懲治〈詳見驛傳〉
康熙元年裁十二年復設四十九年題准驛站事務歸併運司改運司為鹽驛道
分巡杭嚴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十三年復設二十一年為海宇已寧等事又裁
分巡嘉湖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
巡海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
分巡寧紹道一員
康熙九年設二十三年改為寧紹台道
分巡紹台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
分巡寧台溫海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紹台道改設
分巡台海道一員
康熙十一年改寧台溫海道設康熙二十四年改為分巡寧台道
分巡寧台道一員
康熙二十四年改台海道為寧台道雍正四年併為寧紹台道
分巡金衢道一員
康熙元年裁
〈謹按以上分巡各道皆舊設已奉裁改其現在復設增設及原設者並列於左〉
分巡杭嘉湖道一員
雍正四年內閣大學士朱軾奏請於杭嘉湖三府總設巡道奉
㫖准行
分巡寧紹台道一員
舊為分巡寧台道雍正四年內閣大學士朱軾奏請將紹興一府改屬寧台道管轄奉
㫖准行
分巡金衢嚴道一員
雍正十二年題設
分巡溫處道一員
康熙六年裁九年復設
鹽驛水利道
兩浙都轉鹽運使司兼理驛傳水利道一員
勅修兩浙鹽法志兩浙都轉鹽運使司管鹽法道事運使一員𨽻浙江全省江南蘇松常鎮徽五府江寧溧陽一縣及廣德州江西之廣信府屬康熙四十九年戶部覆准將浙江驛傳道裁併運使兼管改為鹽驛道
雍正四年浙江巡撫〈臣〉李衛題請將所屬水利責成該道統轄等因吏部議覆奉
㫖依議
寧紹溫台分司運副一員
舊有溫台運判一員康熙二十四年奉裁將寧紹運副改為寧紹溫台分司
嘉興松江分司運判一員
舊有松江分司運同一員康熙十六年裁四十三年部議將松江分司事務交與嘉興分司運判接管
經厯一員 將盈庫大使一員杭州鹽倉批驗所大使一員
紹興鹽倉批驗所大使一員
松江鹽倉批驗所大使一員
嘉興鹽倉批驗所大使一員
仁和場鹽課大使一員 許村場鹽課大使一員袁浦場鹽課大使一員 青村場鹽課大使一員下砂場鹽課大使一員 下砂二場鹽課大使一
員〈雍正六年題准復設〉 錢清場鹽課大使一員
三江場鹽課大使一員 曹娥場鹽課大使一員石堰場鹽課大使一員 鳴鶴鹽課大使一員清泉場鹽課大使一員 大嵩場鹽課大使一員穿山場鹽課大使一員 西路場鹽課大使一員鮑郎場鹽課大使一員 海砂場鹽課大使一員蘆瀝場鹽課大使一員 橫浦場鹽課大使一員雙穗場鹽課大使一員 永嘉場鹽課大使一員
〈雍正六年題准復設〉 長林場鹽課大使一員
長亭場鹽課大使一員 黃巖場鹽課大使一員杜凟鹽課大使一員〈雍正六年題准復設〉
舊有知事一員溫州批驗使一員仁和場副使一員玉泉場大使一員南監場大使一員北監場大使一員下砂三場大使一員西興場大使一員長山場大使一員節次奉裁雍正六年題准場員並庫大使批驗所大使俱於候補候選同知通判州縣等官內家道殷實者管理
海防兵備道一員
雍正十一年四月工部等為備陳塘工等事會覆內大臣海望等奏稱浙省海塘添設官兵宜專責成議設道員一員請加以海防兵備副使道職銜凡海塘文武官兵俱聽其調用沿海地方州縣等官亦令兼轄等語應准其新設海防兵備道鑄給闗防撰給傳勅以昭職守奉
㫖依議
杭州府〈領縣九〉
知府一員 東西海防同知一員〈駐劄
海塘〉 捕盜同知一員
理事同知一員 督糧水利通判一員舊有船政同知一員雍正二年奉裁舊有通判三員一管糧一水利一局糧今併為一舊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舊有訓導二員康熙四年並裁十五年復設一員〈以下十府並同〉
經厯一員 知事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稅課司大使一員 城南稅課司大使一員城北稅課司大使一員 江漲稅課司大使一員
武林驛丞一員 呉山驛丞一員
舊有倉大使三員織染局大使一員裁
錢塘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設
以下八縣訓導同不複載〉 典史一員
浙江驛丞一員 西溪稅課司大使一員安溪奉口稅課司大使一員
仁和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橫瑭臨平稅課司大使一員
海寧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赭山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二員康熙三十八年裁一員
富陽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會江驛丞一員
餘杭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臨安縣
知縣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於潛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
五年復設以下二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新城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昌化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嘉興府〈領縣七〉
知府一員 海防總捕同知一員〈駐劄
乍浦〉 乍浦理事同知一員〈雍正
六年題設〉 總捕同知一員〈駐劄王江涇雍
正十二年題設〉 通判一員
舊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稅課司大使一員西水驛丞一員
舊有織染局使一員倉大使一員裁
嘉興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六縣同〉 管糧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九
年復〉 典史一員
秀水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管糧主簿一員 王江涇巡檢一員典史一員
舊有杉青閘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嘉善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管糧主簿一員 典史一員
海鹽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九年復康熙三十九年又裁
石門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主簿一員 典史一員
皂林驛丞一員
平湖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管糧主簿一員 白沙灣巡檢一員
乍浦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桐鄉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青鎮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九年復康熙三十九年又裁
湖州府〈領州一縣六〉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駐劄烏鎮〉 管糧通判一員
舊有同知二員通判二員各裁一員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舊有驛丞一員倉大使一員並裁
烏程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五縣同〉 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九年復下三
縣同〉 後潘村巡檢一員
大錢湖口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歸安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主簿一員 璉市司巡檢一員典史一員
長興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主簿一員 四安司巡檢一員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二員順治十六年裁一員
德清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主簿一員 新市司巡檢一員典史一員
武康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安吉州
知州一員 通判一員
舊有州同知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學正一員 訓導一員
吏目一員 天目山巡檢一員孝豐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寧波府〈領縣六〉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駐劄大嵩所〉 糧河鹽政通判一員舊有通判二員順治七年裁一員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司獄一員
四明驛丞一員
舊有巡檢二員倉大使一員車廏驛丞一員照磨一員並裁
鄞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四縣同〉 杖錫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主簿一員順治三年裁〈以下四縣同〉有甬東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慈谿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松浦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向頭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奉化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塔山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二員康熙二年裁一員
鎮海縣〈舊名定海縣康熙二十七年改今名〉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管界司巡檢一員 穿山司巡檢一員
長山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四員裁一員
象山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雍正二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設〉
訓導一員〈順治十六年裁康熙四年復設〉石浦司巡檢一員趙嶴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定海縣〈本昌國衛康熙二十七年立縣改名定海〉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岱山巡檢一員
沈家嶴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寳陀司巡檢一員雍正二年裁
紹興府〈領縣八〉
知府一員 清軍總捕同知一員〈駐劄
大嵐山地方〉 鹽政水利通判一員舊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蓬萊驛丞一員
舊有倉大使一員裁
山隂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四縣同〉 白洋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三江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會稽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東闗驛丞一員
蕭山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漁浦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西興水驛丞一員
諸暨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餘姚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三山司巡檢一員 廟山司巡檢一員中村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眉山司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上虞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梁湖壩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黃家堰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嵊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下新昌縣同〉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五年裁十五年復下新昌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新昌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台州府〈領縣六〉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 糧捕通判一員
舊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舊有照磨一員司獄一員赤城驛丞一員倉大使一員並裁
臨海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五縣同〉 典史一員
黃巖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長浦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天台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
五年復以下二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仙居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寧海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五員朱家嶴驛丞一員並裁
太平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三員並裁
金華府〈領縣八〉
知府一員 糧捕通判一員
舊有同知一員康熙五十九年裁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舊有照磨一員司獄一員倉大使一員雙溪驛丞一員並裁
金華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三縣同〉 典史一員
蘭谿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平渡司巡檢一員雍正二年裁瀫水驛丞一員康熙四十一年裁
東陽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義烏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永康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下三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驛丞一員裁
武義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浦江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湯溪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衢州府〈領縣五〉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雍正十二年題請復設分防青湖峽口仙霞等處駐劄峽口〉通判一員
舊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照磨一員
司獄一員 上航埠水馬驛丞一員舊有倉大使一員裁
西安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設
龍游縣同〉 典史一員
舊有嚴剝巡檢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龍游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湖鎮司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亭步水馬驛丞一員
江山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下二縣同〉
訓導一員 仙霞闗東山司巡檢一
員 典史一員
廣濟渡水馬驛丞一員
常山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開化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金竹嶺巡檢一員 典史一員
嚴州府〈領縣六〉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
舊有通判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富春驛丞一員
舊有照磨一員司獄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倉大使一員裁
建德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二縣同〉 典史一員
淳安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以下四縣同〉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遂安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壽昌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
五年復設以下二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桐廬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桐江驛丞一員
分水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溫州府〈領縣五〉
知府一員
清軍海防總捕同知一員 鹽捕通判一員
舊有通判二員裁一員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司獄一員
舊有照磨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有嶺店驛丞一員雍正六年裁改玉環巡檢有倉大使一員裁永嘉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典史一員
舊有象浦驛丞一員裁
瑞安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下三縣同〉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一員裁
樂清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窰嶴嶺驛丞一員舊有驛丞三員裁二員有巡檢二員並裁
平陽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二員裁
泰順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處州府〈領縣十〉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
舊有通判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有推官一員康熙六年裁
儒學教授一員 訓導一員
經厯一員 括蒼驛丞一員
舊有照磨一員司獄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有倉大使一員裁
麗水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
下九縣同〉 典史一員
縉雲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驛丞一員裁
青田縣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四年裁十五年復以下七縣同〉
訓導一員〈順治十六年裁康熙四年復〉典史一員
舊有驛丞一員裁
松陽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遂昌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一員裁
雲和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龍泉縣
知縣一員
舊有縣丞一員康熙三十九年裁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順治十六年裁康熙四年
復以下三縣同〉 典史一員
舊有巡檢一員裁
慶元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景寧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宣平縣
知縣一員 儒學教諭一員
訓導一員 典史一員
玉環
溫台玉環清軍餉捕同知一員〈雍正六年設〉
巡檢一員〈雍正六年設〉
武職
舊浙江通志駐防杭州固山額眞掌平南將軍印順治五年任八年奉裁十六年以昂邦章京鎮守杭州等處將軍〈詳見兵制〉
大清會典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設官兵鎮戍其統馭官軍者曰提督總兵官其總鎮一方者曰鎮守總兵官其協守地方者曰副將次曰㕘將又次曰遊擊曰都司曰守備或同守一城或分守專城下及千總把總亦有分汛備禦之責皆量地形之險易酌兵數之多寡其間隨時度務因革不一〈詳見兵制〉
大清會典國家軍旅之事專任武臣其在直省者以文臣監督曰總督曰巡撫曰副使道僉事道厯年裁復不一
〈謹按武職官制額設員數及歴年裁改添設分汛撥防事宜詳見兵制志內茲不複見〉
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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