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關於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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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關於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 公告〔2018〕26 號 2018年4月9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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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6號(關於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減輕企業負擔,海關總署決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對2018年4月10日(含)以後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出口貨物,海關不再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請相關企業在2018年4月30日前儘快到海關打印4月10日之前預結關的、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原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相關系統將於4月30日起停止運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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