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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2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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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2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2018〕32 號
2018年4月27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2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2018〕32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以下簡稱《信用辦法》)已於2018年3月3日對外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海關認證企業標準》(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82號)作為《信用辦法》配套執行文件繼續有效。海關按照《信用辦法》和《海關認證企業標準》對企業實施認證。

二、2018年4月30日之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25號)規定認定的失信企業,在適用失信企業管理滿1年且未再發生《信用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的,海關將其調整為一般信用企業。

三、企業因進口禁止進境的固體廢物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的,1年內不得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已經適用認證企業管理的,海關應當向下調整企業信用等級。

四、在海關備案的報關企業分支機構,其信用等級應當與所屬報關企業信用等級保持一致,報關企業應當對其分支機構行為承擔相應的信用管理責任。

五、非當年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非報關企業、報關企業,上一年度無進出口業務,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分別累計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海關比照《信用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將企業認定為失信企業。

六、海關發現高級認證企業有涉嫌違法情事或者存在管理風險,可能影響企業信用管理的,可以參照《信用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對高級認證企業實施重新認證。

七、海關通過「互聯網+海關」(http://online.customs.gov.cn),按照《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表》(詳見附件)內容,向社會公示在海關註冊登記或者備案企業的信用信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通過「企業信用狀況」欄目查詢相關企業信用狀況。也可通過「中國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查询。

八、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海關公示的企業信用信息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供書面說明或者證明材料。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提交材料應當由本人簽名,海關驗核異議人身份證件原件;異議人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提交材料應當加蓋本單位印章。

九、認證企業發生信用等級調整的,應當將原《認證企業證書》交回海關。無法交回的,由海關公示作廢。

企業遺失《認證企業證書》的,可以向原發證海關申請補發,遺失證書由海關公示作廢。

十、《信用辦法》和《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中的「1年內」,根據企業信用等級調整情形,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計算:

企業信用等級向上調整為認證企業的,自海關接受企業申請之日起倒推12個月計算;企業信用等級向下調整的,以最近一次海關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倒推12個月計算。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相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8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表

海關總署

2018年4月27日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表


一、企業在海關註冊登記信息

企業中文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工商註冊地址、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海關首次註冊日期、註冊海關、行政區劃、經濟區劃、經濟類型、經營類別、行業種類、年報情況、海關註銷標誌、報關有效期。

二、海關對企業信用等級的認定結果

企業信用等級、認定時間、《認證企業證書》作廢情況。

三、海關對企業的行政許可信息

企業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行政許可決定書名稱、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許可證書名稱、許可編號、許可內容、許可決定日期、有效期(自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許可機關。

四、海關對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

企業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案件性質、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類別、處罰內容、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日期、處罰機關。

五、海關與國家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信息

(一)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名錄。

企業中文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海關、認定日期。

(二)海關失信企業名錄。

企業中文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海關、認定日期。

(三)國家有關部門聯合懲戒企業名錄(海關實施的聯合懲戒)。

企業中文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海關、聯合懲戒有效期(自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

(四)國家有關部門聯合激勵企業名錄(海關實施的聯合激勵)。

企業中文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海關、列入日期。

六、海關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

企業中文名稱、海關註冊編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海關、列入日期。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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