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85號(關於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入倉清單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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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85號(關於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入倉清單有關事項) 公告〔2018〕85 號 2018年7月5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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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85號(關於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入倉清單有關事項)
為進一步便利企業辦理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入倉海關手續,海關總署決定,對己使用保稅核注清單(或核增核扣表)辦理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入倉手續的,無需向海關提交《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入倉清單》、《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出倉清單》。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7月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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