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48號(關於《進口藥品通關單》等7種監管證件實施聯網核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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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48號(關於《進口藥品通關單》等7種監管證件實施聯網核查的公告)
公告〔2018〕148 號
2018年10月29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藥監局
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48號(關於《進口藥品通關單》等7種監管證件實施聯網核查的公告)

公告〔2018〕148 號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進口藥品通關單》等7種監管證件實施電子數據聯網核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麻精藥品進出口准許證(包括麻醉藥品進口准許、麻醉藥品出口准許、精神藥物進口准許、精神藥物出口准許),進口醫療器械備案/註冊證(包括醫療器械註冊證、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以及《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聯網核查。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杭州、青島海關開展《進口藥品通關單》和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藥品進口准許證》《藥品出口准許證》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聯網核查試點。

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發上述證件,將證件電子數據傳輸至海關,海關在通關環節進行比對核查,並按規定辦理進出口手續。聯網核查實施前已簽發的證件,企業可憑紙質證件在有效期內向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

四、報關企業按照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的規定,可採用無紙方式向海關申報。因海關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需要,或計算機管理系統、網絡通信故障等原因,可以轉為有紙報關作業或補充提交紙質證件。

五、企業可登陸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查詢證件電子數據傳輸狀態。

六、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為聯網核查的技術支持部門。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聯繫方式: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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