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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對陳亮的取保候審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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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
取保候審決定書

海公(網警)取保字〔2020〕001號

2020年6月11日於海口市
發布機關:海口市公安局(發給陳宇鎮;後被陳宇鎮公開)

海口市公安局

取 保 候 審 決 定 書

海公(網警)取保字〔2020〕001號


犯罪嫌疑人陳亮,性別男,出生日期1996-5-20,住址海南省三亞市南新農場東一住宅區9A棟1-055室,單位及職業無,聯繫方式15607569770。

我局正在偵查2020-6-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2020年6月11日起算。犯罪嫌疑人應當接受保證人的監督/交納保證金(大寫)壹萬元。

海口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1日


海口市公安局發布的取保候審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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