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學校紀略
一、略史
[編輯]清華學校由前清辛亥年外務部與學務部奏設。先是戊申歲(一九〇八年)美國國會通過減輕中國應付美國庚子賠款美金二四四四〇七七八元八一,爲美金一三六五五四九二元六九,餘款還之中國,吾政府感其美意,許自初退還賠款之年起,四年以內,每年派學生一百人赴美留學,第五年後,在認解賠款期內二十九年,每年派留學生至少五十人,是年袁世凱氏訂遣派游美學生章程,謂外務部應負設立預備學校及委任游美學生監督之責。游美學生之資格,規定須具普通知識,品行端正,身體健全,身家清白,年齡相當,中文能作論說,能知中國文學及歷史之大概,英文與普通各科學程度能入美國大學及專門學校,體格須經西醫檢驗。此項學生,以十分八習工藝、農學、機械、工程、礦學、理化、鐵路工程、建築學、銀行學、鐵路管理學等,其十之二則專習法律及政治學。此章程遞達美國,大爲其內務部所滿意。逾年(一九〇九年),吾外務部卽會商學部,設「游美學務處」於北京,以周自齊爲總辦,唐國安、范源廉爲會辦,十月,建「遊美肄業館」於清華園。次年(一九一〇年)十二月,改名「清華學堂」。辛亥(一九一一年)春,校舍工事漸竣,定於四月開學,卽在北京舉行入學試驗,取學生四百六十人,由外務部任唐國安爲校長,周詒春副之,胡敦復(現大同學院院長)爲教務長,時分班次以學生程度爲標準,以五分三入中學,餘入高等,暑假後,以張伯苓爲教務長。逢大革命事起,學生多離校歸家,翌年(一九一二年)國事大定,乃於五月一日上課,改名「清華學校」。時政府停解賠款,校費無所從出,校長唐君奔走籌措,勉力支持,勞苦過甚,又逾年(一九一三年),以心疾死,全校惜之,爲立紀念碑於校內,於是周詒春繼爲校長,趙國材副之。
二、地址
[編輯]校址在北京西直門外西北約三英里許之清華園,此園乃道光第五子惇親王故產,地廣三百七十五畝,適於學校之用。海淀在其西南,商務甚盛。玉泉山頤和園在其西,頤和園相距約七英里。南口諸峯在其北,圓明園則相距二里耳。癸丑歲,校舍擴張,更得鄰近之暢春園,或名四親王邸,地廣約四百八十畝。故校址頗宏敞,圍以堅垣,中有亭池山水,風景極佳。柳樹無慮數萬株,遍植園內,故空氣清新,宜於衞生。校外附近之地,亦沿途植楊柳,極潔淨,柳枝拂地,整齊劃一,雖都市公園不過也。凡至校者,由西直門外乘京張火車,十分鐘可到,車價一毛;人力車須繞道海淀,價稍昂;乘驢可取捷徑,價二毛。近校中與北京汽車公司立約,每星期日開往返京校間之電車一次,交通愈便利矣。
三、款項
[編輯]校中經費,由外交部於美國退還賠款美金一〇七八五二八六元一二項下撥充。每年支出並留美學生經費,爲數頗巨。
四、班次
[編輯]張伯苓爲教務長時,分中等科爲五年級,高等科爲三年級,及革命後,依新章改爲高、中兩科各四年級。現所有學生,依年級程度,分爲八班,共約五百人。
五、校長履歷
[編輯]校長周詒春,字寄梅,安徽休寧人,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生,留學美國,一九〇九年,畢業於耶魯大學,逾年,得威斯康新大學碩士學位,歸國,曾充上海聖約翰大學及吳淞復旦公學教習。副校長趙國材,字同潭,湖南長沙人,亦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生,留學美國,得威斯康新大學碩士學位,歸國,曾充上海商業學校及吳淞復旦公學、長沙省立三公校教習。
六、名師與良師
[編輯]校中近有中國教師及特聘美國教師各若干人,均曾受高等教育,富於教授經驗。中教師如王文顯(留學英京倫敦大學)、巢坤霖(同上)、刁德仁博士(同上)、梅貽琦(留學美國韋塞斯特高等工業學校)、饒鹿樵、李壽先、孟憲成。西教師如得魯博士、斯密司氏、披厄勒氏、赫得森氏、丹頓博士、萬邊斯卻登女士,皆一時之選也。而以王文顯之英文文學、刁德仁博士之萬國公法,爲尤擅勝場。萬邊斯卻登女士,尤善教授,不易得。
七、課程及教授法
[編輯]課程注重個別教育,實行預習主義,甚有成效,近於高等班採取美國流行之分組式教育。分組式者,分畢業前必修之科學爲十八組半,每組於一年中每星期上課四小時;半組則或一年中每星期上課二小時,或半年中每星期上課四小時;四分一組,則或於一年中每星期上課一小時,或半年中每星期上課二小時。凡學生在中學畢業時,應先習完二組,入高等班第一二年,至少每年須習四組又四分之一,第三四年,至少每年須習四組。又於此十六組半中,有必修者十二組,選修者四組半,茲錄其分配表如下:
(圖表點撃此處)
上法如學課之中,使學生有各就所近,自由選擇之機位,故學生得各遂其自然之趨向,以習其所願習所須習之學課,無普通所行籠統教育之弊。校中又慮學生之不善於自爲選擇,特刊小冊指示其選習應注意之點,切戒不可輕率決定,旣決定後,而欲中止或改習他組者,必須經教務長許可。其在未成年者,自己無選擇權,由其保證人與校中教務長商同代爲決定之,其立法可謂周到矣。計分數之法,以平日及小考成績作百分之七十,大考成績作百分之三十計算,故平時成績甚爲重要,所以救現今學生偏重大考之弊也。凡分數在七十分以上者爲合格,准其升級;六十分以上者,由教師察其缺點,指令補習,於三月內再行考試,不及六十分者留級。凡各科分數均在八十分以上者,於次學期,得商之教務長,於課外加習一組,不作正課,然能每年加習一組,則留美時可直接入其大學之第二年級,固不爲無益也。
八、管理法
[編輯]校中管理各法,多本於新教育原理,精神貫注,無敷衍欺詐之弊。其管理注重改良氣質,造成純正之品行。其實施之寬嚴,依年級高下而定,如中學自修有定時,高等自修不定時間;中學生星期日亦不准外出,高等生則准其自由外出,是其例也。
關於衞生之規定:(一)凡衣物用具,按日由齋務員檢查,分別潔穢,立簿登記。(二)每週洗衣一次,逢星期一由洗衣人走取,星期六送回。(三)校內附設醫院一所,學生醫治,概不收費,出外就診,病癒後須由校醫驗明,確已無病,方准入校。(四)學生有病往醫院,進院出院,一聽醫員之指揮,不得隱忍不言,或私自用藥,以防危險。(五)醫院內之病人臥室,非醫員許可,學生不得擅入。(六)學生患病,經醫士認爲應在校外診治者,卽刻出校。
關於請假之規定:(一)凡假日,除暑假外,如無家屬或保證人證明信件,不准在外寄宿。(二)學生非有特別緊要事故,不得請假。請假時必由父兄或保證人先行直接致書本校齋務處,切實申明事由之緊要,加蓋名章爲憑,方可照准;倘無函,或函無名章、事由及事由不緊要者,一概不准。其已假出而事故發生於臨時者,須由父兄或保證人聲明不能先期回校之理由,倘所申明之理由並不充足,仍以逾限及曠課論。(三)學生值上課、或自修、或運動、或演說時,因時不到,必須請假者,應得齋務處許可。(四)病假須持校醫證書始能准假,否則以曠課論。
關於學生家信之規定:(一)學生與家屬應當通信,至疎月必二次(卽二星期寄一次),不得再少。其家屬住京,不時回家者,每月亦須寄信一次。(二)如不照章與家屬通信者,查出後,由齋務處督其面書,以示相當之罰。
關於來賓參觀之規定:(一)介紹外賓到校參觀,須依左列各項:一、凡欲參觀本學校者,須經職員許可;二、欲參觀教室者,須經職員或教員許可;三、參觀教室時,不得談話、吸煙及涕唾於地;四、如攜幼童、僕從,不得同入教室。(二)來賓參觀課室,非有教員命令,學生不必起立。
關於退學事項之規定:(一)國文班、英文班兩年不能升級者。(二)學生考試總平均分不及五十五分者。(三)各項考試有懷挾、傳遞、亂號、槍替等弊者。(四)患神經病或他傳染病,或體質太弱者。(五)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者。(六)對職員、教員傲慢,不服訓誨者。(七)記大過三次,或小過九次者。(八)行爲有傷本校聲譽者。(九)假冒父母或保證人來函請假者。(十)請假出校逾期過久者。(十一)嫖賭者。(十二)私藏不應有之物品者。(十三)經教職員公議,認爲不堪造就者。
此外又有禁止早婚之規定,凡不遵者,停止肄業,在美國則停止官費,觀此可知其管理之精神,殊有不可與他校相提並論者矣。
九、課外事業
[編輯]校中經費充足,人才亦衆,故課外事業異常發達,近方建築圖書館、體育館、科學館、大禮堂,規模均極宏壯。其已舉行之課外事業,茲略述之:
(甲)圖書館藏書甚衆,定章常日上午、下午、夜間各開門一次,星期六則惟上午開門,星期日則惟夜間開門。新刊雜誌及各種參考書不准借出,其得館長特許於閉館後借出者,必於下次開館前送還。又除中學一二年級生外,有借書或雜誌二種之權利,以二星期爲限,據調查,該館每月借出書籍在六百種以上,購入亦二百餘種。
(乙)學生儲蓄銀行,以養成學生節儉儲蓄習慣,實習經濟行爲而設立。存款分定期、活期兩種,活期自一角起碼,至少須存二月以上,定期款暫作常年一釐起息,將來有餘利,或議加息,或捐助慈善事業。在校中購物,可以該行支票代價。其行中辦事時間,除星期六、星期日及其他假日外,每日一時至二時半。
(丙)學生信件室,設於齋務處,爲一郵櫃,學生每人一格,前後標寫姓名,以便記認,學生自購櫃面用鎖,自可啓閉。凡私啓別人信格者,察出重罰。櫃後總鑰由齋務處收存。每日郵件到時,分別納入櫃中,通知學生來取,此法於學生通信之安全,頗有關係。
(丁)園內信箱十所,以謀師生或學生間通信便利而設立,每日遞信五次,星期日遞信二次,皆不收費。惟應由郵局收發,或繁重緊要,及姓名住址寫不明晰、碎紙小條不便蓋印者,均不寄遞。
(戊)強迫運動,每星期二三四下午四時至五時實行之。校章凡在高等畢業者,必須經初級運動,此運動計十項,五項能合格者,准其畢業。其及格標準,除足球、籃球外,百碼競走十四秒,五英里野跑四十分,體力三百點,八百八十碼競走三分,十二磅鐵球二十呎,高跳四十五吋,拳術七十分,箭術十點。每年學生須至校醫處檢視體格一次,又舉行體力試驗一次,以覘身體上有無實在之進步。春季開運動會一次,中等科幼年生,亦每年開運動會一次。
(己)兵操隊,去年成立,於星期一二操練之,附屬有銅器隊。童子軍亦去年成立,辦理甚有成效,有笛鼓隊屬之。
(庚)俱樂會,每學期校中開俱樂會二三次,師生咸集禮堂,或請名人演說,或請人變戲法,盡歡而散,故師生間相會之時甚多,而隔閡甚少。
(辛)演講會,校中常請中西名人蒞校演講,如最近由美來華之麥顧黎教授,亦校中敦聘者也。又每隔二三星期,校長至禮堂訓話一次,凡學生平日失當之處,一一述之,使得矯正。
(壬)社會服務,校中前派學生築路於校舍附近,海內皆稱美之。近因籌辦松坡圖書館事,由校長提議,每學生捐洋一元。
(癸)雜誌,校中所辦者,有年報、月報二種,銷行各處,皆教員學生共辦者也。
十、自動事業
[編輯]以上猶言教師主持之事業也,學生自動之事,亦不遑枚舉,約言之,每班必有級會,級會各有級旗。附屬於級會者,有每級足球、籃球、網球、隊球等隊,及誦讀、演說、辯論等部,各積極進行。每級卒業,必集資刊級史一冊,以爲紀念。獨立之社會,有孔教、文學、文友、仁友、體育、青年、競進、社會改良,演習辭令等會;科學、游藝、達辭、物理研究等社;及撮影、旅行等團。會內種種布置,皆學生自爲之,不假教師輔助也。印刷品有週刊一種,由學生主辦,而校中指導之,近又辦白話報一種,以送附近貧民,亦學生主之也。此外尚有學生主辦之貧民星期學校,前本爲半日學校而改組,來學者皆附近貧民子弟,授課爲國文、英文、數學、體操等。又有校役夜課,校役不到者有罰,教授皆學生充之,近學生發起工人演講團,以開遵現方從事於建築之工人,可謂勤矣。
十一、學生狀況
[編輯]某君謂清華學生,其服從心與自動力,皆完全無缺,而學問才幹,亦雙方並進,其言可謂正確而可信也。清華學生,富自動力,富創造力,其主者又常鼓勵其保存而更益發達之,以自治、自助、自致爲校訓,學生頗能對之無愧也。考其所以有此,固由管教員寬嚴得宜,然辦事有下列各因,故易於成功,亦與學生以極大之激勵也。(一)校址寬廣整齊,易引起人之積極思想。(二)空屋甚多,聚會不患無相當地點。(三)學生皆寄宿,故易於集合籌議進行。(四)從前各種會社,均有書報存留,後來者見之,旣有可遵循,亦易起模仿之心。(五)學生囂張之習較他校爲少。(六)學生多安心於此校,不作移校輟學之想,故對校中多富感情,忍耐力亦因而加強,故少僨事。(七)每日運動,精神活潑,故辦事有興趣,不以爲苦。(八)他校辦事,每爲金錢問題所阻,此則會有定章,必須納費,故款項充足。(九)自動之事旣多,凡有一藝一長者,皆得出人頭地,旣有多才,互相協助,更不致有互相嫉妒破壞之事。(十)自動之事業成功旣多,人人對於世事皆生一可爲之心,轉相鼓勵,遂成學風。此十因者,皆言自動主義所當留心者也。又校中教職員,距校約三里城府地方創貧民小學一所,極注意手藝,務使求學者得生活技能以去,近辦理已大有成績矣。學生亦欲於海甸辦小學一所,已集股千數百元,以常年經費無着,遂將全款移入教職員所辦學校而推廣其學額。由此觀之,清華學生之自動,又無輕率之弊,所謂社會服務,乃以實力從實地去做,毫無虛僞浮誇之弊也。
清華之體育亦爲著稱之事,舊時北方運動會,成績最爲優良,後稍退步,校中教職員深以爲恥,故考取新生,於運動能力亦甚注意,近來仍常與他校聯合運動,及比賽足球、籃球、隊球、網球、棒球等,尚占上風也。校中對於衞生方面甚注意,廚房異常潔淨,飯菜均清潔可口,多素菜,菜有不潔,廚房罰金甚重。浴室構造亦佳,有雨浴、水浴兩種,雨浴尤合衞生,廁室、理髮室均極潔淨。聞美之觀學校者,極注意廁室與廚室,以爲全校衞生狀況之代表,此種辦法,蓋師其意也。又除中文課堂外,其他課堂多有椅無桌,惟附屬於椅,有一似琵琶形之木板爲置書用,有靠背,坐之甚舒服,此蓋救普通生徒好身體傾倚之弊也,可知清華之體育,固不徒以運動見長。
學生甚爲活潑,每開會,凡有一長者,必爲朋輩推出獻技,凡西詩崑曲,二黃京調、小曲土唱、吹笙吹簫、胡琴笛板,無一不具,校中不禁,反提倡之,在不知教育原理者,必駭�不置,然固有益無損也。
然就少數學生言之,亦間有不免兩種缺點,一惰二奢是也,校中主者,洞見此弊,久已設法矯正之,今且有起色矣。
十二、師生與各感情
[編輯]教師於課程上,督責學生甚至,課餘則歡若家人,常能脫略形跡,相聚一堂,故師生間感情當爲融洽也。各班間亦極輯睦,互通聲氣,學生對於校中,尤多深致其感謝之忱,蓋校中作事,均求實效,設置均極完備,如在木工室上課,恍惚如身在木肆中,此固遠非他校所能幾及矣。
十三、畢業生狀況
[編輯]校中每年招考專科學生,皆高等科畢業,成績較優者,資送美國大學肄業,計派出者:宣統元年四十七人,二年七十人,三年五十七人,民國二年二十人,三年九十五人,以後每年派出約五十人左右。近畢業歸國者已百餘人,多從事於實業,以歸國未久,尚未能在社會上謀重要之發展也。
十四、章程摘要
[編輯]以四十星期爲一學年,每學年分爲二學期,自九月初至翌年正月杪爲上學期,二月中至六月杪爲下學期。學生中、高等,各四年畢業。清華學校爲一種特別學校,不盡遵部章規定也。自民國四年起,每學期無論中高等學生,應繳膳洋十五元、運動費一元、洗衣費二元,於每次開學前繳納;入校新生應繳蚊帳被單費十元、操衣費二十五元,於入校時繳納。
十五、入學生須知
[編輯]校中每年自九月起上課,入學考試,高等班常在七月初,分上海、北京兩處舉行,其招考專科學生,亦同時考試,報名常於四月底截止。招考告白,於一二月卽遍登國內各報矣。每年招生,自高等一年級招新生一斑外,其二三四年級有缺額時,亦招考插班生。投考手續,須向校函索詳章,內附印就之報考證書及體質證明書,均須照塡郵寄。報考證書上,應粘四寸全身像片,並塡履歷及學業切實程度,由現肄業校長簽名蓋印。體質證明書須請歐美名醫或曾在歐美著名醫科大學畢業之醫生用英文塡註,此外尚須寄現肄業學校最近章程一分。凡報名者,資格符合與否,及考試地點日期,皆由校中詳函通知,考後取黜,亦由校中函知。其中等生則每年六七月間在各省教育科招考,臨時亦有詳章公佈。大抵高等生須有清華中校畢業生程度相等,年齡自十六歲至二十歲;中等生須國文粗通,英文讀過讀本第二冊以上之程度,年齡自十一歲至十三歲。至考取入校,則校中舊生有歡迎團之組織,爲新生指導一切,不患無可遵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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