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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省服膳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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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省服膳敕
作者:李亨 
(唐肅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4

寇孽未平,務懷撝挹。自今已後,朕常膳及服禦等物,並從節減,諸作坊造坊並停。比緣軍國務殷,或宣口敕處分,今後非正宣,並不得行用。中外諸務,各歸有司。英武軍及六軍諸使,比因論竟,便行追攝。今後須經台府,如處斷不平,具狀聞奏。自文武五品已上正官,各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一人,任自封進。兩省官十日一上封事,御史台欲彈事,不須進狀,仍服豸冠。殘妖未殄,國步猶難,共體至公,以康庶政,朕推誠禦物,與眾共之,思與蒼生,臻夫至道。宣示中外,知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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