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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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號)
制定機關: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4日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2號)
來自溫州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農村家宴中心暫停舉辦家宴,取消宗祠聚餐。

  二、取消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暫時停辦大型文藝展演、展覽及聚集性群體文化和人才交流等活動。

  三、所有宗教活動場所的大型活動全部取消(包括寺廟及其他相關場所的新年祈福等活動)。

  四、培訓學校和機構取消對外培訓等活動。

  五、暫時關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卡拉OK廳、網吧、公共浴場、室內游泳館、文化禮堂等相對密閉的公共場所。

  六、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客運碼頭、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務區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實行體溫監測和每日消毒、開窗通風的措施。

  七、在商場、書店等各類大型公共場所開展體溫監測,對中央空調進行專業清洗消毒。

  八、全面開展農(集)貿市場清洗消殺,實行垃圾日產日清。

  九、全市各旅行社、酒店對武漢來溫旅客取消行程、退訂酒店的,應做好全額退款服務,暫不再接待武漢旅遊團隊和散客。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4日起施行。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懇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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