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顏師古註/髙惠髙後文功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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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帝王之興,曷甞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1]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2]初以沛公緫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八載而天下迺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矦者百四十有三人。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3]是以大矦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4]於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5]又作十八矦之位次。[6]髙後二年,復詔丞相陳平盡差列矦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司。[7]始未甞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故逮文、景四五世閒,流民旣歸,戶口亦息,列矦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8]富厚如之。[9]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雲子孫。訖於孝武後元之年,靡有孑遺,耗矣。[10]罔亦少密焉。[11]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咸出庸保之中,[12]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13]用章中興之德。
降及孝成,復加卹問,稍益衰微,不絕如綫。[14]善乎,杜業之納說也!曰:「昔唐以萬國致時雍之政,[15]虞、夏以之多羣後饗共己之治。[16]湯法三聖,殷氏太平。[17]周封八百,重譯來賀。[18]是以內恕之君樂繼絕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國,[19]至於不及下車,德念深矣。[20]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羣後之勤,知其恩結於民心,功光於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遺老之策,髙其位,大其㝢,[21]愛敬飭盡,命賜備厚。[22]大孝之隆,於是爲至。至其沒也,世主歎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23]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子繼弟及,歷載不墮。[24]豈無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賴焉。[25]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號,亡以顯其魂,賞亦不細矣。百餘年間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苗裔流於道,生爲愍隷,死爲轉屍。[26]以往況今,甚可悲傷。[27]聖朝憐閔,詔求其後,四方忻忻,靡不歸心。出入數年而不省察,恐議者不思大義,設言虛亡,則原德掩息,遴柬布章,[28]非所以視化勸後也。[29]三人爲衆,雖難盡繼,宜從尤功。」[30]於是成帝復紹蕭何。
哀、平之世,增脩曹參、周勃之屬,得其宜矣。以綴續前記,究其本末,並序位次,盡於孝文,以昭元功之矦籍。[31]
髙祖功臣表
[編輯]號謚姓名 | 矦狀戶數 | 始封 | 位次 | 子 | 孫 | 曾孫 | 玄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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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陽懿矦曹參 | 以中涓從起沛,至霸上,矦。以將軍入漢,以假左丞相定魏、齊,以右丞相,矦,萬六百戶。
〈師古曰:「中涓,親近之臣,若謁者、舍人之類也。涓,潔也,主居中掃潔也。涓音工玄反。」〉 |
六年十二月甲申封,十二年薨。 | 〈孟康曰:「曹參位第二而表在首,蕭何位第一而表在十三,表以封前後故也。」〉 | 孝惠六年,靖矦窋嗣,二十九年薨。 | 孝文後四年,簡矦竒嗣,七年薨。 | 孝景四年,夷矦時嗣,二十三年薨。 | 元光五年,共矦襄嗣,十六年薨。 |
六世
元鼎二年,矦宗嗣,二十四年,征和二年,坐與中人姦,闌入宮掖門,入財贖完爲城旦。戶二萬三千。 |
七世
元康四年,參玄孫之孫杜陵公乘喜詔復家。 〈孟康曰:「諸復家皆世世無所與,得傳同產子。」〉 |
八世 | 九世
元壽二年五月甲子,矦本始以參玄孫之玄孫杜陵公士紹封,千戶,元始元年益滿二千戶。 | ||||
十世
建武二年,矦宏嗣,以本始子舉兵佐軍,紹封。 |
十一世
矦曠嗣,今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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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武肅矦靳歙
〈師古曰:「歙音翕。」〉 |
以中涓從起宛朐,入漢,以騎都尉定三秦,擊項籍,別定江漢,矦,五千三百戶。以將軍攻豨、布。 | 十二月甲申封,九年薨。 | 十一 | 髙後六年,矦亭嗣,二十一年,孝文後三年,坐事國人過律,免。
〈師古曰:「事謂役使之也。」〉 |
孫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歙玄孫之子長安上造安漢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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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陰文矦夏矦嬰 | 以令史從降沛,爲太僕,常奉車,竟定天下,及全皇太子、魯元公主,矦,六千九百戶。 | 十二月甲申封,三十年薨。 | 八 | 孝文九年,夷矦竈嗣,七年薨。 | 十六年,共矦賜嗣,四十一年薨。 | 元光二年,矦頗嗣,十八年,元鼎二年,坐尚公立與父御婢姦,自殺。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嬰玄孫之子長安大夫信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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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定矦王吸 | 以中涓從起豐,至霸上,爲騎郎將,入漢,以將軍擊項籍,矦,二千二百戶。 | 十二月甲申封,二十三年薨。 | 十四 | 孝文元年,哀矦疆嗣。七年薨。 | 八年,孝矦伉嗣,二十年薨。
〈師古曰:「伉音口浪反,又音工郎反。」〉 |
孝景五年,哀矦不害嗣,十九年,元光二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吸玄孫長安大夫充國詔復家。 |
元壽二年八月,詔賜吸代後爵關內矦,不言世。 | |||||||
陽陵景矦傅寬 | 以舍人從起橫陽,至霸上,爲騎將,入漢,定三秦,屬淮陰,定齊,爲齊丞相,矦,二千六百戶。 | 十二月甲申封,十二年薨。 | 十位次曰武忠矦。
〈師古曰:「漢列矦位次簿有謚號姓名與史所記不同者,表則具載矣。」〉 |
孝惠六年,頃矦清嗣,二十二年薨。 | 孝文十五年,共矦明嗣,二十二年薨。 | 孝景四年,矦偃嗣,三十一年,元狩元年,坐與淮南王謀反,誅。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寬玄孫之孫長陵士伍景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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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嚴矦召歐
〈師古曰:「召讀曰邵。歐音烏後反。它皆類此。」〉 |
以中涓從起沛,至霸上,爲連嚻,入漢,以騎將定燕、趙,得燕將軍,矦,二千二百戶。 | 十二月甲申封,二十三年薨。 | 二十八 | 孝文二年,戴矦勝嗣,九年薨。 | 十一年,共矦嘉嗣,十三年,孝文後七年薨,亡後。 | 曾孫 | 元康四年,歐玄孫安陵大夫不識詔復家。 |
廣平敬矦薛歐 | 以舍人從起豐,至霸上,爲郎,入漢,以將軍擊項籍將鍾離眛,矦,四千五百戶。 | 十二月甲申封,十四年薨。 | 十五 | 髙後元年,靖矦山嗣,二十六年薨。 | 平棘
孝文後三年,矦澤嗣,孝景中三年,有罪,免。中五年,澤復封,三十三年薨,謚曰節矦。 |
元朔四年,矦穰嗣,三年,元狩元年,坐受淮南賂稱臣,在赦前,免。 | 元康四年,歐玄孫長安大夫去病詔復家。 |
博陽嚴矦陳濞 | 以舍人從碭,以刺客將入漢,以都尉擊項羽滎陽,絕甬道,殺追士卒,矦。
〈師古曰:「楚軍追漢兵者,濞殺其士卒也。」〉 |
十二月甲申封,三十年薨。 | 十九 | 塞
孝文後三年,矦始嗣,九年,坐謀殺人,會赦,免。孝景中五年,始復封,二年,後元年,有罪,免。 |
孫 | 元康四年,濞曾孫茂陵公乘壽詔復家。 | |
堂邑安矦陳嬰 | 以自定東陽爲將,屬楚項梁,爲楚柱國。四歲,項羽死,屬漢,定豫章、浙江,都漸,定自爲王壯息,矦,六百戶。復相楚元王十二年。
〈師古曰:「漸,水名。在丹陽黝縣南蠻中。嬰旣定諸地而都之,時又有壯息者,稱僭王,嬰復討平也。」〉 |
十二月甲申封,十八年薨。 | 八十六 | 髙後五年,共矦祿嗣,十八年薨。 | 孝文三年,矦午嗣,尚館陶公主,四十八年薨。 | 元光六年,矦季須嗣。十三年,元鼎元年,坐母公主卒未除服姦,兄弟爭財,當死,自殺。 | |
隆慮
孝景中五年,矦融以長公主子矦,萬五千戶,二十九年,坐母喪未除服姦,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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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世
元康四年,嬰玄孫之子霸陵公士尊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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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逆獻矦陳平 | 以故楚都尉,漢王二年初起修武,爲都尉,以護軍中尉出竒計,定天下,矦,五千戶。 | 十二月甲申封,二十四年薨。 | 四十七 | 孝文三年,共矦買嗣,二年薨。 | 五年,簡矦悝嗣,二十二年薨。 | 孝景五年,矦何嗣,二十三年,元光五年,坐略人妻,棄市。戶萬六千。 | |
六世
元康四年,平玄孫之子長安簪褭莫詔復家。 |
元始二年,詔賜平代後者鳳爵關內矦,不言世。 | ||||||
留文成矦張良 | 以廄將從起下邳,以韓申都下韓,入武關,設策降秦王嬰,解上與項羽隟,請漢中地,常爲計謀,矦,萬戶。
〈師古曰:「韓申都即韓王信也,楚漢春秋作信都,古信申同義。」〉 |
正月丙午封,十六年薨。 | 六十二
〈師古曰:「髙祖自雲得天下由張良,稱其才也。敘位次,乃以曹參比蕭何,校其勤也。至如戶數多少,或以才德,或以功勞,亦無定也。故稱蕭何功第一,戶唯八千。張良食萬戶,而位過六十。它皆類此。」〉 |
髙後三年,矦不疑嗣,十年,孝文五年,坐與門大夫殺故楚內史,贖爲城旦。
〈師古曰:「門大夫,矦之屬官也。」〉 |
孫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良玄孫之子陽陵公乘千秋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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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陽矦劉纏
〈師古曰:「即項伯也。射字或作貰者,後人改也。」〉 |
兵初起,與諸矦共擊秦,爲楚左令尹。漢王與項有隙於鴻門,纏解難,以破羽降漢,矦。 | 正月丙午封,九年,孝惠三年薨。嗣子雎有罪,不得代。 | |||||
酇文終矦蕭何
〈師古曰:「鄮音贊。」〉 |
以客初從入漢,爲丞相,守蜀及關中,給軍食,佐定諸矦,爲法令宗廟,矦,八千戶。 | 正月丙午封,九年薨。 | 一 | 孝惠三年,哀矦祿嗣,六年薨,亡後。髙後二年,封何夫人祿母同爲矦,孝文元年罷。 | |||
筑陽
髙後二年,定矦延以何少子封,孝文元年更爲酇,二年薨。 〈師古曰:「築音逐。」〉 |
煬矦遺嗣,一年薨,亡後。 | ||||||
武陽
五年,矦則以何孫遺弟紹封,二十年有罪,免。二萬六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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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二年,矦嘉以則弟紹封,二千戶,七年卒。 | 中二年,矦勝嗣,二十一年,坐不齋,耐爲隷臣。
〈師古曰:「謂當侍祠而不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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酇
元狩三年,共矦慶以何曾孫紹封,二千四百戶,三年薨。 |
六年,矦壽成嗣,十年,坐爲太常犧牲瘦,免。 | ||||||
地節四年,安矦建世以何玄孫紹封,十四年薨。 | |||||||
六世
甘露二年,思矦輔嗣。 |
七世
矦獲嗣,永始元年,坐使奴殺人,減死,完爲城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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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世
永始元年七月癸卯,釐矦喜以何玄孫之子南䜌長紹封,三年薨。 〈師古曰:「䜌音力全反,鉅鹿之縣也。」〉 |
七世
永始四年,質矦尊嗣,五年薨。 |
八世
綏和元年,質矦章嗣,元始元年,益封滿二千戶,十三年薨。 |
九世
王莽居攝元年,矦禹嗣,建國元年更爲蕭鄉矦,莽敗,絕。 | ||||
絳武矦周勃 | 以中涓從起沛,至霸上,矦。定三秦,食邑,爲將軍,入漢,定隴西,擊項籍,守嶢關,定泗水、東海,矦,八千一百戶。 | 正月丙午封,三十三年薨。 | 四 | 孝文十二年,矦勝之嗣,六年,有罪,免。 | |||
脩
後三年,矦亞夫以勃子紹封,十八年,有罪,免。 〈師古曰:「脩讀曰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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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曲
孝景後元年,共矦堅以勃子紹封,十九年薨。 |
元朔五年,矦建德嗣,十二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勃曾孫槐里公乘廣漢詔復家。 | 元始二年,矦共以勃玄孫紹封,千戶。 | ||||
舞陽武矦樊噲 | 以舍人起沛,從至霸上,爲矦。以郎入漢,定三秦,爲將軍,擊項籍,再益封。從破燕,執韓信,矦,五千戶。 | 正月丙午封,十三年薨。 | 五 | 孝惠七年,矦伉嗣,九年,髙後八年,坐呂氏誅。
〈師古曰:「伉音口浪反,又音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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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元年,荒矦市人以噲子紹封,二十九年薨。 | 孝景七年,矦它廣嗣,中六年,坐非子免。 | 元康四年,噲曾孫長陵不更勝客詔復家。
〈師古曰:「不更,爵名。勝客,其人名。」〉 |
玄孫 | ||||
六世
元始二年,矦章以噲玄孫之子紹封,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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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景矦酈商 | 以將軍從起岐,攻長社以南,別定漢及蜀,定三秦,擊項籍,矦,四千八百戶。 | 正月丙午封,二十二年薨。 | 六 | 孝文元年,矦寄嗣,三十二年,有罪,免。戶萬八千。 | |||
繆
孝景中三年,靖矦堅紹封。 |
元光四年,康矦遂成嗣。 | 懷矦世宗嗣。 | 元鼎二年,矦終根嗣,二十九年,後二年,祝詛上,腰斬。 | ||||
六世
元康四年,商玄孫之子長安公士共詔復家。 |
元始二年,詔賜商代後者猛友爵關內矦。 | ||||||
潁陰懿矦灌嬰 | 以中涓從起碭,至霸上,爲昌文君,入漢,定三秦,食邑。以將軍屬韓信,定齊、淮南及八邑,殺項籍,矦,五千戶。 | 正月丙午封,二十六年薨。 | 九 | 孝文五年,平矦何嗣,二十八年薨。 | 孝景中三年,矦彊嗣,十三年,有罪,免。戶八千四百。 | ||
臨汝
元光二年,矦賢以嬰孫紹封,九年,元朔五年,坐子傷人首匿,免。千戶。 |
元康四年,嬰曾孫長安官首匿詔復家。
〈師古曰:「官首,爵名;匿,其人名也。」〉 |
元壽二年八月,詔賜嬰代後者誼爵關內矦。 | |||||
汾陰悼矦周昌 | 初起,以職志擊秦,入漢,出關,以內史堅守敖倉,以御史大夫矦,比清陽矦。
〈如淳曰:「職志,官名,主旗幟也。」師古曰:「志音式吏反。」〉 |
正月丙午封,十年薨。 | 十六 | 孝惠四年,哀矦開方嗣,十六年薨。 | 孝文前五年,矦意嗣,十三年,坐行賕,髡爲城旦。 | ||
安陽
孝景中二年,矦左車以昌孫紹封,八年,建元元年,有罪,免。 |
元康四年,昌曾孫沃矦國士伍明詔復家。
〈師古曰:「明舊有官爵,免爲士伍而屬沃矦之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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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鄒孝矦武虎 | 兵初起,以謁者從擊破秦,入漢,定三秦,出關,以將軍擊定諸矦,比博陽矦,二千八百戶。 | 正月丙午封,十一年薨。 | 二十 | 孝惠五年,矦最嗣,五十八年薨。 | 元光三年,頃矦嬰齊嗣,二十年薨。 | 元鼎四年,矦山柎嗣,一年,坐酎金免。
〈師古曰:「柎音膚。其字從木。」〉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虎玄孫之子夫夷矦國公乘充竟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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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敬矦董渫
〈師古曰:「渫音先列反。字或作緤。」〉 |
初起以舍人從擊秦,爲都尉,入漢,定三秦,出關,以將軍定諸矦,比厭次矦,二千八百戶。 | 正月丙午封,七年薨。 | 二十五 | 節氏
孝惠元年,康矦赤嗣,四十四年,有罪,免。戶五千六百。孝景中五年,赤復封,八年薨。 |
建元四年,共矦罷軍嗣,五年薨。 | 元光三年,矦朝嗣,十二年,元狩三年,坐爲濟南太守與城陽王女通,耐爲鬼薪。 | 元康四年,渫玄孫平陵公乘詘詔復家。 |
蓼夷矦孔聚 | 以執盾前元年從起碭,以左司馬入漢,爲將軍,三以都尉擊項籍,屬韓信,矦。
〈師古曰:「前元年,謂初起之年,即秦胡亥元年。後皆類此。擊項籍者,即楚漢春秋及史記所謂孔將軍居左者。」〉 |
正月丙午封,三十年薨。 | 三十 | 孝文九年,矦臧嗣,四十五年,元朔三年,坐爲太常衣冠道橋壞不得度,免。
〈師古曰:「游衣冠之道。」〉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聚玄孫長安公士宣詔復家。 |
費矦陳賀
〈師古曰:「費音扶味反。說者以爲季氏邑,非也。」〉 |
以舍人前元年從起碭,以左司馬入漢,用都尉屬韓信,擊項籍,爲將軍,定會稽、浙江、湖陵,矦。 | 正月丙午封,二十二年薨。 | 三十一 | 孝文元年,共矦常嗣,二十四年薨。 | 孝景二年,矦偃嗣,八年,有罪,免。 | ||
巢
孝景中六年,矦最以賀子紹封,二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賀曾孫茂陵上造僑詔復家。 | ||||||
陽夏矦陳豨 | 以特將將卒五百人前元年從起宛朐,至霸上,爲游擊將軍,別定代,破臧荼,矦。 | 正月丙午封,十年,以趙相國反,自爲王,十二年,誅。 | |||||
隆慮克矦周竈 | 以卒從起碭,以連嚻入漢,以長鉟都尉擊項籍,矦。
〈如淳曰:「連嚻,楚官。左傳楚有連尹、莫嚻,其後合爲一官號。」師古曰:「長鉟,長刃兵也,爲刀而劔形,史記作長鈹,鈹亦刀耳。鉟音丕。鈹音披。」〉 |
正月丁未封,三十九年薨。 | 三十四 | 孝文後二年,矦通嗣,十二年,孝景中元年,有罪,完爲城旦。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竈玄孫陽陵公乘詔復家。 |
陽都敬矦丁復
〈師古曰:「復音扶目反。」〉 |
以越將從起薛,至霸上,以樓煩將入漢,定三秦,屬周呂矦,破龍且彭城,爲大司馬,破項籍葉,爲將軍,忠臣,矦,七千八百戶。 | 正月戊申封,十九年薨。 | 十七 | 髙後六年,趮矦甯嗣,十二年薨。
〈師古曰:「趮,古躁字也。」〉 |
孝文十年,矦安城嗣,十五年,孝景二年,有罪,免。戶萬七千。 | 元康四年,復曾孫臨沂公士賜詔復家。 | |
陽信胡矦呂青 | 以漢五年用令尹初從,功比堂邑矦,千戶。 | 正月壬子封,十年薨。 | 八十七 | 孝惠四年,頃矦臣嗣,十八年薨。 | 孝文七年,懷矦義嗣,二年薨。 | 九年,惠矦它嗣,十九年薨。 | 孝景五年,共矦善嗣,五年薨。 |
六世
中三年,矦談嗣,三十五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二月,青玄孫長陵大夫陽詔復家。 | ||||||
東武貞矦郭蒙 | 以戶衞起薛,屬周呂矦,破秦軍槓里,陷楊熊軍曲遇,入漢,爲城將,定三秦,以都尉堅守敖倉,爲將軍破項籍,矦,三千戶。
〈師古曰:「城將,將築城之兵也。」〉 |
正月戊午封,十九年薨。 | 四十一 | 髙後六年,矦它嗣,三十一年,孝景六年,有罪,棄市。戶萬一百。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蒙玄孫茂陵公士廣漢詔復家。 |
汁防肅矦壅齒
〈如淳曰:汁音什。防音方。」〉 |
以趙將前三年從定諸矦,二千五百戶,功比平定矦。齒故沛豪,有力,與上有隙,故晚從。 | 三月戊子封,九年薨。 | 五十七 | 孝惠三年,荒矦鉅鹿嗣,三十八年薨。 | 孝景三年,矦野嗣,十年薨。 | 終矦桓嗣,不得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玄孫長安上造章,詔復家。 |
棘蒲剛矦陳武 | 以將軍前元年將卒二千五百人起薛,別救東阿,至霸上,二歲十月入漢,擊齊歷下軍臨菑矦。 | 三月丙申封,三十八年,孝文後元年薨。子竒反,誅,不代。 | 十三 | 子 | 孫 | 元康四年,武曾孫雲陽上造嘉詔復家。 | |
都昌嚴矦朱軫 | 以舍人前元年從起沛,以隊帥先降翟王,虜章邯,矦。 | 三月庚子封,十四年薨。 | 二十三 | 髙後元年,剛矦率嗣,十五年薨。 | 孝文八年,夷矦詘嗣,十六年薨。 | 孝景元年,共矦偃嗣,二年薨。 | 三年,矦辟彊嗣,五年,中元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軫玄孫昌矦國公士先詔復家。 | |||||||
武疆嚴矦嚴不職 | 以舍人從起沛,至霸上,以騎將入漢,還擊項籍,屬丞相甯,功矦。用將軍擊黥布,矦。 | 三月庚子封,二十年薨。 | 三十三 | 髙後七年,簡矦嬰嗣,十九年薨。 | 孝文後二年,矦青翟嗣,四十七年,元鼎二年年,坐爲丞相建御史大夫湯不直,自殺。
〈師古曰:「以獄建之意,而不直也。」〉 |
元康四年,不職曾孫長安公乘仁詔復家。 | |
貰齊合矦傅胡害
〈師古曰:「貰音式制反。」〉 |
以越戶將從破秦,入漢,定三秦,以都尉擊項籍,矦,六百戶,功比臺矦。 | 三月庚子封,二年薨。 | 三十六 | 八年,共矦方山嗣,二十年薨。 | 孝文元年,煬矦赤嗣,十一年薨。 | 十二年,康矦遺嗣,四十四年薨。 | 元朔五年,矦猜嗣,八年,元鼎元年,坐殺人,棄市。 |
元康四年,胡害玄孫茂陵公士世詔復家。 | |||||||
元壽二年八月,詔賜胡害爲後者爵大上造。 | |||||||
海陽齊信矦搖母餘 | 以越隊將從破秦,入漢,定三秦,以都尉擊項籍,矦,千七百戶。 | 三月庚子封,九月薨。 | 三十七 | 孝惠三年,哀矦昭襄嗣,九年薨。 | 髙後五年,康矦建嗣,三十年薨。 | 孝景四年,哀矦省嗣,十年薨,亡後。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母餘玄孫之子不更未央詔復家。 |
元壽二年八月,詔賜母餘代後者賢爵關內矦。 | ||||||
南安嚴矦宣虎 | 以河南將軍漢王三年降晉陽,以重將破臧荼,矦,九百戶。
〈師古曰:「重將者,主將領輜重也。重音直用反。一曰持重之將也,音直勇反。」〉 |
三月庚子封,三十年薨。 | 六十三 | 孝文九年,共矦戎嗣,十一年薨。 | 後四年,矦千秋嗣,十一年,孝景中元年,坐傷人,免。戶二千一百。 | 元康四年,虎曾孫南安簪褭護詔復家。 | |
肥如敬矦蔡寅 | 以魏太僕漢王三年初從,以車騎將軍破龍且及彭城,矦,千戶。 | 三月庚子封,二十四年薨。 | 六十六 | 孝文三年,嚴矦戎嗣,十四年薨。 | 後元年,矦奴嗣,七年,孝景元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寅曾孫肥如大夫福詔復家。 | |
曲成圉矦蟲達 | 以西城戶將三十七人從起碭,至霸上,爲執金吾,五年,爲二隊將,屬周呂矦,入漢,定三秦,以都尉破項籍陳下,矦,四千戶。以將軍擊燕、代。 | 三月庚子封,二十二年薨。 | 十八
位次曰夜矦恆。 |
孝文元年,矦捷嗣,八年,有罪,免。十四年,捷復封,十八年,復免。戶九千三百。孝景中五年,矦捷復封,五年薨。 | 建元二年,矦皇柔嗣,二十四年,元鼎二年,坐爲汝南太守知民不用赤側錢爲賦,爲鬼薪。
〈師古曰:「赤側解在食貨志。時並令以充賦,而汝南不遵詔令。」〉 |
曾孫 | 元康四年,達玄孫茂陵公乘宣詔復家。 |
河陽嚴矦陳涓 | 以卒前元年起碭從,以二隊將入漢,擊項籍,得梁郎將處,矦。以丞相定齊。 | 三月庚子封,二十二年薨。 | 二十九 | 孝文元年,信嗣,三年,坐不償人責過六月,免。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涓玄孫即丘公士元詔復家。 |
淮陰矦韓信 | 初以卒從項梁,梁死,屬項羽爲郎中,至咸陽,亡從入漢,爲連嚻[32]、票[33]客。蕭何言信爲大將軍,別定魏、趙,爲齊王,徙楚,擅發兵,廢爲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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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封,五年,十一年,坐謀反誅。 | |||||
芒矦耏跖
〈師古曰:「耏音而。左氏傳曰宋耏班。跖音之亦反。」〉 |
以門尉前元年初起碭,至霸上,爲定武君,入漢,還定三秦,爲都尉擊項羽,功矦。 | 六年封,三年薨,亡後。 | 張
九年,矦昭嗣,四年,有罪,免,孝景三年,詔以故列矦將兵擊吳楚,復封。 |
矦申嗣,元朔六年,坐尚南宮公主不敬,免。
〈師古曰:「景帝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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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市矦閻澤赤 | 以執盾初起從入漢,爲河上守,遷爲殷相,擊項籍,矦,千戶,功比平定矦。 | 四月癸未封,三年薨。 | 五十五 | 九年,夷矦無害嗣,三十八年薨。 | 孝文後四年,戴矦續嗣,八年薨。 | 孝景五年,矦穀嗣,四十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
六世
元康四年,澤赤玄孫之子長安上造章世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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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丘齊矦戎賜 | 以連嚻從起薛,以三隊將入漢,定三秦,以都尉破項籍軍,爲將軍,矦,八千戶。 | 六月丁亥封,十八年薨。 | 三十九 | 髙後五年,矦安國嗣,三十年薨。 | 孝景四年,敬矦嘉成嗣,十年薨。 | 後元年,矦角嗣,有罪,免。戶三千。 | 元康四年,賜玄孫長安公士元生詔復家。 |
魏其嚴矦周止 | 以舍人從起沛,以郎中入漢,爲周信矦,定三秦,以爲騎郎將,破項籍東城,矦,千戶。 | 六月丁亥封,十八年薨。 | 四十四 | 髙後五年,矦簡嗣,二十九年,孝景三年,謀反,誅。戶三千。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止玄孫長陵不更廣世詔復家。 |
祁穀矦繒賀 | 以執盾漢王三年初起從晉陽,以連嚻擊項籍。漢王敗走,賀擊楚迫騎,以故不得進。漢王顧謂賀祈王。戰彭城,斬項籍,爭惡,絕延璧,矦,千四戶。
〈師古曰:「謂之祁王,蓋嘉其功,故寵號之,許以爲王也。爭惡,謂爭惡地。延壁,壁壘之名也。〉 |
六月丁亥封,三十三年薨。 | 五十一 | 孝文十二年,頃矦胡嗣,十七年薨。 | 孝景六年,矦它嗣,十九年,元光二年,坐射擅罷,免。
〈師古曰:「方大射而擅自罷去也。」〉 |
曾孫 | 元康四年,賀玄孫茂陵公大夫賜詔復家。 |
平悼矦工師喜 | 初以舍人從擊破秦,以郎中入漢,以將軍定諸矦,守雒陽,矦,比費矦賀,千三百戶。 | 六月丁亥封,六年薨。 | 三十二
位次曰聊城矦。 |
十二年,靖矦奴嗣,三十一年薨。 | 孝文十六年,矦執嗣,十九年,孝景中五年,坐匿死罪,會赦,免。戶三千三百。 | ||
魯矦奚涓 | 以舍人從起沛,至咸陽爲郎,入漢,以將軍定諸矦,四千八百戶,功比舞陽矦,死軍事。 | 重平
六年,矦涓亡子,封母底爲矦,十九年薨。 |
七 | ||||
城父嚴矦尹恢 | 初以謁者從入漢,以將軍擊定諸矦,以右丞相備守淮陽,功比厭次矦,二千戶。 | 六年封,九年薨。 | 二十六 | 孝惠三年,矦開方嗣,七年,髙後三年,奪爵爲關內矦。 | 孫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恢玄孫之子新豐簪褭殷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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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矦張越 | 以騎都尉漢五年從起東垣,擊燕、代,屬雍齒,有功,爲車騎將軍。 | 六年封,十六年,髙後三年,坐匿死罪,免。戶七百五十。 | |||||
棘丘矦襄 | 以執盾隊史前元年從起碭,破秦,治粟內史入漢,以上郡守擊定西魏地,功矦。 | 六年封,十四年,髙後元年,有罪,免。戶九百七十。 | |||||
河陵頃矦郭亭 | 以連嚻前元年從起單父,以塞路入漢,還定三秦,屬周呂矦,以都尉擊項籍,功矦。
〈師古曰:「塞路者,主遮塞要路,以備敵寇也。」〉 |
七月庚寅封,二十四年薨。 | 二十七 | 孝文三年,惠矦歐嗣,二十二年薨。 | 孝景二年,勝矦客嗣,八年,有罪,免。 | ||
南
中六年,靖矦延居紹封,十五年薨。 |
元光六年,矦則嗣,十七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亭玄孫茂陵公乘賢詔復家。 | |||||
昌武靖信矦單究 | 初以舍人從,以郎入漢,定三秦,以郎騎將軍擊諸矦,矦,九百戶,功比魏其矦。 | 七月庚寅封,十三年薨。 | 四十五 | 孝惠六年,惠矦如意嗣,四十三年薨。 | 孝景中元四年,矦賈成嗣,十六年薨。 | 元光五年,矦德嗣,四年,元朔三年,坐傷人二旬內死,棄市。戶六百。 |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究玄孫之孫陽陵公乘萬年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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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宛制矦丙猜 | 初以客從入漢,定三秦,以中尉破項籍,矦,千六百五戶,比斥丘矦。 | 七月戊戌封,七年薨。 | 四十一 | 孝惠元年,簡矦得嗣,三十年薨。 | 孝文十六年,平矦武嗣,二十四年薨。 | 建元元年,矦信嗣,三年,坐出入屬車間,免。戶三千二百。
〈師古曰:「天子出行,陳列屬車,而輒至於其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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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猜玄孫之孫髙宛大夫齮詔復家。 |
八世
元始三年,猜玄孫之曾孫內詔賜爵關內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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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曲齊矦丁義 | 以卒從起留,以騎將入漢,定三秦,破籍軍滎陽,爲郎騎將,破鍾離眛軍固陵,矦,六百七十戶。 | 七月戊戌封,三十二年薨。 | 四十三 | 發婁
孝文十一年,矦通嗣,十七年,有罪,赦爲鬼薪。戶千一百。孝景中五年,通復封,十一年,有罪,免。 |
孫 | 元康四年,義曾孫陽安公士年詔復家。 | |
終陵齊矦華毋害 | 以越將從起留,入漢,定三秦,擊臧荼,矦,七百四十戶。從攻馬邑及布。 | 七月戊戌封,三十五年薨。 | 四十六 | 孝文四年,共矦勃嗣,十六年薨。 | 後四年,矦祿嗣,七年,孝景四年,坐出界,耐爲司寇。戶千五百。 | 元康四年,曾孫於陵大夫告詔復家。 | |
東茅敬矦劉到 | 以舍人從起碭,至霸上,以二隊入漢,定三秦,以都尉擊項籍,破臧荼,矦,捕韓王信,爲將軍。益邑千戶。 | 八年丙辰封,二十四年薨。 | 四十八 | 孝文三年,矦告嗣,十二年,十六年,坐事國人過員,免。
〈師古曰:「嗣爵十三年至孝文十六年而免也。事謂役使之。員,數也。」〉 |
孫 | 元康四年,到曾孫鮦陽公乘咸詔復家。
〈師古曰:「鮦音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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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丘懿矦唐厲 | 以舍人初從起豐,以左司馬入漢,以亞將攻籍,卻敵,爲東部都尉,破籍,矦成武,爲漢中尉,擊布,爲斥丘矦,千戶。
〈師古曰:「初爲成武矦,後更封斥丘也。」〉 |
八月丙辰封,二十年薨。 | 四十 | 孝文九年,共矦朝嗣,十三年薨。 | 後六年,矦賢嗣,四十三年薨。 | 元鼎二年,矦尊嗣,二年,坐酎金免。 | |
元康四年,厲曾孫長安公士廣意詔復家。 | |||||||
臺定矦戴野 | 以舍人從起碭,用隊率入漢,以都尉擊籍,籍死,擊臨江,屬將軍賈,功矦。以將軍擊燕、代。 | 八月甲子封,二十五年薨。 | 三十五 | 孝文四年,矦午嗣,二十二年,孝景三年,坐謀反,誅。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野玄孫長陵上造安昌詔復家。 |
安國武矦王陵 | 以自聚黨定南陽,漢王還擊項籍,以兵屬,從定天下,矦,五千戶。 | 八月甲子封,二十一年薨。 | 十二 | 髙後八年,哀矦忌嗣,一年薨。 | 孝文元年,終矦斿嗣,三十九年薨。 | 建元元年,安矦辟方嗣,二十年薨。 | 元狩三年,矦定嗣,八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陵玄孫長安公乘襄詔復家。 | |||||||
樂成節矦丁禮 | 以中涓騎從起碭,爲騎將入漢,定三秦,爲正奉矦,以都尉擊籍,屬灌嬰,殺龍且,更爲樂成矦,千戶。 | 八月甲子封,二十六年薨。 | 四十二 | 孝文五年,夷矦馬從嗣,十八年薨。 | 後七年,式矦吾客嗣,四十二年薨。 | 元鼎二年,矦義嗣,三年,坐言五利矦不道,棄市。戶二千四百。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禮玄孫之孫長安公士禹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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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陽幽矦審食其 | 以舍人初起,侍呂后、孝惠。二歲十月,呂后入楚,食其侍從一歲,矦。 | 八月甲子封,二十五年,爲淮南王長所殺。 | 五十九 | 孝文四年,矦平嗣,二十一年,孝景二年,坐謀反,自殺。 | 元康四年,食其曾孫茂陵公乘非詔復家。 | ||
䣙成制矦周緤
〈師古曰:「䣙音陪,又音普肯反。緤音息列反。」〉 |
以舍人從起沛,至霸上,入漢,定三秦,食邑池陽,擊項籍滎陽,絕甬道,從度平陰,遇韓信軍襄國。楚、漢分鴻溝,以緤爲信,戰不利,不敢離上,矦,二千二百戶。 | 八月甲子封,二十七年薨。 | 二十二 | 矦昌嗣,有罪,免。 | 長沙 | ||
鄲
孝景中元年,康矦應以昌弟紹封,一年薨。 〈師古曰:「鄲,沛之縣也。音多。」〉 |
中二年,矦仲居嗣,三十四年,元鼎三年,坐爲太常收赤側錢不收,完爲城旦。
〈如淳曰:「食貨志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也。」〉 |
元康四年,緤曾孫長安公士禹詔賜黃金十斤復家,死,亡子,復免。 | 沛
元始元年,緤玄孫護以詔書爲次復禹同產弟子,死,亡子,絕。 | ||||
安平敬矦鄂秋 | 以謁者漢王三年初從,定諸矦,有功秩,舉蕭何功,因故矦,二千戶。
〈師古曰:「先以食邑,因就封之也。事見蕭何傳。」〉 |
八月甲子封,十二年薨。 | 六十一 | 孝惠三年,簡矦嘉嗣,九年薨。 | 髙後八年,頃矦應嗣,十四年薨。 | 孝文十四年,煬矦寄嗣,二十五年薨。 | 孝景後三年,矦但嗣,十九年,元狩元年,坐與淮南王安通,遺王書稱臣盡力,棄市。 |
六世
元康四年,秋玄孫之子解大夫後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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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文矦張蒼 | 以客從起武陽,至霸上,爲常山守,得陳餘,爲代相,徙趙相,以代相矦,爲計相四歲,淮南相十四歲。千二百戶。
〈如淳曰:「計相,官名,但知計會。」〉 |
八月丁丑封,五十年薨。 | 六十五 | 孝景六年,康矦奉嗣,八年薨。 | 後元年,矦類嗣,七年,建元五年,坐臨諸矦喪後,免。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蒼玄孫之子長安公士蓋宗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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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胡矦陳夫乞 | 以卒從起槓里,入漢,以都尉擊籍,將軍定燕,千戶。 | 六年封,二十五年薨。 | 八十二 | 孝文五年,煬矦程嗣,薨,亡後。 | 元康四年,夫乞玄孫長陵公乘勝之詔復家。 | ||
厭次矦爰類 | 以慎將元年從起留,入漢,以都尉守廣武,功矦。
〈師古曰:「以謹慎爲將也。」〉 |
六年封,二十二年薨。 | 二十四 | 孝文元年,矦賀嗣,五年,謀反,誅。 | 孫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類玄孫之子陽陵公士世詔復家。 |
七世
元始三年,類玄孫之孫萬詔賜爵關內矦。 |
||||||
平臯煬矦劉它
〈師古曰:「它音徒何反。」〉 |
漢六年以碭郡長初從,功比軑矦,矦,五百八十戶。實項氏,賜姓。
〈師古曰:「軑音大,又音第。」〉 |
七年十月癸亥封,十年薨。 | 百二十一 | 孝惠五年,共矦遠嗣,三十四年薨。 | 孝景元年,節矦光嗣,十六年薨。 | 建元元年,矦勝嗣,二十八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它玄孫之孫長安簪褭勝之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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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陽剛矦陳胥 | 以卒從起薛,以將軍入漢,以右司馬擊項籍,矦,千戶。 | 七年十月甲子封,三十一年薨。 | 四十九 | 孝文十一年,共矦嘉嗣,十八年薨。 | 孝景六年,康矦拾嗣,二十五年薨。 | 元朔元年,矦彊嗣,七年,元狩二年,坐父拾非嘉子,免。 | |
元康四年,胥曾孫雲陽簪褭幸詔復家。 | 玄孫 | ||||||
六世
元始元年,胥玄孫之子傳詔賜帛百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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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河齊矦其石 | 以中謁者從入漢,以郎中騎從定諸矦,矦,五百戶,功比髙湖矦。 | 十一月甲子封,三年薨。 | 八十三 | 十年,矦安國嗣,五十一年薨。 | 孝景中四年,矦午嗣,三十三年薨。 | 埤山
元鼎四年,共矦章更封,十三年薨。 〈師古曰:「埤音脾,又音婢。」〉 |
元封元年,矦仁嗣,征和三年,坐祝詛,要斬。 |
六世
元康四年,石玄孫之子長安官大夫益壽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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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至靖矦許盎 | 以駢鄰從起昌邑,以說衞入漢,以中尉擊籍,矦,千戶。
〈師古曰:「二馬曰駢。駢鄰,謂並兩騎爲軍翼也。說讀曰稅。稅衞謂軍行初舍止之時主爲衞也。」〉 |
十月戊辰封,十四年,髙後元年,有罪,免,三年,復封,六年薨。 | 五十八 | 孝文元年,簡矦祿嗣,十四年薨。 | 十五年,矦昌嗣,三十二年薨。 | 元光二年,矦安如嗣,十三年薨。 | 元狩三年,矦福嗣,五年,元鼎二年,坐爲姦,爲鬼薪。 |
六世
元康四年,盎玄孫之子長安公士建詔復家。 |
|||||||
中水嚴矦呂馬童 | 以郎騎將漢元年從好畤,以司馬擊龍且,復共斬項籍,矦,千五百戶。 | 正月己酉封,三十年薨。 | 百一 | 孝文十年,夷矦瑕嗣,三年薨。 | 十三年,共矦青眉嗣,三十二年薨。 | 建元六年,靖矦德嗣,一年薨。 | 元光元年,矦宜城嗣,二十二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馬童玄孫之孫長安公士建明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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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衍嚴矦王翥
〈如淳曰:「翥音署。」師古曰:「音之庶反。」〉 |
以中郎騎漢王二年從起下邳,屬淮陰矦,從灌嬰共斬項羽,矦,千七百戶。 | 正月己酉封,十八年薨。 | 百二 | 髙後六年,共矦福嗣,七年薨。 | 孝文五年,孝矦市臣嗣,七年薨。 | 十二年,矦舍嗣,二十四年,有罪,爲鬼薪。戶三千四百。 | |
孝景後元年,矦郢人以翥子紹封,十二年薨。 | 元光四年,矦定國嗣,十三年,元狩五年,有罪,免。 | 元康四年,翥曾孫長安大夫安樂詔復家。 | |||||
赤泉嚴矦楊喜 | 以郎中騎漢王二年從起杜,屬淮陰,後從灌嬰共斬項籍,矦,千九百戶。 | 正月己酉封,十三年,髙後元年,有罪,免,二年,復封,十八年薨。 | 百三 | 孝文十二年,定矦敷嗣,十五年薨。 | 臨汝
孝景四年,矦毋害嗣,六年,坐詐紿人臧六百,免。中五年,毋害復封,十二年,元光二年,有罪,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喜玄孫茂陵不更孟甞詔賜黃金十斤,復家。 |
六世
子恢代復。 |
七世
子譚代。 |
八世
子並代,永始元年,賜帛百疋。 |
元始二年,求復不得。 | ||||
朝陽齊矦華寄 | 以舍人從起薛,以連嚻入漢,以都尉擊項羽,復攻韓王信,矦,千戶。 | 三月壬寅封,十二年薨。 | 六十九 | 髙後元年,文矦要嗣,二十一年薨。 | 孝文十四年,矦當嗣,三十九年,元朔二年,坐敎人上書枉法,耏爲鬼薪。戶五千。 | 曾孫 | 元康四年,寄玄孫奉明大夫定國詔復家。 |
棘陽嚴矦杜得臣 | 以卒從起湖陵,入漢,以郎將迎左丞相軍擊項籍,矦,二千戶。 | 七月丙申封,二十六年薨。 | 八十一 | 孝文六年,矦但嗣,四十三年薨。 | 元光四年,懷矦武嗣,七年,元朔五年薨,亡後。 | ||
涅陽嚴矦呂騰 | 以騎士漢三年從出關,以郎中共擊斬項羽,矦,千五百戶,比杜衍矦。 | 七年封,二十五年,孝文五年薨。子成實非子,不得代。 | 百四 | 孫 | 曾孫 | 玄孫 | |
六世
元康四年,騰玄孫之子𣵀陽不更忠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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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棘懿矦林摯 | 以客從起亢父,斬章邯所置蜀守,用燕相矦,千戶。 | 七年封,二十四年薨。 | 六十四 | 孝文五年,矦辟彊嗣,有罪,爲鬼薪。 | 元康四年,摯曾孫項圉大夫常驩詔復家,死,亡子,絕。 | ||
深澤齊矦趙將夕 | 以趙將漢王三年降,屬淮陰矦,定趙、齊、楚,以擊平城功矦,七百戶。 | 八年十月癸丑封,十二年,髙後元年,有罪,免,二年,復封,二年薨。 | 九十八 | 孝文後二年,戴矦頭嗣,八年薨。 | 孝景三年,矦脩嗣,七年,有罪,耏爲司寇。 | 曾孫 | 元康四年,將夕玄孫平陵上造延世詔復家。 |
臾
中五年,夷胡矦以頭子紹封,二十一年,元朔五年薨,亡後。 |
|||||||
○頃矦溫疥
〈師古曰:「○音詢,又音旬。疥音介。」〉 |
以燕將軍漢王四年從破曹咎軍,爲燕相告燕王荼反,矦。以燕相國定盧綰。千九百戶。 | 十月丙辰封,二十五年薨。 | 九十一 | 孝文六年,文矦仁嗣,十七年薨。 | 後七年,矦何嗣,七年,孝景四年薨。 | 曾孫 | 元康四年,疥玄孫長安公士福詔復家。 |
歷簡矦程黑 | 以趙衞將軍漢王三年從起盧奴,擊項羽敖倉下,爲將軍攻臧荼有功,封千戶。 | 十月癸酉封。十四年薨。 | 九十二 | 髙後三年,孝矦氂嗣,二十二年薨。 | 孝文後元年,矦竈嗣,十四年,孝景中元年,有罪,免。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黑玄孫之子長安簪褭弘詔復家。 |
元始五年。詔賜黑代復者安爵關內矦。 | ||||||
武原靖矦衞胠
〈師古曰:「胠音脅,又音怯。」〉 |
漢七年以梁將軍從初起,擊韓信、陳豨、黥布軍,功矦,二千八百戶,功比髙陵矦。 | 十二月丁未封,八年薨。 | 九十三 | 孝惠四年,共矦寄嗣,三十七年薨。 | 孝景三年,矦不害嗣,十二年,後二年,坐葬過律,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胠玄孫郭公乘堯詔復家。 |
稾祖矦陳鍇
〈師古曰:「稾音公老反。鍇音口駭反。」〉 |
髙帝七年爲將從擊代陳豨有功,矦,六百戶。 | 十二月丁未封,七年薨。 | 百二十四 | 孝惠三年,懷矦嬰嗣,十九年薨。 | 孝文七年,共矦應嗣,十四年薨。 | 後五年,節矦安嗣,三十一年薨。 | 元狩二年,矦千秋嗣,九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六世
元康四年,鍇玄孫之子茂陵公乘主儒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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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惠矦許瘛
〈師古曰:「瘛音充制反。」〉 |
以漢三年用趙右林將初擊定諸矦,五百三十六戶,功比歷矦。
〈師古曰:「林將,將士林,猶言羽林之將也。」〉 |
二月丁卯封,四年薨。 | 九十九 | 十二年,共矦留嗣,二十五年薨。 | 孝文十年,矦九嗣,二十二年,孝景中二年,坐寄使匈奴買塞外禁物,免。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瘛玄孫之孫宋子大夫迺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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猗氏敬矦陳遬
〈師古曰:「遬,古速字。」〉 |
以舍人從起豐,入漢,以都尉擊項羽,矦,千一百戶。 | 三月丙戌封,十一年薨。 | 五十
位次曰長陵矦。 |
孝惠七年,靖矦支嗣,三十四年薨。 | 孝景三年,頃矦羌嗣,一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遬曾孫猗氏大夫胡詔賜黃金十斤,復家。 | |
清簡矦室中同 | 以弩將初起,從入漢,以都尉擊項羽、代,矦,比彭矦,戶千。 | 三月丙戌封,五年薨。 | 七十一 | 孝惠元年,頃矦聖嗣,二十二年薨。 | 孝文八年,康矦鮒嗣,五十二年薨。 | 元狩三年,共矦古嗣,七年薨。 | 元鼎四年,矦生嗣,一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同玄孫髙宛簪褭武詔復家。 | |||||||
彊圉矦留肹 | 以客吏初起,從入漢,以都尉擊項籍、代,矦,比彭矦,千戶。 | 三月丙戌封,三年薨。 | 七十二 | 十一年,戴矦章復嗣,二十九年薨。 | 孝文三年,矦復嗣,二年,有罪,免。 | 元康四年,肹曾孫長安大夫定詔復家。 | |
彭簡矦秦同 | 以卒從起薛,以弩將入漢,以都尉擊項羽、代,矦,千戶。 | 三月丙戌封,二十二年薨。 | 七十 | 孝文三年,戴矦執嗣,二十三年薨。 | 孝景三年,矦武嗣,十一年,後元年,有罪,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同玄孫費公士壽王詔復家。 |
吳房嚴矦楊武 | 以郎中騎將漢元年從起下邽,擊陽夏,以騎都尉斬項籍,矦,七百戶。 | 三月辛卯封,三十二年薨。 | 九十四 | 孝文十三年,矦去疾嗣,二十五年,孝景後三年,有罪,耐爲司寇。 | 元康四年,武孫霸陵公乘談詔賜黃金十斤,復家,亡子,絕。 | 談兄孫爲次復,亡子,絕。 | |
甯嚴矦魏遬 | 以舍人從碭,入漢,以都尉擊臧荼功矦,千戶。 | 四月辛卯封,三十五年薨。 | 七十八 | 孝文十六年,共矦連嗣,八年薨。 | 孝文後元年,矦指嗣,三年,坐出國界,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速玄孫長安公士都詔復家。 |
昌圉矦旅卿 | 以齊將漢王四年從韓信起無鹽,定齊,擊項羽,又擊韓王信於代,矦,千戶。 | 六月戊申封,三十四年薨。 | 百九 | 孝文十五年,矦通嗣,十一年,孝景三年,坐謀反,誅。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卿玄孫昌上造光詔賜黃金十斤,復家。 |
六世
子賜代,死,無子,絕。有同產子,元始二年求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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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嚴矦旅罷師
〈師古曰:「共音恭。罷音皮彼反,又讀曰皮。」〉 |
以齊將漢王四年從淮陰矦起,擊項籍,又攻韓王信於平城,有功,矦,千二百戶。 | 六月壬子封,二十六年薨。 | 百一十四 | 孝文七年,惠矦黨嗣,八年薨。 | 十五年,懷矦髙嗣,五年薨,亡子。 | 元康四年,罷師曾孫霸陵簪褭信詔復家。 | |
閼氏節矦馮解散 | 以代大與漢王三年降,爲鴈門守,以將軍平代反寇,矦,千戶。
〈師古曰:「大與,主爵祿之官。」〉 |
六月壬子封,四年薨。 | 一百 | 十二年,共矦它嗣,一年薨,亡後。 | 孝文二年,文矦遺以它遺腹子嗣,十四年薨。 | 十六年,共矦勝之嗣,十三年薨。 | 孝景六年,矦平嗣,三十九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安丘懿矦張說
〈師古曰:「說讀曰悅。」〉 |
以卒從起方與,屬魏豹,一歲五月,以執盾入漢,以司馬擊項羽,以將軍定代,矦,二千戶。 | 七月癸酉封,三十二年薨。 | 六十七 | 孝文十三年,共矦奴嗣,十三年薨。 | 孝景三年,敬矦執嗣,一年薨。 | 四年,康矦新嗣,三十一年薨。 | 元狩元年,矦拾嗣,九年,元鼎四年,坐入上林謀盜鹿,又搏揜,完爲城旦。
〈師古曰:「搏揜,謂搏擊揜襲人而奪其物也。搏字或作博。一曰博,六博也。揜,意錢之屬也,皆謂戲而取人財也。」〉 |
六世
元康四年,說玄孫之子陽陵上造舜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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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平矦紀通 | 父城以將軍從擊破秦,入漢,定三秦,功比平定矦,戰好畤,死事,子矦。 | 九月丙午封,五十二年薨。 | 六十六 | 孝景中三年,康矦相夫嗣,十九年薨。 | 元朔元年,矦夷吾嗣,十九年,元封元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通玄孫長安簪褭萬年詔復家。 | |
龍陽敬矦陳署 | 以卒從,漢王元年起霸上,以謁者擊項籍,斬曹咎,矦,戶千。 | 九月己未封,十八年薨。 | 八十四 | 髙後七年,矦堅嗣,十八年,孝文後元年,有罪,免。 | |||
平嚴矦張瞻師 | 以趙騎將漢王五年從擊諸矦,比吳房矦,千五百戶。 | 九年十二月壬寅封,八年薨。 | 九十五 | 孝惠五年,康矦惸嗣,三十七年薨。
〈師古曰:「惸音炏煢。」〉 |
孝景四年,矦寄嗣。 | 矦安國嗣,不得年,元狩元年,爲人所殺。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瞻師玄孫之子敏上造連城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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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量矦須無
〈如淳曰:「秦始皇本紀所謂陸梁地也。」〉 |
詔以爲列諸矦,自置吏令長,受令長沙王。 | 三月丙戌封,三年薨。 | 百三十七 | 十二年,共矦桑嗣,三十四年薨。 | 孝文後三年,康矦慶忌嗣,五年薨。 | 孝景元年,矦冉嗣,四十四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
元康四年,無曾孫酈陽秉鐸聖詔復家。
〈師古曰:「秉鐸,武功爵第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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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景矦周成 | 父苛以內史從擊破秦,爲御史大夫,入漢,圍取諸矦,守滎陽,功比辟陽矦,罵項籍死事,子矦。 | 四月戊寅封,三十五年,孝文後五年,謀反,下獄死。 | 六十 | 子 | 繩
孝景中元年,矦應以成孫紹封。 |
矦平嗣,元狩四年,坐爲太常不繕園屋,免。 | 元康四年,成玄孫長安公大夫賜詔復家。 |
離矦鄧弱 | 四月戊寅封。楚漢春秋亦闕。成帝時,光祿大夫滑湛日旁占驗曰:「鄧弱以長沙將兵矦。」 | ||||||
義陵矦吳郢 | 以長沙柱國矦,千五百戶。 | 九月丙子封,七年薨。 | 百三十四 | 孝惠四年,矦重嗣,十年,髙後七年薨,亡後。 | |||
宣平武矦張敖 | 嗣父耳爲趙王,坐相貫髙等謀反,廢王爲矦。 | 九年封,十七年薨。 | 三
〈師古曰:「張耳及敖並爲無大功,蓋以魯元之故,呂后曲升之也。」〉 |
髙後二年,矦偃爲魯王,孝文元年復爲矦,十五年薨,謚共。 | 六年,哀矦歐嗣,十七年薨。 | 孝景中三年,矦王嗣,十四年,有罪,免。 | |
睢陵
元光三年,矦廣國以王弟紹封,十八年薨。 |
元鼎二年,矦昌嗣,十二年,太初二年,坐爲太常乏祠,免。
〈師古曰:「祠事有闕也。」〉 | ||||||
元始二年,矦慶忌以敖玄孫紹封,千戶。 | |||||||
信都
髙後八年四月丁酉,矦侈以魯太后子封,孝文元年,以非正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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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
四月丁亥,矦受以魯太后子封,元年免。 |
元康四年,耳玄孫長陵公乘遂詔復家。 | ||||||
東陽武矦張相如 | 髙祖六年爲中大夫,以河間守擊陳豨,力戰,功矦,千三百戶。 | 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封,三十二年薨。 | 百一十八 | 孝文十六年,共矦殷嗣,五年薨。 | 後五年,戴矦安國嗣,六年薨。 | 孝景四年,哀矦彊嗣,十三年,建元元年薨。亡後。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相如玄孫之子茂陵公乘宣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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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陽矦樂說
〈如淳曰:「慎音震。」師古曰:「字本作滇,音真,後誤作慎耳。滇陽,汝南縣名也。說讀曰悅。」〉 |
淮陰矦韓信舍人,告信反,矦,二千戶。 | 十二月甲寅封,五十一年薨。 | 百三十一 | 孝景中六年,靖矦願嗣,四年薨。 | 建元元年,矦買之嗣,二十二年,元狩五年,坐鑄白金,棄市。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說玄孫之子長安公士通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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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愍矦陶舍 | 以右司馬漢王五年初從,以中尉擊燕、代,矦,比共矦,二千戶。 | 十二月丙辰封,一年薨。 | 百一十五 | 十二年,夷矦青嗣,四十八年薨。 | 孝景中三年,節矦偃嗣,十七年薨。 | 元光五年,矦雎嗣,十八年,元狩五年,坐酎金免。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舍玄孫之孫長安公士元始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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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成孝矦公孫昔 | 以卒漢王五年初從,以郎中擊代擊陳豨,矦,千九百戶。 | 正月己未封,二十年薨。 | 百一十七 | 孝文五年,懷矦漸嗣,九年薨。 | 孫 | 元康四年,昔曾孫霸陵公乘廣意詔復家。 | |
堂陽哀矦孫赤 | 以中涓從起沛,以郎入漢,以將軍擊項籍,爲惠矦,坐守滎陽降楚,免,復來,以郎擊籍,爲上黨守擊陳豨,矦,八百戶。 | 正月己未封,九年薨。 | 七十七 | 髙後元年,矦德嗣,四十三年,孝景中六年,有罪,免。 | 孫 | 元康四年,赤曾孫霸陵公乘明詔復家。 | |
祝阿孝矦髙色 | 以客從起齧桑,以上隊將入漢,以將軍擊魏太原、井陘,屬淮陰矦,罌度軍破項籍及豨,矦,千八百戶。
〈如淳曰:「齧桑,邑名。」〉 |
正月己卯封,二十一年薨。 | 七十四 | 孝文五年,矦成嗣,十四年,後三年,坐事國人過律,免。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色玄孫長陵上造弘詔復家。 |
長脩平矦杜恬 | 以漢王二年用御史初從出關,以內史擊諸矦,攻項昌,以廷尉死事,矦,千九百戶。 | 三月丙戌封,四年薨。 | 百八
位次曰信平矦。 |
孝惠三年,懷矦中嗣,十七年薨。 | 孝文五年,矦意嗣,二十七年,有罪,免。 | 陽平
孝景中五年,矦相夫紹封,三十七年,元封三年,坐爲太常與大樂令中可當鄭舞人擅繇,闌出入關,免。 〈師古曰:「擇可以爲鄭舞,而擅從役使之,又闌出入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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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邑矦趙堯 | 以漢五年爲御史,用竒計徙御史大夫周昌爲趙相,代昌爲御史大夫,從擊陳豨,功矦,六百戶。 | 十一月封,髙後元年,有罪,免。 | |||||
營陵矦劉澤 | 漢三年爲郎中擊項羽,以將軍擊陳豨,得王黃,矦。帝從昆弟,萬一千戶。 | 十一月封,十五年,髙後七年,爲瑯邪王。 | 八十八 | ||||
土軍式矦宣義 | 髙祖六年爲中地守,以廷尉擊陳豨,矦,一千一百戶,就國後爲燕相。 | 二月丁亥封,七年薨。 | 百二十二
位次曰信成矦。 |
孝惠六年,孝矦莫如嗣,三十五年薨。 | 孝景三年,康矦平嗣,十九年薨。 | 建元六年,矦生嗣,八年,元朔二年,坐與人妻姦,免。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義玄孫之子阿武不更寄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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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阿懿矦任敖 | 以客從起沛,爲御史,守豐二歲,擊項籍,爲上黨守,陳豨反,堅守,矦,千八百戶。後遷爲御史大夫。 | 二月丁亥封,十九年薨。 | 八十九 | 孝文三年,夷矦敬嗣,一年薨。 | 四年,敬矦但嗣,四十年薨。 | 建元五年,矦越人嗣,二十一年,元鼎二年,坐爲太常廟酒酸,免。 | 元康四年,敖玄孫廣阿簪褭定詔復家。 |
須昌貞矦趙衍 | 以謁者漢王元年初從起漢中。雍軍塞渭上,上計欲還,衍言從它道,道通,後爲河間守,豨反,誅都尉相如,功矦,千四百戶。 | 二月己丑封,三十二年薨。 | 百七 | 孝文十六年,戴矦福嗣,四年薨。 | 後四年,矦不害嗣,八年,孝景五年,有罪,免。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衍玄孫之孫長安簪褭步昌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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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轅堅矦戚鰓 | 初從爲郎,以都尉守蘄城,以中尉矦,五百戶。 | 二月乙酉封,六年薨。 | 百一十六 | 孝惠五年,夷矦觸龍嗣,三十七年薨。 | 孝景四年,共矦中嗣,十六年薨。 | 建元四年,矦賢嗣,二十五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元康四年,鰓玄孫梁郎官大夫常詔復家。
〈師古曰:「仕梁爲郎而有官大夫之爵也。」〉 |
六世 | 七世
元始二年,鰓玄孫之孫少詔賜爵關內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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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紹矦公上不害 | 髙祖六年爲太僕,擊代豨有功,矦,千三百戶。爲趙太僕。 | 二月乙酉封,三年薨。 | 百二十三 | 孝惠二年,夷矦武嗣,二十七年薨。 | 孝文十四年,康矦通嗣,二十七年薨。 | 建元二年,矦廣德嗣,九年,元光五年,坐妻大逆,棄市。 | 元康四年,不害玄孫安陵五大夫常詔復家。 |
甯陵夷矦呂臣 | 以舍人從起留,以郎入漢,破曹咎成臯,爲都尉擊豨,功矦,千戶。 | 二月辛亥封,二十七年薨。 | 七十三 | 孝文十一年,戴矦謝嗣,十六年薨。 | 孝景四年,惠矦始嗣,十七年薨。 | 曾孫 | 元康四年,呂臣玄孫南陵公大夫得詔復家。 |
汾陽嚴矦靳彊 | 以郎中騎千人前三年從起櫟陽,擊項羽,以中尉破鍾離眛軍,功矦。 | 三月辛亥封,十一年薨。 | 九十六 | 髙後三年,共矦解嗣,三十三年薨。 | 孝景五年,康矦胡嗣,十二年絕,不得狀。 | 江鄒
元鼎五年,矦石封嗣,九年,太始四年,坐爲太常行幸離宮道橋苦惡,大僕敬聲繫以謁聞,赦免。 |
元康四年,彊玄孫長安公乘忠詔復家。 |
戴敬矦祕彭祖
〈師古曰:「今見有祕姓,讀如祕書,而韋昭妄爲音讀,非也。」〉 |
以卒從起沛,以卒開沛城門,爲太公僕,以中廄令擊陳豨,功矦,千一百戶。 | 三月癸酉封,十一年薨。 | 百二十六 | 髙後三年,共矦憚嗣,十二年薨。 | 孝文八年,夷矦安國嗣,四十八年薨。 | 元朔五年,安矦軫嗣,十二年薨。 | 元鼎五年,矦蒙嗣,二十五年,後元年,坐祝詛上,大逆,腰斬。 |
六世 | 七世
元康四年,彭祖玄孫之孫陽陵大夫政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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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簡矦翟盱
〈師古曰:「盱音況於反。」〉 |
以漢王二年爲燕令,以都尉下楚九城,堅守燕,矦,九百戶。 | 七月己丑封,十二年薨。 | 百三十 | 髙後四年,祗矦山嗣,二年薨。 | 六年,節矦嘉嗣,四十四年薨。 | 建元三年,矦不疑嗣,十年,元朔元年,坐挾詔書論,耐爲司寇。
〈師古曰:「詔書當奉持之,而挾以行,故爲罪也。」〉 |
元康四年,盱玄孫陽陵公乘光詔復家。 |
平州共矦昭涉掉尾
〈師古曰:「姓昭涉,名掉尾也。音徒弔反。」〉 |
漢四年以燕相從擊項籍,還擊臧荼,矦,千戶。 | 八月甲辰封,十八年薨。 | 百一十一 | 孝文二年,戴矦種嗣,三年薨。 | 五年,懷矦它人嗣,四年薨。 | 九年,孝矦馬童嗣,二十九年薨。 | 孝景後一年,矦昧嗣,二十四年,元狩五年,坐行馳道中,免。 |
元康四年,掉尾玄孫涪不更福詔復家。 | |||||||
中牟共矦單右車 | 以卒從沛,入漢,以郎擊布,功矦,二千二百戶。始髙祖微時有急,給髙祖馬,故得矦。 | 十二年十月乙未封,二十三年薨。 | 百二十五 | 孝文八年,敬矦繒嗣,五年薨。 | 十三年,戴矦終根嗣,三十七年薨。 | 元光二年,矦舜嗣,十八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右車玄孫之子陽陵不更充國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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邔嚴矦黃極忠
〈師古曰:「邔音鉅巳反。」〉 |
以群盜長爲臨江將,已而爲漢擊臨江王及諸矦,破布,封千戶。 | 十月戊戌封,二十七年薨。 | 百十三 | 孝文十二年,夷矦榮成嗣,九年薨。 | 後元五年,共矦明嗣,三十五年薨。 | 元朔五年,矦遂嗣,八年,元鼎元年,坐掩搏奪公主馬,髡爲城旦。戶四千。
〈師古曰:「搏字或作博,已解於上。」〉 |
|
六世
元康四年,極忠玄孫之子邔公乘調詔復家。 |
元始元年,賜極忠代後者敞爵關內矦。 | ||||||
博陽節矦周聚 | 以卒從豐,以隊率入漢,擊項籍成臯有功,爲將軍,布反,定吳郡,矦。 | 十月辛丑封,二十四年薨。 | 五十三 | 孝文九年,矦遬嗣,十五年,孝景元年,有罪,奪爵一級。 | 孫 | 元康四年,聚曾孫長陵公乘萬年詔復家。 | |
陽羨定矦靈常 | 以荊令尹漢五年初從,擊鍾離眜及陳公利幾,徙爲漢中大夫,從至陳,取韓信,遷中尉,以擊布,矦,二千戶。 | 十月壬寅封,十四年薨。 | 百一十九 | 髙後七年,共矦賀嗣,八年薨。 | 孝文七年,哀矦勝嗣,六年薨,亡後。 | 曾孫 | 元康四年,常玄孫南和大夫橫詔復家。 |
下相嚴矦泠耳
〈師古曰:「泠音零。」〉 |
以客從起沛,入漢,用兵擊破齊田解軍,以楚丞相堅守彭城距布軍,功矦,二千戶。 | 十月己酉封,十八年薨。 | 八十五 | 孝文三年,矦順嗣,二十三年,孝景三年,坐謀反,誅。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耳玄孫長安公士安詔復家。 |
髙陵圉矦王虞人 | 以騎司馬漢王元年從起廢丘,以都尉破田橫、龍且,追籍至東城,以將軍擊布,矦,九百戶。 | 十二月丁亥封,十年薨。 | 九十二 | 髙後三年,矦弄弓嗣,十八年薨。 | 孝文十三年,矦行嗣,十二年,孝景三年,謀反,誅。 | ||
期思康矦賁赫
〈師古曰:「賁音肥。」〉 |
淮南王英布中大夫,告反,矦,一千戶。 | 十二月癸卯封,二十九年,孝文十四年薨,亡後。 | 百三十二 | 子 | 孫 | 曾孫 | 元康四年,赫玄孫壽春大夫充詔復家。 |
戚圉矦季必
〈師古曰:「灌嬰傳雲李必,今此作季。表、傳不同,當有誤。」〉 |
以騎都尉漢二年初起櫟陽,攻破廢丘,因擊項籍,屬韓信,破齊,攻臧荼,爲將軍,擊韓信,矦,千五百戶。 | 十二月癸卯封,十六年薨。 | 九十 | 孝文元年,賁矦長嗣,三年薨。 | 四年,躁矦瑕嗣,三十八年薨。 | 建元三年,矦信成嗣,二十年,元狩五年,坐爲太常縱丞相侵神道,爲隷臣。
〈師古曰:「刑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一歲爲臣妾,一歲免爲庶人。然則男子爲隷臣,女子爲隷妾也。」〉 |
元康四年,必玄孫長安公士買之詔復家。 |
穀陽定矦馮谿 | 以卒前二年起柘,擊籍,定代,爲將軍,功矦。 | 正月乙丑封,二十二年薨。 | 百五 | 孝文七年,共矦熊嗣,十八年薨。 | 孝景二年,隱矦卯嗣,三年薨。 | 五年,懿矦解中嗣,十二年薨。 | 建元四年,矦偃嗣。 |
六世
元康四年,谿玄孫之子穀陽不更武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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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敬矦許猜
〈師古曰:「猜音千才反。」〉 |
以楚將漢二年降,從起臨濟,以郎中擊項羽、陳豨,矦,六百戶。 | 正月乙丑封,四十年薨。 | 百一十二 | 孝景二年,矦恢嗣,十六年薨。 | 建元二年,煬矦則嗣,九年薨。 | 元光五年,節矦周嗣,三年薨。 | 元朔二年,矦廣宗嗣,十五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六世
元康四年,猜玄孫之子平壽公士任壽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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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陽定矦奚意 | 以魏郎漢王二年從起陽武,擊項籍,屬魏王豹,豹反,徙屬相國彭越,以太原尉定代,矦,六百戶。 | 正月乙酉封,二十六年薨。 | 百一十 | 孝文十一年,矦信嗣,二十九年,建元元年,有罪,要斬。 | 孫 | 元康四年,意曾孫陽陵公乘通詔復家。 | |
桃安矦劉襄 | 以客從,漢王二年起定陶,以大謁者擊布,矦,千戶。爲淮南太守。項氏親。 | 三月丁巳封,七年,孝惠七年,有罪,免,二年,復封,十六年薨。 | 百三十五 | 孝文十年,懿矦舍嗣,三十年薨。 | 建元元年,厲矦由嗣,十三年薨。 | 元朔二年,矦自爲嗣,十五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襄玄孫之子長安上造益壽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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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梁共矦酈疥 | 父食其以客從破秦,以列矦入漢,還定諸矦,常使使約和諸矦,說齊王死事,子矦。 | 二月丙寅封,六十三年薨。 | 六十六 | 元光三年,矦勃嗣。 | 矦平嗣,元狩元年,坐詐衡山王取金,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食其玄孫陽陵公乘賜詔復家。 |
紀信匡矦陳倉 | 以中涓從起豐,以騎將入漢,以將軍擊項籍,後攻廬綰,矦,七百戶。 | 六月壬辰封,十年薨。 | 八十 | 髙後三年,夷矦開嗣,二十二年薨。 | 孝文後二年,矦煬嗣,八年,孝景二年,反,誅。 | 曾孫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倉玄孫之子長安公士千秋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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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嚴矦王競 | 以車司馬漢元年初從起髙陵,屬劉賈,以都尉從軍,矦,五百戶。 | 六月壬辰封,七年薨。 | 百六 | 孝惠七年,戴矦真粘嗣,十九年薨。
〈師古曰:「粘亦黏字。」〉 |
孝文十一年,矦□嗣,二十二年,孝景十年,有罪,免。
〈師古曰:「□音許孕反。」〉 |
曾孫 | 元康四年,競玄孫長安公士昌詔復家。 |
張節矦毛釋之 | 以中涓從起豐,以郎騎入漢,還從擊諸矦,矦,七百戶。 | 六月壬辰封,二十六年薨。 | 七十九 | 孝文十一年,矦鹿嗣,二年薨。 | 十三年,矦舜嗣,二十三年,孝景中六年,有罪,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釋之玄孫長安公士景詔復家。 |
煮棗端矦革朱 | 以越連嚻從起薛,別以越將入漢,擊諸矦,以都尉矦,九百戶。 | 六月壬辰封,七年,孝惠七年薨。嗣子有罪,不得代。 | 七十五 | 孝文二年,康矦式以朱子紹封,二十一年薨。 | 孝景中二年,矦昌嗣,二年,有罪,免。 | 曾孫 | 元康四年,朱玄孫陽陵大夫奉詔復家。 |
傿陵嚴矦朱濞 | 以卒從起豐,入漢,以都尉擊項籍、臧荼,矦,二千七百戶。 | 十二月封,十一年薨。 | 五十二 | 髙後四年,共矦慶嗣,十一年,孝文七年薨,亡後。 | 元康四年,濞曾孫陽陵公士言詔復家。 | ||
鹵嚴矦張平 | 以中尉前元年從起單父,不入關,以擊黥布、盧綰,得南陽,矦,二千七百戶。 | 十二月封,十二年薨。 | 四十八 | 髙後五年,矦勝嗣,七年,孝文四年,有罪,爲隷臣。 | 曾孫 | 玄孫 | |
六世
元康四年,平玄孫之子長安公士常詔復家。 |
右髙祖百四十七人。周呂、建成二人在外戚,羹頡、合陽、沛、德四人在王子,凡百五十三人。
孝惠功臣表
[編輯]號謚姓名 | 矦狀戶數 | 始封 | 位次 | 子 | 孫 | 曾孫 | 玄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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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頃矦吳淺 | 以父長沙王功矦,二千戶。 | 元年九月癸卯封,三十七年薨。 | 百三十三 | 孝文後七年,共矦信嗣,六年薨。 | 孝景六年,矦廣志嗣。 | 矦千秋嗣,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 編
元康四年,淺玄孫長陵上造長樂詔復家。 |
軑矦黎朱蒼
〈師古曰:「軑音大,又音第。」〉 |
以長沙相矦,七百戶。 | 二年四月庚子封,八年薨。 | 百二十 | 髙後三年,孝矦豨嗣,二十一年薨。 | 孝文十六年,彭祖嗣,二十四年薨。 | 矦扶嗣,元封元年,坐爲東海太守行過擅發卒爲衞,當斬,會赦,免。 | 玄孫
江夏 |
六世
元康四年,蒼玄孫之子竟陵簪褭漢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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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都孝矦劉到 | 以齊將髙祖三年定齊降,矦,千戶。 | 五年六月乙亥封,十三年薨。 | 百一十 | 孝文三年,矦成嗣,三十五年,孝景後二年,有罪,免。 | 元康四年,到曾孫長安公乘如意詔復家。 |
右孝惠三人。
髙後功臣表
[編輯]號謚姓名 | 矦狀戶數 | 始封 | 位次 | 子 | 孫 | 曾孫 | 玄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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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宮矦張買 | 以父越人爲髙祖騎將從軍,以中大夫矦。 | 元年四月丙寅封。 | 矦生嗣,孝武初有罪,爲隷臣。萬六千六百戶。 | 北海 | |||
梧齊矦陽城延 | 以軍匠從起郟,入漢,後爲少府,作長樂、未央宮,築長安城先就,矦。
〈師古曰:「郟,潁川之縣也,音夾。」〉 |
四月乙酉封,六年薨。 | 七十六 | 七年,敬矦去疾嗣,三十四年薨。 | 孝景中三年,靖矦偃嗣,十五年薨。 | 元光三年,矦戎奴嗣,十四年,元狩五年,坐使人殺季父,棄市。戶三千三百。 | 玄孫 |
六世
元康四年,延玄孫之子梧公士注詔復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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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敬矦齊受 | 以卒從起留,以家車吏入漢,以驍騎都尉擊項籍,得樓煩將,用齊丞相矦。
〈師古曰:「家車吏,主漢王之家車,非軍國所用。」〉 |
四月乙酉封,九年薨。 | 五十四 | 孝文二年,齊矦市人嗣,四年薨。 | 六年,共矦應嗣,四十一年薨,亡後。 | 元光二年,康矦延居嗣,八年薨。 | 元鼎二年,矦昌嗣,二年,元鼎四年,有罪,免。 |
元康四年,受玄孫安平大夫安德詔復家。 | |||||||
博成敬矦馮無擇 | 以悼武王郎中從髙祖起豐,攻雍,共擊項籍,力戰,奉悼武王出滎陽,矦。
〈師古曰:「悼武王,髙後兄,周呂矦呂澤也,髙後追尊曰悼武王。」〉 |
四月己丑封,三年薨。 | 四年,矦代嗣,八年,坐呂氏誅。 | ||||
沅陵頃矦吳陽
〈師古曰:「沅音元。」〉 |
以父長沙王功矦。 | 七月丙申封,二十五年薨。 | 百三十六 | 孝文後二年,頃矦福嗣,十七年薨。 | 孝景中五年,哀矦周嗣,薨,亡後。 | ||
中邑貞矦朱進 | 以執矛從入漢,以中尉破曹咎,用呂相矦,六百戶。
〈師古曰:「爲呂王之相也。」〉 |
四年四月丙申封,二十二年薨。 | 孝文後二年,矦悼嗣,二十一年,孝景後三年,有罪,免。 | ||||
樂平簡矦衞毋擇 | 以隊率從起沛,屬皇訢,以郎擊陳餘,用衞尉矦,六百戶。 | 四月丙申封,二年薨。 | 六年,共矦勝嗣,四十一年薨。 | 孝景後三年,矦侈嗣,六年,建元六年,坐買田宅不法,有請賕吏,死。 | |||
山都貞矦王恬啟 | 漢五年爲郎中柱下令,以衞將軍擊陳豨,用梁相矦。
〈師古曰:「柱下令,今主柱下書史也。」〉 |
四月丙申封,八年薨。 | 孝文四年,憲矦中黃嗣,二十三年薨。 | 孝景四年,敬矦觸龍嗣,二十三年薨。 | 元狩五年,矦當嗣,八年,元封元年,坐闌入甘泉上林,免。 | ||
祝茲夷矦徐厲 | 以舍人從沛,以郎中入漢,還,得雍王邯家屬,用常山丞相矦。 | 四月丙申封,十一年薨。 | 孝文七年,康矦悼嗣,二十九年薨。 | 孝景中六年,矦偃嗣,九年,建元六年,有罪,免。 | |||
成陰夷矦周信 | 以卒從起單父,爲呂后舍人,度呂后,爲河南守,矦,五百戶。
〈師古曰:「時有寇難,得度於水,因以免也。」〉 |
四月丙申封,十六年薨。 | 孝文十二年,矦勃嗣,十五年,有罪,免。 | ||||
俞矦呂它
〈如淳曰:「俞音輸。」〉 |
父嬰以連嚻從髙祖破秦,入漢,以都尉定諸矦,功比朝陽矦,死事,子矦。 | 四月丙申封,四年,坐呂氏誅。 | |||||
醴陵矦越 | 以卒從,漢二年起櫟陽,以卒吏擊項羽,爲河內都尉,用長沙相矦,六百戶。 | 四月丙申封,八年,孝文四年,有罪,免。 |
髙後十二人。扶柳、襄城、軹、壺關、昌平、贅其、騰、昌城、腄、祝茲、建陵十一人在恩澤外戚,洨、沛、信都、樂昌、東平五人隨父,上邳、朱虛、東牟三人在王子,凡三十一人 。
〈師古曰:「腄音直瑞反。洨音交,又音下交反。」〉
孝文功臣表
[編輯]號謚姓名 | 矦狀戶數 | 始封 | 位次 | 子 | 孫 | 曾孫 | 玄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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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信夷矦劉揭 | 髙祖十三年爲郎,以典客奪呂祿印,閉殿門止產等,共立皇帝,矦,二千戶。 | 元年十一月辛丑封,十四年薨。 | 十五年,矦中意嗣,十四年,孝景六年,有罪,免。 | ||||
壯武矦宋昌 | 以家吏從髙祖起山東,以都尉從滎陽,食邑,以代中尉勸王,驂乘入即帝位,矦,千四百戶。 | 四月辛亥封,三十三年,孝景中四年,有罪,奪爵一級,爲關內矦。 | |||||
樊矦蔡兼 | 以睢陽令髙祖初從阿,以韓家子還定北地,用常山相矦,千二百戶。
〈師古曰:「本六國時韓家之諸子也,後更姓蔡也。」〉 |
六月丙寅封,十四年薨。 | 十五年,康矦客嗣,十八年薨。 | 孝景中二年,共矦平嗣,二十一年薨。 | 元朔二年,矦辟方嗣,元鼎四年,坐搏揜,完爲城旦。 | ||
沶陵康矦魏駟
〈晉灼曰:「沶,古牴字。」師古曰:「音直夷反。」〉 |
以陽陵君矦。 | 七年三月丙寅封,十二年薨。亡後。 | |||||
南𨜓矦起 〈師古曰:「𨜓音貞。說者雲當爲鄭,非也。」〉 |
以信平君矦。 | 三月丙寅封,坐後父故削爵一級,爲關內矦。
〈師古曰:「會於廷中而隨父,失朝廷以爵之序,故削爵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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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頃矦召奴
〈師古曰:「召平之子也。召讀曰邵。」〉 |
以父齊相矦。 | 十年四月癸丑封,十一年薨。 | 後五年,矦潰嗣,三十五年薨。 | 元朔五年,矦延嗣,十九年,元封六年,坐不出持馬,要斬。戶千八百。
〈師古曰:「時發馬給軍,匿而不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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缾矦孫單
〈師古曰:「缾音步丁反。」〉 |
父卬以北地都尉匈奴入力戰死事,子矦。 | 十四年三月丁巳封,十二年,孝景前三年,坐反,誅。 | |||||
弓髙壯矦韓隤當 | 以匈奴相國降,矦。故韓王子。 | 十六年六月丙子封。 | 不得子嗣矦者年名。 | 元朔五年,矦則嗣,薨,亡後。 | 營陵 | ||
龍額
元朔五年四月丁未,矦譊以都尉擊匈奴得王,矦,十二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免。 〈師古曰:「譊音女交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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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
元封元年五月己卯,愍矦說以橫海將軍擊東越,矦,十九年,爲衞太子所殺。 |
延和三年,矦興嗣,四年,坐祝詛上,要斬。 | 齊 | |||||
後元元年,矦曾以興弟紹封龍額,三十一年薨。 | 五鳳元年,思矦寶嗣,鴻嘉元年薨,亡後。 | ||||||
元封元年,節矦共以寶從父昆弟紹封。 | |||||||
六世
矦敞弓嗣,王莽敗,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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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哀矦韓嬰 | 以匈奴相國降,矦,二千戶。韓王信太子之子。 | 六月丙子封,七年薨。 | 後七年,矦釋之嗣,三十一年,元朔四年,坐詐疾不從,耐爲隷臣。 | 魏 | |||
故安節矦申屠嘉 | 孝文二年舉淮陽守,從髙祖功,食邑五百戶,用丞相矦。 | 後三年四月丁巳封,七年薨。 | 孝景前三年,矦共嗣,二十二年薨。 | 清安
元狩三年,矦臾更封,五年,元鼎元年,坐爲九江太守受故官送,免。 |
右孝文十人。軹、鄔、周陽三人在外戚,管、氏丘、營平、陽虛、楊丘、朸、安都、平昌、武成、白石、阜陵、安陽、陽周、東城十四人在王子,凡二十七人。
〈師古曰:「鄔音一戶反,又音於庶反。今書本有鄡字者,誤。」〉
斠勘
[編輯]- ↑ 師古曰:「天功,天下之功業也。虞書舜典曰『欽哉,惟時亮天功』也。」
- ↑ 師古曰:「謂陳涉自稱楚王時也。」
- ↑ 師古曰:「裁與纔同,十分之內纔有二三也。」
- ↑ 應劭曰:「封爵之誓,國家欲使功臣傳祚無窮也。帶,衣帶也。厲,砥厲石也。河當何時如衣帶,山當何時如厲石,言如帶厲,國猶永存,以及後世之子孫也。」
- ↑ 師古曰:「丹書,解在髙紀。白馬之盟,謂刑白馬歃其血以爲盟也。」
- ↑ 孟康曰:「唯作元功蕭、曹等十八人位次耳。髙後乃詔作位次下竟。」師古曰:「謂蕭何、曹參、張敖、周勃、樊噲、酈商、奚涓、夏矦嬰、灌嬰、傅寬、靳歙、王陵、陳武、王吸、薛歐、周昌、丁復、蟲達,從第一至十八也。」
- ↑ 師古曰:「副,貳也。其列矦功籍已藏於宗廟,副貳之本又在有司。」
- ↑ 師古曰:「自倍者,謂舊五百戶,今者至千也。曹參初封萬六百戶,至後嗣矦宗免時,有戶二萬三千,是爲戶口蕃息故也。它皆類此。」
- ↑ 師古曰:「言其貲財亦稍富厚,各如戶口之多也。」
- ↑ 孟康曰:「耗音毛。無有毛米在者也。」師古曰:「孟音是也,而解非也。孑然,獨立貌,言無有獨存者,至於耗盡也。今俗語猶謂無爲耗,音毛。」
- ↑ 服虔曰:「法罔差益密也。」
- ↑ 師古曰:「庸,賣功庸也;保,可安信也:皆賃作者也。」
- ↑ 師古曰:「復音方目反。」
- ↑ 晉灼曰:「綫,今線縷字也,音先戰反。」
- ↑ 師古曰:「雍,和也。堯典雲『黎萌於變時雍』,故杜業引之也。」
- ↑ 師古曰:「群後謂諸矦也。恭己,無爲也。孔子曰:『無爲而治者,其舜也歟!夫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共讀曰恭。」
- ↑ 師古曰:「三聖謂堯、舜、禹也。」
- ↑ 師古曰:「重譯謂越裳氏也。」
- ↑ 師古曰:「以立亡國之後爲安泰也。」
- ↑ 張晏曰:「謂武王入殷,未及下車,封黃帝之後於薊,虞舜之後於陳也。」
- ↑ 師古曰:「㝢謂啟土所居也。」
- ↑ 師古曰:「飭,謹也,讀與敕同。」
- ↑ 師古曰:「謂召伯止於甘棠之下而聽訟,人思其德,不伐其樹,召南甘棠之詩是也。」
- ↑ 師古曰:「弟代兄位謂之及。墮,毀也,音火規反。」
- ↑ 師古曰:「言國家非無刑辟,而功臣子孫得不陷罪辜而能長存者,思其先人之力,令有續嗣也。繇讀與由同。」
- ↑ 應劭曰:「死不能葬,故屍流轉在溝壑之中。」師古曰:「愍隷者,言爲徒隷,可哀愍之也。」
- ↑ 師古曰:「況,譬也。」
- ↑ 晉灼曰:「許慎雲『遴,難行也』。柬,古簡字也。簡,少也。言今難行封,則得繼絕者少,若然,此必布聞彰於天下也。」師古曰:「遴讀與吝同。」
- ↑ 師古曰:「視讀與示同。」
- ↑ 孟康曰:「言人三爲衆,雖難盡繼,取其功尤髙者一人繼之,於名爲衆矣。」服虔曰:「尤功,封重者一人也。」師古曰:「孟說是也。」
- ↑ 師古曰:「籍謂名錄也,髙紀所云通矦籍也。」
- ↑ 傳世本『嚻』作『敖』。曾侯乙墓竹簡、包山楚簡、《古璽彙編》錄『連囂之□三』印、湖南省博物館藏『燕客銅量』器銘文中該官名皆作『連嚻』,據改。
- ↑ 傳世本『粟』作『票』。上海博物館藏有安徽省淮南市壽縣出土『郢粟客鉨』一枚,《古璽彙編》《尊古齋古鉢集林》收錄有『羣粟客鉨』一枚,與『治粟內史』『治粟都尉』相應。塙明傳世本作『票』爲訛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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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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