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紀略/卷之六
營制
[編輯]澎湖一營,乃海中之孤島也。論其地,則風多雨少,斥鹵咸鹼,不產稻麥,種植維艱,夙稱磽確無用之地也。若據形勢而論,則大山嶼居中(營署、廳署在焉),東則有香爐諸嶼之險,南則有八罩船路礁之險,西則有西嶼吼門之險,北則有吉貝嶼藏沙之險;外而五十五嶼周環布列,水口礁綫犬牙交錯,實乃閩、浙、江、廣、燕、遼、山左七省之藩維,而爲臺、廈居中之咽喉也。故備澎正所以備邊,澎固而腹心之地未有不固者也。向爲荒裔海氛出沒,元時雖設巡檢經理斯土,而營制亦缺如不可考矣。明洪武初,信國公湯和經略海疆,棄如敝屣。以致寇盜跳梁,倭子、紅夷接踵窺伺,御亦疏矣。至萬歷初,倭寇猖獗,始分銅山、浯嶼二游兵,分班輪戍;亦僅春秋巡警,有名無實,迨勢不可支。萬歷二十五年,乃增設澎湖游兵,甚至料羅、東涌、大小甘山亦設遠哨,實欲其緩急攸資,互爲應援。然而海外孤軍,兵力單弱。萬歷三十七年紅夷突至,澎湖游兵一哄星散,遂爲所據;久之乃去。天啟二年,高文律又復竊踞;遂因山爲城、環海爲池,破浪長驅,肆毒漳、泉。都督俞大猷乃克復澎湖,議於文澳山築城,用大石壘砌,高丈有七尺、厚丈有八尺、設東、西、南三門,北設銃臺一座,內蓋衙宇營房,以資控制。然道旁築室,議寢不行;以致鄭芝龍盤踞,延至三世,屢爲邊患,內郡遷界以避之,禍亦慘矣。
康熙二十二年,荷廟謨神算,討平鄭逆,澎湖遂列版圖;東南半壁,始安衽席。乃設官兵駐劄,控制外洋,而營制興焉。協以統將、將以統備、備以率弁兵,一呼百諾,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瀚海無波,則畫方以守;戈船下瀨,則合力以攻。如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作逆,竊有全臺,七日之內,渠凶芟沒,此何莫非澎湖一營固若金湯、得以駐兵進剿之所致也哉!
俸餉
[編輯]澎湖水師協鎮一員,階副將,秩從二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三十一兩四錢五分四釐八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三十一兩二錢五分四釐八毫。每月支養廉三十分,該銀四十五兩;內除朋扣銀一兩五錢,實支銀四十三兩五錢。每月支坐馬一十二匹草干銀一十二兩。每月支米三十票。
左營游擊一員,秩從三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一十九兩二錢七分八釐三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錢一十九兩零七分八釐三毫。每月支養廉一十五分,該銀二十二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七錢五分,實支銀二十一兩七錢五分。每月支坐馬六疋草干銀六兩。每月支米一十五票。
左營守備一員,秩五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七兩五錢五分八釐八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七兩三錢五分八釐八毫。每月支養廉八分,該銀一十二兩;內除朋扣銀四錢,實支銀一十一兩六錢。每月支坐馬四疋草干銀四兩。每月支米八票。
左營千總二員,秩六品。每月各支俸薪銀四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三兩八錢。每月各支養廉五分,該銀七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二錢五分,實支銀七兩二錢五分。每月各支坐馬二疋草干銀二兩。每月各支米五票。
左營把總四員,秩七品。每月各支俸薪銀三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二兩八錢。每月各支養廉四分,該銀六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五兩八錢。每月各支坐馬二疋草干銀二兩。每月各支米四票。
左營外委千總二員、外委把總五員,每月各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五分,實支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各支米一票。
左營額外外委把總三員,每月各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五分,實支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各支米一票。
左營步戰兵五百名,內除各官養廉八十一名,實在戰兵四百一十九名,每月每名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銀四分,實支餉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每名支米一票。
左營守兵五百名,內除舵工、炊糧一十七名,實在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每月每名各支餉銀一兩;內除朋扣銀三分,實支餉銀九錢七分。每月每名各支米一票。
右營游擊一員,秩從三品。每月應支俸廉、馬干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游擊同。
右營守備一員,秩五品。每月應支俸廉、馬干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守備同。
右營千總二員,秩從六品。每月每員應支俸廉、馬干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千總同。
右營把總四員,秩七品。每月每員應支俸廉、馬干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把總同。
右營外委千總二員、外委把總五員,每月每員應支餉廉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外委同。
右營額外外委把總三員,每月每員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額外外委同。
右營步戰兵五百名,內除各官養廉八十一名,實在戰兵四百一十九名。每月每名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戰兵同。
右營守兵五百名,內除舵工、炊糧一十六名,實在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每名每月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守兵同。
營署
[編輯]協鎮署:大堂一座三間,大堂前爲頭門,頭門前周圍木柵,東西轅門各一。轅門內豎旗杆二枝,東西鼓吹亭各一間。大堂後爲後堂七間,一廳、二房、護房四間。又東西案房共七間,左右兩邊護房共八間。署之西邊箭道一所,箭亭一座兩進。署之東邊花廳一所,中廳一座三間、花廳頭門三間、花廳後廳三間。廳東爲旗廳房,廳西爲管班房。又東邊馬房一座二進,西邊廚房一連三間。官廳在花廳之東,一連三進。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內,協鎮許同左右兩營公建。
左營游擊署:頭門一座三間,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三間,後堂一座三間。署西客廳一連兩進,後一進三間。東邊廚房小屋七間,土地祠一座二間;西邊案房六間,旗廳房三間。乾隆三十年五月內,游府林雲詳請在營中截隨銀兩項下修蓋。現在通署一律堅固新潔。
右營游擊署:頭門一座,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後堂一座三間。東邊廚房二間,西邊旗廳房一連三間。署西客廳一座三間,外有照牆。乾隆三十二年,現任游府吳勇捐建。
左營守備署:頭門一座三間,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三間,後堂一座三間。東邊廚房一連三間,西邊護屋三間、案房一座三間。
右營守備署:頭門一座,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後堂一座三間。大堂後護房小屋三間。東邊廚房二間、案房六間、旗廳房二間。
軍裝局:在右營游府署後街。頭門一座;局內二進,共房六門。
火藥局:在新城內。一座三間。官廳一座三間,炮房一座三間。
大教場(一所):在協署之西偏。演武廳二進,前一進三間(系舊有的)、後一進三間。則乾隆三十三年協鎮許同兩營詳請增修者。
調補
[編輯]澎營自協鎮、游、守以及千、把總各官,俱由內地水師營分揀選調補。查定例:副將三年俸滿,給咨赴部引見;游擊、守備二年俸滿,咨部推陞;千總、把總三年俸滿,赴省候文推補。此向來之定例也。
乾隆二十六年二月內,兵部爲酌定臺澎武職等事,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查臺灣澎湖文武各官,向系三年俸滿,該督提會核保題陞用。嗣於雍正八年十一月內,前任福建臺灣總兵王郡,因臺灣文職於雍正七年定議,改爲一年俸滿,再協辦半年,調回內地補用;隨援引奏請,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等官,應比照臺灣文職之例,二年俸滿,即行調回內地陞用,經大學士會同臣部奏准在案。迨至乾隆八年,臺地文職照原例改爲三年俸滿,而武職參、游、都、守仍循二年之例辦理。今該督既稱臺澎參、游、都、守等官職雖遜於鎮協,然亦同受主恩;且各員於俸滿調回後,即得仰邀首先陞用之恩。若靳此一年之瓜期,於心亦覺難安。況臺灣武職年過四十無子者,准照文員之例,奏明攜眷過臺。設遇事故,原有給假回籍之條。請嗣後臺澎參、游、都、守等官應照鎮協大員及文職之例,仍定爲三年俸滿保題,調回內地候陞,庶各員不致以任事不久,草率塞責,於海疆營伍既多裨益,而定例亦昭畫一等語。應如所請。嗣後臺灣澎湖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均仍改爲三年報滿,該督提等會核保題,調回內地陞用。恭候命下臣部,載入例冊,並行文該督等遵照辦理等因。奉旨依議。又定例:調臺武職年逾四十無子者,亦准照文職之例,奏明挈眷過臺。又咨准部覆:凡調臺官員及差使渡海乘坐船隻,臺鎮免船三隻,副將免船二隻,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各免船一隻,千、把總每員減谷四十石,軍裝器械等項每百斤減谷二石,遞解人犯計差犯每名減谷五石。
班兵
[編輯]有文事必有武備,故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凡以固疆圉、輯人民,有備而無患也。閩中兵制,始於漢有南部之兵,晉則有典船之兵,唐則有泉山府兵。至宋,則置福建三軍:曰水軍、曰保節軍、曰崇節軍。元則以兵增戍,有萬戶翼、萬戶府之制。明初,置衛於閩,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防倭。後又設立南日、烽火、浯嶼、小埕、銅山五寨游巡。萬歷年間,始增設澎湖游巡。然兵力單弱,不足以守也。至國朝,革明代戍卒之弊,置綠營以重鎮守,分營協鎮,碁布星羅,馬步如雲,舟師集鷁,五寨、七游之制,聯千萬人爲一身,兵制實爲大備矣。然兵有水、有陸;夫防水之兵,難於防陸也。陸地雖極山川之險,猶有徑可入、有力可通;至於水則風潮水勢,有非人力之所得而施者矣。然水兵亦有別焉。內河之水易防,而外洋之水難防也。何也?外海一片汪洋,水天一色,臺颶之風、鯨鯢之浪,與內河洶湧之勢迥不相同。故凡外海之兵,必須熟悉風期潮信、港道水口、礁石沙綫而後可以勝厥任也;故曰難也。澎湖自康熙二十三年平臺之後設立營制,原召募土着以充卒伍,以其人民生於斯、長於斯,熟習水性故也。至康熙六十年臺變之後,於一件「恭陳臺灣事宜等事」案內,始定以內地水師營分兵丁輪班戍守,三年一換,以均勞逸,而兵制定焉。所有應撥澎協兩營內地水師營分戰守兵丁名數,開列於後。
廈門水師提標前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十五名、守兵九十七名。
廈門水師提標後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十二名、守兵九十五名。
海壇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五十二名、守兵七十一名。
海壇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二十二名、守兵二十七名。
南澳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一名、守兵三十七名。
閩安協鎮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四名、守兵五十六名。
烽火門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六名、守兵二十名。
銅山營應撥班兵戰兵五十四名、守兵五十八名。
金門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二名、守兵十一名。
金門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一名、守兵十一名。
——以上十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撥換澎協左營操防戍守(軍裝器械俱全)。
金門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一百三十五名、守兵一百四十六名。
金門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一百二十二名、守兵一百四十八名。
海壇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三名、守兵四十六名。
南澳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五名、守兵三十四名。
閩安協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四十七名、守兵六十名。
閩安協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名、守兵九名。
烽火門營應撥班兵戰兵二十八名、守兵二十八名。
銅山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名、守兵一十三名。
——以上八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撥換澎協右營操防戍守(軍裝器械俱全)。
雍正二年,奉上諭:前往臺灣換班之兵丁,守戍海外巖疆,糧餉在臺灣支給;伊等所留家口若無力養贍,則當差之兵丁必致分心苦累,朕甚爲軫恤。每月着戶給米一斗,以資養贍。內地米少,則動支臺灣所貯米石。合計船價,雇募運至廈門,交與地方官躬親接戶給發,務使均沾實惠。
雍正五年,奉上諭:臺灣防汛兵丁,例由內地派往更換,而該營將弁往往不肯將勤慎、誠實營伍中得力之人派往;是以兵丁到彼,不遵約束,多放肆生事。此乃歷來積弊,朕知之甚悉。嗣後臺灣換班兵丁,着該管官弁將勤慎可用之人挑選派往。倘兵丁到彼有生事不法者,或經發覺、或被駐臺官員參出,將派往之該管官一併該處。如此,則各派撥兵丁,不敢苟且塞責,而海疆得防汛之益矣。
雍正六年,奉上諭:駐臺兵丁軍器,誠爲緊要。但此項軍器,悉系各營自行制備,是以易於破壞。然將內地精良之器給與臺軍,亦非善策。嗣後換臺兵丁軍器,着該督撫於存公銀內動支製造,務必堅利精良,該督撫驗看給發。俟兵丁至臺之日,該巡視御史會同該鎮查驗點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巡視御史等即據實題參,將該督撫及承辦官交部議處。三年之內,有應更造者,亦令該督撫製造給送。
雍正七年,奉上諭:福建臺灣戍守之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內地,前已加恩每月給與米糧,以爲養贍之資。聞臺兵向例,每月將所領錢糧扣留五錢於內地,爲養贍家口之用。朕思兵丁遠涉海洋,所得餉銀又復扣除以養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於駐臺之兵丁每年賞銀四萬兩爲內地養贍家口之用,着總督等均勻分派,按期給發;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寬舒,而父母妻子之在內地又得養贍,以示朕恤兵賞勞之至意。
乾隆五年,奉上諭:福建臺灣換班兵丁遠戍重洋,而蒙皇考聖心軫念,於本身應領月餉外,添賞伊家口留住內地者每月米一斗、銀二錢八分零,以資養贍,誠爲格外之恩。今朕聞得班兵更換之時,一切行李衣裝不能無費,甚爲拮據,每於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啟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與總督德沛,令其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余剩之數,每年共計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賞給往來盤費,示禁營中幫貼之弊,庶於內外兵丁均有裨益。
哨船
[編輯]澎營孤懸海外,居臺、廈之中,藏岸七百餘里;南北則汪洋一片,茫無際涯。且一十三澳汛守,海𣿭港道處處間斷,非船莫濟。是澎營之戰艦,視別營之水汛爲獨重也。自康熙二十三年建置營制,額設大趕繒船十隻、中趕繒船十隻、雙帆艍船一十六隻,共哨船三十六隻,以資巡防。左營綏字一號至綏字十八號,共船一十八隻;右營寧字一號至寧字十八號,共船一十八隻。乾隆二十五年,於「欽奉上諭事」案內,奉文將寧字十三號、寧字十七號、寧字十八號三船裁汰;是右營僅止一十五隻;後奉文將左營綏字十八號之船撥入右營補額。現在左營哨船實一十七隻,右營哨船實一十六隻,實存哨船三十三隻。就中撥派防守媽宮汛,左營例撥船八隻、右營例撥船九隻,兩營汛地一十三處例撥船十隻,每歲護餉例撥船六隻;此必不可已者,已足三十三隻之額矣。此外,尚有大換班兵之年必須船八隻,小換班兵之年亦須船四隻,以及副將總巡船四隻、兩營將備分巡船共八隻,又每歲大小修赴廠之船亦約有十隻,在在需船,實不足以抽撥。夫水兵之有船,與陸兵之有汛一也。少一船即少一汛矣,船可少而汛不可少也。況淼茫大海,非船莫渡,更關緊要。船顧可少乎哉!
至於哨船製造,固在於材料堅固,而把哨駕駛之人,尤須諳練熟習,方可保其無虞。其中舵工、繚手、斗手、碇手四項兵丁,實爲一船緊要之人,而舵工一項更爲緊要也。使舵工非二(?)十分熟練,於水性、風潮、港道、砂綫稍一差失,磕響一聲,船即虀粉。是一船數十人之性命,繫於舵工一人之手;不可不慎也。雍正六年,遵旨議准臺灣鎮總兵官王郡所奏:嗣後臺灣各水師營碇、繚、斗三項,揀選兵丁,學習更換,以六年爲期,着爲定例。如各營將弁不勤加查管訓練以致操駕生疏及仍有隱瞞不換者,一經察出,將該管將、備、千、把照溺職例革職,總督、提督、總兵官交部嚴加議處。其舵工尤關緊要,各船正舵准以九年爲滿,令其更換。再有杉板工一項,專管駕駛杉板小船,亦照碇、繚、斗一例教習更換。
理臺末議云:陸師重馬力,水師重舟力。戰陣之時,務爭上風。而運轉不靈,不能占居上風;壓持不重,或反退居下風。此雖人力,全在良舟。然匠人爲舟,固守繩尺,及駕至中流而快利遲鈍之用乃見。同時發棹,而前後入港之日頓殊者何也?蓋木之本質不類(如鹽木爲舵,遇波濤乃不搖動;余則否),輕重亦異(木老則堅而重;否則輕);必得良材,輕重配合,如人一身筋骨相配,然後善於運動也。故水師必講於造舟者,此其一也。水師之灣泊,猶陸師之安營。凡水師不能於外洋覓戰,皆於近港交鋒;所以灣泊之處,即是戰爭之場。我舟先至,利在居要以爭上風。然風信難憑,透發之後,往往轉變,先要泊穩;倘一澳中有南風澳、北風澳不同,則寧泊南風以待。此又老將之持重,不可執一而論也。故水師必明於灣泊者,此其一也。水師之入港,猶陸師之克城。凡港門爲賊所守而險隘尤爲賊所持,兵法有挾制其險、而攻其虛之說。以險處多虛,故險可制而虛可攻耳。故水師必詳於入港者,此其一也。此水師之大概也。要而言之,師之用在舟,舟之用在水,水之用在風;舟與師相習、風與水相遭,其在於變而通之以盡利。至於神而明之,則又存乎其人焉。
汛防
[編輯]劃汛而守,固無失伍之虞;按季而防,又有及瓜之代。凡以專責成而均勞逸者,制甚周也。身厥任者,自當嚴卒伍、勤巡警,務使四境安寧,家無夜吠之犬;重洋清晏,海無鼓浪之鯨。斯細柳森嚴,遠殊於棘門灞上者矣。當今海宇陞平,邊陲清肅,其爲戍守也易易矣。但使兵有衛民之心、弁無縱兵之弊,則兵輯民安,更何有鞭長莫及之慮。
今澎湖兩營戰守之兵二千名,分駐汛防共十有三處,度地勢之險要、定口岸之衝要,守望之聲援可接,遠近之呼吸相通。斯真島嶼之干城而瀚海之保障也哉!媽宮汛乃澎營居中最要之地也,爲本標營署駐劄之所,密邇文澳,澎糧廳署、倉庫、錢糧與夫兩營軍裝火藥局,皆在於此。且鋪舍民居,星羅雲集,又爲臺、廈商艘出入口岸,在在均關緊要;稽查防守,責任綦重。左營例派戰守兵二百五十名、戰船八隻駐防,右營例派戰守兵三百三十二名、戰船九隻駐防,兩營各派千把總一員以爲專汛之官,按季輪流更替。此則兩營互爲巡防者也。
左營
[編輯]媽宮澳新城東汛:營房七間。東港口炮臺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港口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系媽宮專汛之官管轄。
嵵里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炮臺一座。汛兵一十五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六十名駐防,統轄文良港、風櫃尾二汛。東至陰、陽諸嶼,西至雞籠、桶盤諸嶼,南至虎井嶼,北則陸路距媽宮汛二十五里。
文良港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屬嵵里汛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東至陰、陽諸嶼,西則陸路距媽宮三十里,南至鎖管港,北至雞膳諸嶼。
風櫃尾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炮臺一座。屬嵵里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一十名。四至與嵵里汛同。
八罩將軍澳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炮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八十名駐防,統轄挽門、水垵二汛。東至東、西吉嶼,西至金雞嶼,南至半坪、頭巾諸嶼,北至虎井嶼。
挽門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炮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屬將軍澳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六十名協防。東至金雞嶼,西至草嶼,南至大嶼,北至桶盤嶼。
水垵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炮臺一座。屬挽門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二十八名。四至與挽門汛同。
右營
[編輯]媽宮澳新城西汛:營房七門,兩港口炮臺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港口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系媽宮專汛之官管轄。
西嶼內塹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統轄外塹、小門二汛。東至師公礁,西至外塹山鼻尾,南至桶盤嶼,北至大倉仔嶼。
外塹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臺一座。屬內塹汛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汛兵一十五名協防。兼轄小門汛。東至本汛山鼻尾,西至清水垵,南至花嶼、貓嶼諸嶼,北至吼門。
小門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臺一座。屬外塹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三十名。東至吼門,西至鼎灣嶼,南、北則一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北山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一十間。煙墩三座。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兼轄吉貝澳汛。東至鳥嶼,西至姑婆嶼,南至中墩、灣貝諸嶼,北至北礁嶼。外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吉貝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屬北山汛管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東至藍笨嶼,西至目嶼,南至險礁諸嶼,北則一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巡哨
[編輯]巡哨者,以時巡歷,所以消患於未萌,靖邊圉而衛人民也。然而往來駕駛,則習練自熟;是於巡防之中,並寓有操兵演武之法。故凡遠近島嶼、礁石、砂綫之險隘,與夫港道、水口之廣狹、紆回,無一不悉。用能於風濤淜湃之中,奔馳矯捷如履平地;無事之日則解節制之師,有事之時則爲精銳之旅,將勤兵勇,此道得也。澎營每歲於二月起、至九月底止,副將坐駕兵船四隻出洋,在於左、右兩營所轄洋面總巡;自二月起、至五月底止,兩營游擊各帶兵船四隻出洋,在於本轄洋面分巡;自六月起、至九月底止,兩營守備各帶兵船四隻出洋,在於所轄各洋面梭織哨捕。又十一月、正月系單月分,兩營游擊各帶兵船四隻出洋輪巡;十月、十二月系雙月分,兩營守備各帶兵船四隻出洋輪巡。定例:凡將備出洋巡哨,每月於初二日在南勢左右兩營交界之花嶼洋面兌旗會哨,十六日在北勢左右兩營交界之鳥嶼洋面兌旗會哨。此營制也。誠能按期而往,善其舟楫器械,習其行陣擊刺、定其游巡往來,毋潛伏內港而空文申報,不致有名無實,則在乎爲主將者以身率人,先之、勞之而已,豈有他術也哉!
水巡,由媽宮澳開駕,向西至西嶼頭,巡內塹、外塹,復收回西嶼頭。從大果葉登岸,二里,左爲緝馬灣、右爲小果葉。八里至小池角,四里至大池角,十五里至小門汛,四里至合界頭橫礁,三里至竹篙灣,仍回至大果葉登舟。由內港駕至北山瓦硐港,寄椗登岸。四里至通梁,三里至後寮,二里至大北山之頂了望。北爲吉貝嶼,欲赴吉貝,須出吼門往北。但吼門水道窄而且險,在大烈、小烈二嶼之中,舟行過此,舵工非十分熟練者不能;若逆流、逆風,則未可駕駛。瓦硐港四里至大赤嵌,一里至小赤嵌,三里至港仔東,二里即崎頭、東南二里至鎮海澳,三里至港尾,二里至城前,仍回至瓦硐港登舟。從吼門出洋,收入內塹寄泊,駕回媽宮港。又由媽宮港開船出四角仔嶼,往南經雞籠嶼、桶盤嶼、虎井嶼,順風兩潮水可以直抵八罩金雞嶼,入挽門汛;往西南一里許,至網垵澳,南爲半坪等嶼,西南爲大嶼,西北爲花嶼、草嶼、貓嶼、網垵,半里許至瓮菜堀,北四里至花宅,四里至水垵,復回挽門汛。汛東隔小港,一里許爲將軍澳,澳與挽門東西對峙,臨海有石山頗高,可以望船,因名爲船篷嶼。向北爲金雞嶼,在將軍澳後有馬鞭嶼。由挽門登舟出船路礁嶼,往東南大洋,至東吉、西吉等嶼,回轉向北,直往文良港;經鎖管港、豬母落水、嵵里汛,復經雞籠嶼、八四角仔嶼港口,回至媽宮港。
陸巡,由媽宮澳起行,五里至文澳,經澎湖廳署;三里至東衛,五里至大城。北三里至隘門仔,一里至林投仔,四里至尖山仔,一里至文良港;東鼻頭烽臺可望香爐嶼、陰陽二嶼。北五里至果葉仔,二里至奎璧澳,三里至白灣坑,二里至湖東,二里至湖西,五里至紅羅罩。北三里至青螺仔、紅羅罩,半里許至西溪,三里至大武。西三里至港底。北一里至東石,六里至沙港頭。南三里至鼎灣澳。北三里至中墩嶼(潮退,陸路可通),二里至潭邊。南二里至港仔尾,三里至蚱腳嶼,二里回至東衛;五里至西衛,二里至後堀潭,回至媽宮澳。又陸巡由媽宮港用大杉板往南,到嵵里後山登岸,至嵵里汛。五里至風櫃尾汛。東二里至井仔垵,東南四里至豬母落水,東北二里至鎖管港,西北一里許至雞母塢,五里至鐵綫尾,六里至烏嵌,五里至雙頭跨,與大城北相對。三里至菜園仔,三里回至文澳,五里即回至媽宮澳。
恤賞
[編輯]臺、澎恤賞之典,雍正八年臺灣鎮總兵官王郡奏准恩給營中恤賞銀兩,臺、澎二處領到本銀概就臺郡購置田園、糖廍、魚塭等業,各協營遴員經理,於冬成徵收租谷、糖筋稅銀;其應納各縣正課,仍依民間則例交納。所獲租息以六分存留營中,賞給兵丁游巡及有病革退並兵弁拾骸扶襯等盤費,以四分解交臺灣府劃兌藩庫,備賞戍兵眷屬吉凶事件。所截六分租息,每年除賞恤外,所有盈餘存貯賞給期滿換回班兵盤費。其出入數目,按年造冊送督撫、提督、藩司查核在案。澎湖協標左、右兩營兵丁共二千名,領帑銀四千兩,在於臺灣購置莊場:左營置買北路頭橋路南莊、又草地尾莊共二處,右營置買北路黃吉侖莊、又南路東寧莊亦共二處。兩營莊場歲收租息,視歲之豐歉,原無定額,每年兩營各派撥妥當千、把總一員赴莊經理。歲獲租息,遵照奏准之例辦理。所有恤賞則例,開列於後。
- 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
- 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賞銀四兩。
- 故弁扶柩回籍,照依每員名下支食養廉名糧計算,每名賞銀四兩。
- 故兵遺骸班滿隊目拾運回籍安葬,分上下游給賞運費:上游賞銀三兩、下游賞銀一兩五錢。如同標營一起運拾三名以上者,各減賞銀三錢。水師有營船可以帶運,每名止賞銀一兩。
- 病兵辭退革伍回籍者,照站給賞盤費:每站賞銀四分,計站核算。
- 游巡兵丁,每名每日賞銀一分五釐。
- 期滿班兵換回內地,分上、中、下游賞給盤費:上游賞銀二兩、中游賞銀一兩五錢、下游賞銀一兩。
題名
[編輯]澎湖水師協鎮
[編輯]詹六奇,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官。
張旺,山西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官。
王國興,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三十三年陞臺灣鎮總兵官。
陳國任,陝西長安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陳之上缺一位,然不可考矣)。
王三元,甘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尚宣,騰驤衛人,兵部效力。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五年調三屯協。
趙呈烜,安定人。康熙四十五年任。
葉國鼎,閩縣人,功加左都督。康熙四十六年任。
張進,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
朱傑,順天人,武舉。康熙五十三年任。
許雲,海澄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調臺灣安平協(有傳)。
藍廷珍,漳浦人。康熙五十七年任。本年陞南澳鎮總兵官(有傳)。
羅光干,天成衛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戴憲宗,浙江太平衛人。康熙六十一年任。
陳倫炯,同安人,侍衛出身。雍正元年任。
董方,同安人。雍正三年任。
呂瑞麟,晉江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陳勇,海澄人。雍正六年任。
章隆,福州人,行伍。雍正十年任。十二年陞福寧鎮總兵官。
顧元亮,字明甫,號松庵;廣東番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李維揚,廣東陽春人,武榜眼。乾隆三年任。四年休致。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楊瑞,廣東潮州人,行伍。干降九年五月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三年任。
林洛,同安人,行伍。乾隆十七年任。十八年陞浙江溫州鎮總兵官。
林貴,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二十一年陞浙江溫州鎮總兵官。
葉相德,浙江歸安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二年任。
談秀,廣東新會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
魏宗聖,浙江溫州人,行伍。乾隆二十六年任。
龔宣,江南通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七年任。
江起蛟,浙江鎮海人,行伍。乾隆二十九年任,卒於官。
許德,字聿修,號懋亭;廣東陽江人,由侍衛出身。乾隆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軍政大計卓薦,三十三年陞授總兵官。
顏鳴皋,號丹崖;廣東嘉應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三十四年八月任。
左營游府
[編輯]陳簡,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李大訓,河南人,四川籍。康熙二十四年任。
康運昌,陝西廣陽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楊明錦,直隸天津人,功加。康熙三十六年任。
高天位,陝西西寧衛人,武進士出身。康熙三十九年任。陞廈門水師提標參將。
王貴,浙江西安人,功加。康熙四十五年任。陞江西吉安營參將。
鞏廷瑞,陝西盩厔人,武進士出身。康熙四十九年任。
陳國璸,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告休。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謝希賢,詔安人。雍正元年任。
蔡高,龍溪人。雍正二年任。
任文龍,浙江溫州人。雍正六年任。
黃曉,漳浦人。雍正十年任。
柳圓,山東登州蓬萊人。雍正十三年任。
楊瑞,字旭舉;廣東潮州海陽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高省,安溪人。乾隆六年任。
鄭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乾隆十年任。
陳洪建,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
陳吳燦,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年任,卒於官。
楊添,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一年任。
魏文偉,同安人,廕生。乾隆二十五年任。
林士雄,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八年任。爲特參玩視戰艦等事革任。
林雲,字五堂;古田人,武舉。乾隆二十八年任。
尤用,羅源人,行伍。乾隆三十二年任。是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葉凱,字捷南,號若■〈含香〉;閩縣人,行伍。乾隆三十二年任。
右營游府
[編輯]胡愷,順天宛平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方冰,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六年任。
張錦,陝西榆林衛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以病去。
薛奎,奉天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薛之下至翁相距一十四年,應尚有三、四位,然不可考矣。闕疑可也)。
翁國楨,詔安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陞臺灣北路營參將。
林秀,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
王之印,陝西寧夏衛人。康熙五十四年任,卒於官。
葉紀,浙江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八年以病去。
張駴,江南江都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洪平,泉州人。雍正元年任。
楊恩,同安人。雍正四年任。
李燕,漳浦人。雍正六年任。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雍正八年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任。
張吉,惠安人,行伍。乾隆二年任。
林如錦,廣東饒平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吳昭,廣東高州人,行伍。乾隆八年任。
鄭李信,閩縣人,行伍。乾隆十一年任。
官玉田,浙江黃巖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
謝玉福,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七年任。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年任。二十三年爲特參玩誤戰艦等事革任。
陳應鍾,長汀人,行伍。乾隆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陞銅山營參將。
林呂韜,詔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許廷佐,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六年任。
戴福,字文煒;浙江仁和人,行伍。乾隆二十九年任。三十二年陞本省督標水師營參將。
吳勇,字利仁,龍溪人。乾隆三十二年任。
左營守府
[編輯]王祖,興化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趙廣,河南商邱人,武進士出身。康熙二十七年任。
褚國柱,直隸宣化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葉得祿,江南霍邱人,將材。康熙三十四年任。
張成准,陝西渭南人,武舉。康熙三十九年任。
張得勝,山東濟寧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
譚士瑍,湖廣江陵人,武進士出身。康熙四十七年任。
洪文,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陳本昭,長樂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朱文,南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
邱延祚,浙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
劉使,泉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林如錦,廣東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姚德,龍溪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薛存忠,莆田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聶國賢,莆田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張勇,泉州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曾志忠,海澄人,行伍。乾隆十年任。
陳陸卿,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卒於官。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十九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後營游擊。
洪福,同安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二十年陞閩安協標右營都司。
許朝耀,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二年任。二十三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右營游擊。
黃居正,閩縣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後營游擊。
顏鳴皋,廣東嘉應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七年任。二十九年陞金門鎮標右營游擊。
卓其祥,漳浦人,行伍。乾隆三十年任。
右營守府
[編輯]原爾懷,連江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劉奇,山西平陽人,行伍。康熙二十六年任。
陳蛟,山西陽曲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沈鶴,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五年任。
達養棟,陝西涼州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鄭璸,河南祥符人,武舉。康熙四十三年任。
喻義,陝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鮑世倫,江南人,武生。康熙五十一年任。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林亮,漳浦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有傳)。
尹日和,福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張標,福建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蔡啟,漳浦人,行伍。雍正六年任。
施必功,晉江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施鳳來,晉江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蔡忠,漳州人,行伍。乾隆八年任、
鄭捷,龍溪人,行伍。乾隆十一年任。
顏得慶,同安籍,澎湖人,功加。乾隆十四年任,卒於官。
陳德,閩縣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
蔡從,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
蕭英,晉江人,行伍。乾隆二十二年任。
戴福,浙江仁和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右營游擊。
吳科,晉江人,行伍。乾隆二十七年任。
楊元,字仁長,晉江人,行伍。乾隆三十年六月任。三十二年預行保舉,赴部引見,回任候陞。
列傳
[編輯]藍廷珍,漳浦人;澎湖副將,陞南澳鎮總兵官。朱一貴倡亂,總督覺羅滿保飛檄調赴廈門,商略機務。廷珍以海外豕突殘魂,必須重臣坐鎮,以安人心、消反側;乃遣人陳請滿公駐廈門,就近督師。滿公得所指陳,喜曰:藍總兵事事與吾吻合,吾無憂矣。遂自會城兼程疾趨至廈門,而廷珍亦單騎率所部舟師繼至。滿公令總統征臺水陸大軍赴澎湖,會提督施世驃進剿。六月朔,出廈門港。二日至清水溝。時颶風驟起,軍士相顧失色。廷珍親自操舟馭風,漂至銅山。風定,由銅山至澎湖。世驃大喜,與議進兵。廷珍慷慨言曰:羣盜烏合,一攻即靡。但其眾至三十萬,不可勝誅;以某所見,殲厥渠魁,余令自新,且安反側。乃戒將弁無得妄殺。翼日進兵,廷珍親率諸將奮擊,賊眾敗走,克復安平。賊復率二萬眾列牛車、夾牌盾爲陣,蜂擁蟻附,攻安平。廷珍發大炮四面環擊,賊大潰,退保府治。越數日,廷珍督大兵南下,復敗賊眾,追殺至蔦松溪,一貴遁去。遂復府治,駐萬壽亭;提督世驃屯北教場、分遣大兵廓清南北二路,以除殘孽。一貴及余黨先後就俘,臺郡悉平(臺灣郡志)。
許雲,漳州海澄人;澎湖副將,調任臺協水師副將。朱一貴倡亂,南路被陷,逆賊環攻府治;雲不以水陸分岐,於四月三十日率次子方度、家丁吳國珍等,赴春牛埔援總兵歐陽凱。時鎮標官兵俱陷,雲衝突血戰,殺賊數千人,賊退走。翌日,賊眾十餘萬擁至,雲率游擊游崇功、千總林文煌、趙奇奉、把總李茂吉,自黎明戰至日中,矢窮炮盡。雲重傷遍體,墜馬步戰,猶手刃數十賊。勢孤無援,賊眾愈甚,弁兵俱沒;厲聲命次子方度曰:賊勢猖獗,我分當捐軀報國。爾速突圍出,將安平、鹿耳門各炮位封釘,無遺賊用;即齎印信,赴提督乞師復仇。方度號泣,奔突出圍。雲左臂被賊砍,猶奮勇血戰。厲聲曰:吾生不能盡殺爾等,死必來殲滅爾。賊怒,寸磔之。事聞,贈拜他拉布勒哈番世職,予恤、賜祭葬,廕子弟一人以守備用;崇祀忠義祠。安平百姓,憫其捐軀殉國,爲立五忠祠以祀焉。次子方度,隨參將王萬化征剿朱逆,攻入鹿耳門,克復安平鎮,殺賊七鯤身、西港仔、蘇厝甲,底定臺灣。以軍功,補臺灣鎮標中營游擊(臺灣郡志)。
林亮,漳浦人;澎湖右營守備。爲人平日膽略過人,遇事有決斷。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作亂,臺廈道梁文煊、知府王珍、同知王禮、臺灣縣吳觀域、縣丞馮迪、典史王國定、諸羅縣朱夔、典史張青遠並臺協中營游擊張彥賢、右營游擊王鼎、守備千把各官率兵丁千餘人,於五月初二、初三兩日逃遁到澎湖。澎協將弁倉皇不知所措,見羣情洶洶,亦各出家屬登舟,將度廈門;百姓婦女爭舟雜沓,哀聲震海岸。亮聞之,請協營主將制回登舟各家屬,死守澎湖。諸將猶豫不決,亮厲聲曰:朝廷以海外封疆付我等,正爲緩急倚賴,非徒昇平食廩祿、肥身家已也。今鋒刃未血,而相率委去,他日駢首市曹,寧能免乎?大丈夫不死則已,死則死忠義耳。請整兵配船,守御要害;俟賊至,決一死戰。戰不捷而亮死,公等歸亦未遲!皆諾,願死守。亮馳出江干,徑申主將號令,拔所佩刀驅官民家屬盡各登岸,眾心始固。六月初十日,大師至澎湖。十三日發澎湖,以林亮、董方爲前鋒,抵鹿耳門,賊目蘇天威率眾疊發大炮,又以小船扼要迎敵;林亮、董方亦以六船冒死直進,亦施大炮攻擊。遙望炮臺火藥堆積,亮命專攻;火藥桶中之火起,燔斃賊眾無算。賊潰,遂入鹿耳門。亮乘勝掩殺,奪取鹿耳門炮臺,焚其營壘。賊目蘇天威遁入安平城,列兵迎敵;亮奮勇先登,復陷賊陣,遂復安平城。又敗賊於七鯤身瀨口,又於木柵仔追殺賊眾至蔦松溪,直搗臺郡,收復府治。七日而克復全臺,時以亮爲首功雲。後以功,累官至臺灣鎮;戢兵安民,至今人猶思慕焉。亮真名將材也哉(纂平臺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