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江—湄公河地區創新走廊建設共同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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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湄公河地區創新走廊建設共同倡議
2023年12月25日

瀾湄國家地緣相近、人緣相親、文化相通。在多年良好合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瀾湄地區科技創新合作框架,有助於推動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建設更加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在互利、共贏、平等、包容、開放、共享原則下,並在尊重《聯合國憲章》《東盟憲章》、相關國際法與國內法律、規章及制度的前提下,瀾湄六國提出以下合作倡議:

一、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在瀾湄區域合作各項議題中的作用,加強瀾湄各國科技創新政策交流與對接,重點圍繞科技人文交流、聯合研究項目與平台、科技減貧、產業創新、衛生健康、數字信息技術、綠色技術、技術轉移、創新創業等方面進行深入合作。

二、加強科技創新人才交流互動。通過多種交流計劃和合作研究鼓勵人才流動,擴大科技人文交流規模,加強學者訪問與聯合研究,重視青年科技人才的培養和能力建設。

三、重視科技創新在減貧合作中的作用。分享各國在科技減貧中的成功實踐和經驗,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合作開發與應用推廣,支撐瀾湄各國對減貧與民生改善的需求。

四、提升科技創新對於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探索建立區域研發中心網絡,支持瀾湄國家經濟與產業區域發展。

五、支持衛生健康領域的科技合作。分享應對新冠疫情的合作經驗,在疫苗研發、流行病學、數字增強醫療技術、包容性健康技術等領域深化科技合作,共築區域健康安全屏障。

六、深化數字領域科技創新合作。通過開展聯合研究、技術示範、國際培訓等多種形式,共享經驗與最佳實踐,拓展瀾湄各國在新興信息技術的創新合作,為各國數字經濟發展提供驅動力。

七、提升綠色技術合作水平。在可持續水資源、清潔能源、生態環保等領域加大合作力度,加快構建區域低碳綠色產業鏈,打造環境友好和創新驅動的經濟增長模式。

八、促進創新創業的國際合作。舉辦多種形式的培訓、競賽、技術轉移、技術對接、初創企業推廣、高技術園區合作、路演等活動,加強瀾湄各國創新創業資源、學術界與初創企業的交流互動,探索新型孵化服務模式,形成更具活力的區域創新創業生態。

九、探索建立瀾湄地區創新走廊會晤機制,根據需要舉行會議,就創新走廊建設政策協調、新興技術趨勢、合作平台與項目等優先議題進行商討。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類主體參與,建立多樣的合作機制與平台。

十、瀾湄地區創新走廊建設的牽頭機構為柬埔寨王國工業和科技創新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技術與通訊部,緬甸聯邦共和國科技部,泰王國高等教育、科研與創新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科技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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