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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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作者:胡適

  我在十五年前,曾提出一條歷史的公式:

  在變態的社會國家裡,政治太腐敗了,國民又沒有正式的糾正機關(如代表民意的國會之類),那時候,干預政治的運動一定是從青年的學生界發生的。

  這條公式是「古今中外」都可以適用的。從東漢北宋的太學生干涉政治,直到近年的「公車上書」,留學生組織革命黨,五四運動,民十三以後的國民革命,共產黨運動等等,這都是「古今一例」的。從中國兩千年的學生干政,到歐洲各國最近三百年中的種種政治革命與社會革命,到眼前全世界的各種學生干政運動(例如連日報紙所記埃及學生的排英運動),也都是「中外一理」的。

  這個道理是很明顯的。中年老年的人,壯氣早消磨了,世故深了,又往往有身家之累,所以都容易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不肯輕易參加各種帶有危險性的政治活動。只有少年學生的感情是容易衝動的,膽子是大的;他們沒有家室之累,理智也不曾完全壓倒情緒,所以他們一受了義憤的鼓動,往往能冒大險,做出大犧牲,不肯瞻前顧後,也不能遲徊猶豫。古今中外,同是一樣的。

  懂得了這一條很淺近的歷史公例,我們就應該明白,這幾年中國國難之下青年學生的沉寂只是一種變態,而不是常軌。這沉寂的原因,一部分固然是自身能力脆薄的覺悟,一部分還是政治勢力的壓抑。絕大多數學生確然覺悟了這回國難的空前嚴重性,覺悟了口號標語遊行示威的絕對無力,所以他們決心向圖書館實驗室里去尋求他們將來報效國家的力量。然而這不是近年學生界沉寂的主因,因為這一類學生本來是沉寂的,他們壓根兒就不是鬧政治運動的材料,凡是干政運動總是少數「好事」「好動」的青年們鼓動起來的。而近年「特務機關」的密布,秘密告訐的盛行,往往使各地學校里的好事分子銷聲匿跡。此項政治活動的策動人物的被壓抑,似是近年學生界沉寂的主要原因。

  一個開明的政府應該努力做到使青年人心悅誠服的愛戴,而不應該濫用權力去摧殘一切能糾正或監督政府的勢力。在外患最嚴重壓迫的關頭,在一個漢奸遍地的時勢,國家最需要的是不畏強御的輿論和不顧利害的民氣。我們這個國家今日所缺少的,不是順民,而是有力量的諍臣義士。因此,近年政府鉗制獨立輿論和壓迫好動的青年的政策,我們都認為國家不幸的事。

  我們試回頭想想,在三四年前,我們還能自信,國家的軍備不能作戰時,我們還有經濟的武器可以使用。如今呢?可憐我們只許談經濟的提攜了!這一項經濟的武器的失其效能,一半由於沒有政府的後盾,一半也由於輿論和愛國青年的被鉗伏。

  今年五六月之間,華北受了壓迫,報紙不登一條新聞,不發一句評論,全國青年睡在鼓裡,無聲無息的幾乎丟了整個的華北!

  獨立的輿論,愛國的青年,都無聲無息的時候,所謂「自治」運動卻公然抬頭露面了。這是必然的結果。偌大的地面早已成了「無人之境」,奸人們還不公然活動,更待何時!

  所以12月9日北平各校的學生大請願遊行,是多年沉寂的北方青年界的一件最可喜的事。我們中年人尚且忍不住了,何況這些血氣方剛的男女青年!

  那一天下午三點多鐘,我從王府井大街往北去,正碰着學生遊行的隊伍從東安門大街往南來。人數不算多,隊伍不算整齊,但我們望見他們,真不禁有「空谷足音」之感了。

  那一天的學生反對「自治」大請願,雖然平津各報都不許記載,(《大公報》雖然登了,但因禁令還未解除,北平看不見。)卻是天下皆知的壯舉。天下人從此可以說,至少有幾千中國青年學生是明白表示不承認那所謂「自治」的傀儡丑戲的。   

  但是9日以後,各校學生忽然陸續有罷課的舉動,這是我們認為很不幸的。

  罷課是最無益的舉動。在十幾年前,學生為愛國事件罷課可以引起全國的同情。但是五四以後,罷課久已成了濫用的武器,不但不能引起同情,還可以招致社會的輕視與厭惡。這是很淺顯的事實,青年人豈可不知道?

  罷課不但不能絲毫感動抗議的對象,並且決不能得着絕大多數好學的青年人的同情。所以這幾天鼓動罷課的少數人全靠播弄一些無根的謠言來維持一種浮動的心理。城內各校傳說清華大學死了一個女生;城外各校傳說師範大學死了一個女生。其實都是毫無根據的謠言。這樣的輕信,這樣的盲動,是純潔的青年學生界的恥辱。捏造這種謠言來維持他們的勢力的人,是純潔的青年運動的罪人。

  我們愛護青年運動的人,不忍不向他們說幾句忠告的話。第一,青年學生應該認請他們的目標。在這樣的變態政治之下,赤手空拳的學生運動只能有一個目標,就是用抗議的喊聲來監督或糾正政府的措施。他們的喊聲是輿論,是民意的一種表現。用在適當的時機,這種抗議是有力量的,可以使愛好的政府改過遷善,可以使不愛好的政府有所畏懼。認清了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明白一切超過這種抗議作用(輿論作用)的直接行動,都不是學生集團運動的目標。

  第二,青年學生應該認清他們的力量。他們的力量在於組織,而組織必須建築在法治精神的基礎之上。法治精神只是明定規律而嚴守他。一切選舉必須依法,一切討論必須使人人能表現其意見,一切決議必須合法。必須如此,然後團體的各個分子可以心悅誠服,用自由意志來參加團體的生活。這樣的組織才有力量。一切少數人的把持操縱,一切淺薄的煽惑,至多只能欺人於一時,終不能維持長久,終不能積厚力量。

  第三,青年學生應該認清他們的方法。他們都在受教育的時代,所以一切學生活動都應該含有教育自己訓練自己的功用。這不是附帶的作用,這是學生運動的方法本身。凡自由的發表意見,虛心的研究問題,獨立的評判是非,嚴格的遵守規則,勤苦的鍛煉身體,犧牲的維護公眾利益,這都是有教育價值與訓練功用的。此外,凡盲從,輕信,武斷,壓迫少數,欺騙群眾,假公濟私,破壞法律,都不是受教育時代的青年人應該提倡的,所以都不是學生運動的方法。團體生活的單位究竟在於健全的個人人格。學生運動必須注意到培養能自由獨立而又能奉公守法的個人人格。一群被人糊裡糊塗牽着鼻子走的少年人,在學校時決不會有真力量,出了校門也只配做順民,做奴隸,而已。

  第四,青年學生要認清他們的時代。我們今日所遭的國難是空前的大難,現在的處境已夠困難了,來日的困難還要千百倍於今日。在這個大難里,一切聳聽的口號標語固然都是空虛無補,就是在適當時機的一聲抗議至多也不過臨時補漏救弊而已。青年學生的基本責任到底還在平時努力發展自己的知識與能力。社會的進步是一點一滴的進步,國家的力量也靠這個那個人的力量。只有拼命培養個人的知識與能力是報國的真正準備工夫。

  (原載1935年12月15日天津《大公報》星期論文,又載1935年12月22日《獨立評論》第1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