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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中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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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元年辛卯冬,遼李良嗣來歸,獻約金滅遼策,賜姓趙氏。三年癸巳,金主烏雅施卒,阿骨打嗣位。重和元年戊戌二月遣馬政使金約攻遼。

宣和元年己亥正月,金使李善慶散睹來聘,仍遣馬政同往,金不受詔。

二年庚子,遣趙良嗣以國書使金。五月,金主自將攻遼,使良嗣觀兵。克上京,良嗣與金主約,金取中京、大定府,我取燕京、析津府。金遣吳乞買同趙良嗣來議歲幣,複使馬政往。

四年壬寅,金取遼中京、西京,使趙良嗣赴金堅前約。十一月,金使李靖同良嗣來,廢山前後十七州歸我之約,僅許山前六州地。複遣良嗣往議,金已取遼燕京,令良嗣歸獻俘。是年三月,詔童貫、蔡京攻遼,敗績。七月,詔劉延慶襲遼。十月敗歸,金始輕我。

五年癸卯,金使李靖來索六州租稅及歲幣,仍使良嗣同往,許歲幣四十萬,燕京代稅一百萬緡

六月,降金遼將張覺叛據平州,歸我。十—月,金遣斡離不襲平州。八月,金主阿骨打卒,吳乞買立,遣使責我納叛。六年甲辰三月,金使來索趙良嗣所許糧二十萬石,不與。

七年乙巳二月,金擒遼主耶律延祚歸。

十月,金遣左副元帥粘罕、右監軍固新、右都監伊睹出雲中,右副元帥斡離不、都統撻懶、多昂木、劉彥宗出平州,大舉入冠。

十二月,金粘罕軍陷朔州、代州,圍太原。斡離不軍陷檀州、薊州、燕山府。太上傳位少帝。

靖康元年丙午正月初七日,斡離不軍圍京師。初八日,攻我西水門及城北。初九日,攻我酸棗、衛州、陳橋諸門。

初十日,使李稅、鄒望之、高世則至金軍議和,斡離不索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絹緞各一萬端,牛馬各一萬匹,尊金主為伯父,歸燕雲之人,割太原、中山、河間地歸金,以親王、宰相為質。

十一日,詔割三鎮,以康王、張邦昌出質金軍,十四日行。二十日止,共津運金軍金三十餘萬兩,銀一千二百餘萬兩。二十六日止,又津運括取及準折金五十萬兩,銀八百萬兩。

二十七日,勤王兵二十萬集城下,始議戰。二月初四日,使曹晟、王球至金軍,臧禺、秦檜充割地使。

初五日,遣宇文虛中至金軍。初六日,金使王汭隨宇文虛中入城報聘。初七日,使肅王樞、張邦昌、沈晦使金軍。初九日,金斡離不退師,使宇文虛中、王球迎回康王。

遣路允迪、宋彥通、滕茂實館伴金使王介儒、劉思等如粘罕軍。十二日,遣王球至河南迎肅王,不至。二十五日,遣王雲、曹滕至斡離不軍。二十六日,詔罷割三鎮。

四月十六日,斡離不遣賈□、冉企有來議三鎮,未決。五月十八日,再遣王雲、曹朦至斡離不軍。

八月,金粘罕軍發雲中,斡離不軍發保州。詔馬識遠使金國,宗澤使斡離不軍,李若水使粘罕軍。九月初五日,粘罕陷太原。二十七日,詔張亢使粘罕軍,劉衍使斡離不軍。

十月初五日,斡離不陷真定府,遣楊天吉、王汭來詰責,索親王詣軍前陳謝,並金帛、車輅、儀物,上金主徽號。取蔡京、童貫、王黼、吳敏、李綱等九人及家屬。詔王及之伴送回軍,又遣黃夏卿、趙說使金國,折彥質使金軍。

初八日,粘罕陷汾州。二十四日,又陷平陽府。十一月初七日,王雲自斡離不軍馳歸,雲必得三關而止。

十三日,粘罕自平陽下威勝、隆德、澤州,渡河而南,破河陽、永安、鄭州。十五日,王及之同金使王汭至,雲金軍已破西京,議畫河為界。

二十一日,詔耿南仲使斡離不軍,聶昌使粘罕軍,許以大河為界。

二十三日,斡離不軍至城外,屯劉家寺。二十五日,火南薰、陳水、固子、萬勝、西水、封丘等十一門。二十七日,攻東水門,並遣楊天吉、王汭、孛堇撤離母入城議和。二十八日,又遣劉晏來議和,館諸都亭驛。晏語雲:「國相、元帥兵亦到,請皇帝出城會盟。」

閏十一月初一日,金兵攻善利門。

初二日,粘罕軍抵城下,屯青城。初四日,使蕭慶、楊真誥、孛極烈撤離母來議和。初七日,蕭慶等上殿,責失信,請駕出盟。初八日,金兵攻宋門、陳橋門、東水門。

初九日,金軍又遣蕭慶賚書請駕,且雲未破城前出見,二帥當執臣禮。城破,不以禮見。初十日,遣李處、司馬樸至金軍,不納。

十四日,金軍複遣蕭慶、楊真誥、孛堇撒離母來,雲隻須近上親王、宰相為質,無須駕出,議至十八日不決。

十九日,遣宗室仲溫、士浠及曹翰、馮懈代親王宰相使金軍,不納。

二十四日,斡離不複遣劉晏來,雲兵已攻城,請皇帝早早來見,以全宗社。或急遣親王宰相出城,以免攻戰。

二十五日,與劉晏議未決,城已陷,晏為敗軍所殺。金兵下城焚掠,聲言盡取帝姬至寨,並即洗城。既傳金帥令斂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謝克家以書詣斡離不軍。

二十六日,十六門皆為金軍所據。遣濟王栩、何桌、秦檜、李若水、馬司樸相繼至金軍議和,午後均卻還。是夜,五嶽陽德觀、馬草場、葆真宮大火。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達皇後家、藍從家、孟家,沿燒數千間。斡離不掠婦女七十餘人出城,左言妻亦被掠。翌日,以金贖還。

二十八日,何使金軍,卻還。又遣惲王以下十一人往議,不納。夜,火節明劉皇後家。

三十日,上禦馬,擁素隊三百人出朱雀門。金兵阻止兵衛,上至青城寨,二酋拒不見,夜宿齋宮。十二月初一日,上在齋宮,遣宰執議和,二酋逼帝上降表。

初二日,二酋迎帝入寨,請帝北望拜表畢,相揖入座。酒三行,酋令蕭慶等五人送帝入城,蕭等駐宿尚書省,不複去。詔陳過庭往河北割地,以河為界,並詔康王回京。

初五日,虜索馬七千餘匹出城。初六日,虜索兵器出城。

初九日,虜索河北、河東守臣家屬四十五家,及蔡京等家屬二十餘家出城。

十三日,虜索絹一千萬匹,軍民搬赴南薰門交納,又索蒲、解兩州地,許之。十四日,尚書省吏、禮、刑部火。二十四日,開寶寺火。

二十五日,虜索國子監書出城。二十八日,虜索秘書錄所載古器出城。

靖康二年丁未正月初一日,虜使真珠大王等來賀,帝差禮部侍郎譚世績持國書往,不納,複遣親王往賀。初四日,輦運犒軍金銀至虜寨。初七日,虜焚城南備城庫。

初八日,何、李若水往來虜營議金銀數。二酋請帝出城,加金酋徽號。初九日,虜索上元燈飾出城。

初十日,車駕再出南薰門,入青城寨。減去禁衛七百三十四人,令禦帶王球押回。晚間,差禦帶王孝傑傳旨入城,雲諸酋未集,來日議事。帝宿齋宮。

十三日,王宗沔同虜使入城窺伺帝姬,已議和親。十四日,虜索試燈,令民城上縱觀。十六日,虜焚新宋門內紳衛營。十八日,虜索景鑾宮供具。

十九日,開封府報納虜營金十六萬兩,銀六百萬兩。

二十五日,虜索玉冊、車輅、冠冕一應宮庭儀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樂工數百人。

二十七日,虜取內侍五十人,晚間退回三十六人。新宋門至曹門火。二十八日,虜索蔡京、王黼、童貫家姬四十七人出城。

二十九日,虜索大禮儀仗、大晟樂器、後妃冠服、禦馬裝具出城。二月初一日,虜索工匠各色人及三十六州守臣家屬出城。

初二日,虜索天台渾儀、三館太清樓文籍圖書、國子監書板,又絲綿數萬斤出城。初三日,虜索藏經、道經書板出城。

初六日,虜令吳開、莫儔持偽詔入城,廢帝為庶人,別立異姓。並請太上後妃嬪禦、諸王王妃、帝姬、駙馬出城。

初七日,太上以下三千餘人皆出南薰門,虜騎押送入寨,戌刻始畢。初八日,虜索近上宗室眷屬出城。十一日,皇後、太子以下出赴虜寨,諸臣議舉張邦昌為帝。

十二日,虜索六部人吏出城。十三日,虜盡索宗族男女及明經四十人出城。

十四日,虜盡索司天官、內侍、僧道、秀才、監吏、裁縫、染木、銀鐵各工、陰陽、技術、影戲、傀儡、小唱諸色人等及家屬出城。十六日,虜複索後宮才人出城。

十七日,虜索從官家屬及內庫藏銀、宗正玉牒出城。

十八日,虜索府庫絹四百餘萬匹,並景陽鍾□及遺漏宮嬪、皇族出城。二十日,虜入內廷,搜取珍寶器皿出城。

二十三日,虜焚封邱、陳橋門,再納金七萬五千八百餘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餘兩,表緞四萬八千四百匹。二十八日,虜焚保康門,沿及延寧宮。二十九日,虜來索朱勔家書畫,及架庫油衣什物、生藥、玳瑁。

三月初七日,虜冊張邦昌為帝。初八日,虜焚天漢橋屋。十二日,虜掠景靈宮陳設神禦服物。十三日,虜掠宗廟什物。

十四日,虜掠內藏庫。二十七日,虜脅太上皇帝及宗屬北去。二十八日,虜兵下城。四月初一日,虜脅靖康帝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