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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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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百家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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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云:

    枉職虐民終自損,包公施政庶民安。

    徐溫不守朝廷法,一日徒然已去官。

  話說京都當那仁宗皇帝設朝之時,瀛州有三十個父老擊鼓於朝門外。監鼓郎官奏知朝廷:「今有瀛州父老擊鼓,欲見天子,不知有何事因?」仁宗聞奏,命召之入朝。至殿下,山呼已畢,奏道:「臣等是瀛州河北人,本州使君貪財好色,無道虐民,臣年八十,恨不遭好官,下民無望,特來奏知聖上。」

  仁宗聞父老所奏,下敕:「賞賜諸父老人布各一匹、錢五貫,待朕自有裁處。」眾父老謝恩既出,上遂會集臣僚,問:「誰可任此職者,卿宜直言之。」諸官僚交口以包拯為薦。仁宗道:「朕亦知包卿乃能幹之官,誠不負汝眾人所薦。」即日遂降敕命,特命包拯為瀛州節度使。拯得命,遂辭帝出朝,刻日起程赴任,並不用儀從,惟聽吏李辛一人及驢子一匹、錢五貫而已。

  拯但著布衣,履麻鞋,冠舊巾,作村漢模樣。路中人皆不識之。

  漸近州八十里,見有儀從旌節,旌旗閃閃,前來遠接節度者。有一軍卒問拯云:「曾見包節度來否?」拯笑道:「卻不曾見,我自去河北看親的。」公吏等接日久,疑包節度未必便來,各自回去。拯直入瀛州城,遂去市西王家店安歇。主人周老特來問:「秀才欲往何處?」拯道:「我是南方人,來訪親戚。」周老問:「秀才有何親戚在本州?」拯答云:「是務中監酒人。」主人笑與拯道:「監酒的最不良,務中造諸般酒,香桂金波留自飲,釀成薄酒送官家。每常酒一升三十文,賣與百姓軍人。」拯記在心。

  次日遂心生一計,問周老借磁盆一隻,身帶銅錢十八文,人務中沽酒。拯直到階下大叫曰:「有人在家否?」不多時,只見監務徐溫在廳上出來,聽得有人買酒,便令使喚人宋真量酒。宋真道:「秀才更將錢與我,須要饒些升方與你。」拯道:「哪裡還討錢送你。」宋真不平,遂減著升量。拯驀見旁邊有一婦人,也將磁瓶沽酒,先數五六文錢與宋真,然後交錢量酒。

  真甚喜,遂多量與婦人。拯問:「務中監酒是何人,敢如此賣弄法度,欺瞞下民?」遂高聲大罵。監酒者大怒道:「這狂夫要在此撒潑?」令左右:「扯出去懸吊在廊下,將大棒痛決。」

  左右正待懸吊起來,忽李辛走向廳前道:「監酒不識人,秀才便是待制,現任瀛州節度使,如何將來吊打?」監務見說大驚,連忙走過來跪下謝罪。哄動滿城官吏,忙來迎接入衙。拯隨即喚徐溫來責問:「你一斗酒五百文,一石酒五貫,又如何取人許多錢?」溫低頭無語。拯令監起,遂奏之朝廷。敕旨既降,將徐溫監貯,斷罷停現任之職。宋真不合接受百姓贓錢,押赴法場杖殺。拯依擬斷訖,眾人大悅。此可為暴官污吏之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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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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