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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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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百家公案
◀上一回 第九十七回 陳長者誤失銀盆 下一回▶

  斷云:

    屈死慶童冤不散,當時德遠已招辜。

    包公明鏡冰霜冽,一旦魂消離暗途。

  話說包公守開封府之日,東京城內有一人姓陳名卿,近府衙住,家資巨富,最好善,常是修橋補路,看經念佛,施貧設供,無所不為,人稱為長者。其家親房子弟六十餘人,新創書齋一所,置田莊五百畝,名曰義齋。請得一個館賓先生,是城外王村人,姓王名德遠,來教其族中子弟讀書。齋中有一僕名慶童,每日以備灑掃書館,供送茶湯。彼時陳家豪富,極奉承著先生,將一隻銀盆約重五十兩,與德遠早晚淨手。

  忽一日,失了此銀盆。德遠煩惱,思量必是慶童偷了。其夜與學生商量,將慶童綁在凳上勘問。慶童苦不肯認。次夜又將慶童拘在偏處勘問,不覺失手打死。德遠驚惶,恐長者知覺見罪,遂與弟子設一計,來早但告長者:「慶童昨夜三更吐瀉,一時無藥救治,天明已死。」商議了當,長者不知其由,果信先生所言,遂將棺木盛貯起,安葬在書齋後園內。

  拯一日晚衙退後無事,登樓閒坐,但見前面一陣黑氣沖天而起。拯看罷思之,必是妖怪,遂置不問。次日晚登樓,又復見之。拯遂問諸吏:「前面那一所園是甚人家的?」諸吏對:「是陳長者家。」拯道:「彼園內有道黑氣,想是冤枉之事,汝去他家後園內黑氣起處根究,有何緣故,即來回覆。」諸吏遂即就黑氣起處掘開,地內見有一具棺木,內有一個死人,年方十七八。公吏回報。拯次日升廳,即喚長者來問。陳長者供具:「是家中齋僕名慶童,得病而死,因埋在後園內,並無他故。」拯便差巡尉前去看驗。巡尉領旨,帶公人前來看驗,慶童身上果有傷痕無數。巡尉回申於拯,拯遂押長者於獄中根勘,竟不肯招認。

  一夕,慶童自托夢報拯云:「我是齋僕,名慶童,因齋中失了小銀盆,被教學王先生拷勘,無辜吊打身死,冤屈難伸。

  告相公,實不干陳長者之事。」拯覺來,次日即差人前去喚王德遠來證云:「爾打死慶童,休累別人。」德遠答云:「彼自因吐瀉而死,非干我事。」拯道:「既是自死,緣何遍身傷痕?

  今有人明說是汝打死,尚何抵賴?」德遠苦不肯認。拯令送入獄中根勘。德遠受禁不過,只得一筆招認是不合逼取銀盆,失手打死慶童情由。供招明白,案卷既成,拯遂判下:「王德遠逼打人致死,合該償命;陳長者不知其情,供明無罪,釋放寧家。」依擬決斷以後,陳家書齋有一池,水深數尺,其因早乾,方見銀盆在池內。慶童豈不冤哉?此亦可警酷虐貪殺者之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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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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