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子服紀議
外觀
準《開元禮》,子為母齊縗三年,此王公以下服紀。皇太子為皇后喪服,國禮無聞。昔晉武帝元皇后崩,其時亦疑太子所服。杜元凱奏議曰:「古者天子三年之喪,既葬除服。魏氏革命,亦以既葬為節。故天子諸侯之禮,嘗已具矣,惡其害已,而削去其籍,今其存者,唯《士喪禮》一篇,戴勝之紀,錯雜其內,亦難以取正。皇太子配二尊,與國為體,固宜卒哭而除服。」於是山濤、魏舒並同其議,晉朝從之。歷代遵行,垂之不朽。臣謹按《實錄》,文德皇后以貞觀十年九月崩,十一月葬,至十一年正月,除晉王治為并州都督。晉王即高宗在藩所封,文德皇后幼子,據其命官,當已除之義也。今請皇太子依魏晉故事,為大行皇后喪服,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終制,庶存厭降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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