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紀略 (皇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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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紀略
作者:皇甫錄 
明皇甫錄撰。錄,字世庸,號近峰,長洲人。弘治丙辰進士。官至順慶府知府。《明史•皇甫涍傳》稱「父錄……官重慶府知府」。案錄《下陴紀談》載順慶事甚詳,則《明史》字誤。是編據嘉靖壬寅其子沖序,稱原本多冗談細故,命沖讎定。於是原始要終,掇洪拾大,別為四捲雲雲。則錄之稿本而沖所刪定。所記皆正德以前舊聞。然如鐵鉉二女在教坊作詩;建文帝騎騾在黔國公第;王振嘗為教官,永樂末以年滿無功見閹;仁宗雲死於雷,或云為宮人所毒,或云為內官擊殺之類。大抵委巷之傳聞,其刪除猶有未盡矣。

  《後湖志》:「國初,天下戶計一千六十五萬二千七百八十九,口計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一十二。至弘治十五年,則戶計九百六十九萬一千五百四十八,口計六千一百四十一萬六千七百三十五。國初,田土計八百八十萬四千六百二十三頃六千八畝,稅糧二千四百七十二萬九千二百五十石。至弘治十五年,田土計四百二十九萬二千三百一十頃七十五畝零,稅糧二千四百四十八萬八千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一升。」如此則戶日衰,而田愈少。有司不察,漏開冒報之弊,徒爲重役加派之徵,無恠乎民之日困,而僞之日滋也。

  太祖高皇帝生於盱眙靈跡鄉土地廟,父老相傳云:「生時夜有神光燭天,明日廟忽移置東路。今其地方丈許不生草。」元至正乙未夏,渡江自和州取太平路,丙申春取集慶路,丁酉春取寧國路,秋取楊州路,戊戌春取建德路,冬取婺州路,己亥秋取衢州、處州路,庚子夏取信州路,辛丑冬取饒州路,壬寅春取江西諸路,癸卯秋克僞漢陳友諒,甲辰春稱吳王,湖南、北江、東西諸郡皆平。秋取盧州路,乙巳春取寶慶路,夏取襄陽路,丙午春取高郵、淮安、徐宿、濠泗、穎安豐諸路,冬取湖、杭、嘉、紹諸路,丁未春取沅州路,秋取平江路,張士誠平。冬取益都路,及濟寧、萊州、東平,由海道取福州,戊申春即皇帝位,南取建寧、延平路,北取東昌路,秋克燕京,元帝北遁。遂清中原,天下一統,萬古帝王所自立之地,穢於夷狄者百年,一旦取而復之。

  國朝科第,自洪武庚戌至甲寅五年,皆秋試,辛亥春試。宋濂所謂:「二月會試畢,三月太祖幸臨豪,八月駕旋,九月廷試,傳臚、唱名於午門外是也。」會元俞友仁,狀元吳伯宗。十五年以後仍舉秋試,而春試定於乙丑。方孝孺撰《南畿鄉試錄》,序謂至甲子而始盛。己丑春試會元黃子澄,狀元吉安《登科錄》作程以善,《平陽縣志》作丁顯當是。戊辰會元施顯,狀元任亨泰。辛未會、狀元皆許觀,即黃觀《登科記》作韓克忠雜志。是年,狀元福建陳䢿,太祖以一榜皆南人,覆試,得克忠以下皆北人,故陳䢿無傳。甲戌會元彭德,《登科錄》不載,狀元張信。丁丑會元宋琮,吉安《題名記》以尹昌隆爲狀元,或雲宋琮、陳䢿皆除名,故以尹昌隆爲首。陳都憲鳳梧言:「國初,有詹狀元者,以事除名,故《登科錄》缺而國子監碑亦廢,疑即是科也。」庚辰會元缺,狀元胡靖,即胡廣。廣與楊溥同與廷試,初擬溥爲狀元,而廣次之。上偶問今年狀元何人,中官以胡廣人對,蓋謂溥也。館閣誤聞,遽以廣爲第一。永樂甲申會元楊相《水東日記》作劉子欽,狀元魯棨。丙戌會元鄭文興,吉安《題名錄》作朱縉,狀元林環。己丑會元陳璲,是永樂七年試畢,上幸北京,至九年辛卯廷試,狀元蕭時中,見王直撰《錢文肅神道碑》。壬辰會元林誌,而狀元亦擬之。太宗曰:「馬鐸氣象廣大,林誌學問淵源,當以鐸爲首,誌次之。」故馬鐸爲狀元。乙未會元洪英,狀元陳循,戊戌後皆有錄可考。而永樂甲辰狀元初定豐城孫曰恭,文皇曰:「朕方用刑,尚寬期無爲而化,遂以無爲刑寬爲首,曰恭第三。」《水東日記》謂臨汀張顯宗狀元及第前一夕,高皇夢檐下有一釘掛兩絲墮地,《撫汀志》皆載,顯宗進士及第。按顯宗當爲汀之寧化人,及按地誌作丁顯,《日記》誤也。正統戊辰廷試前一日,上夢儒釋道三人來見傳臚狀元彭時,儒士榜眼陳鑑嘗爲神樂觀道童,探花岳正嘗爲慶壽寺書記,《東里集》載:「豐城朱善,字俻萬,初授教授,洪武八年起取赴京延試第一,除翰林修撰,後至文淵閣學士。」不知是舉爲何名。《莒州志》載:「程瑗登,洪武丙辰科進士,任御史於賓。楊睿登,洪武己未科進士,賓任給事中,睿任中都國學分教,則庚戌以後,乙丑以前,皆舉春試矣。」盧熊作《吳郡志》謂:「洪武四年,金璹榜璹崑山人續志者皆以列於狀元施槃之前。歷考昆志及訪崑之耆舊,皆無所謂璹者。」練安子寧作《金川玉屑集》有送花狀元奉詔歸娶詩,亦無考。

  太祖於國初所克城池,專用義子作心腹,與將官同守。如得鎮江用周舍,得宣州用道舍,得徽州用王駙馬,得嚴州用保兒,得婺州用馬兒,得處州用柴舍真童,得衢州用金剛奴也。又有馬兒、潑兒,其後悉令歸宗。周舍即沐英,見史傳。而《功臣錄》載朱文剛、朱文遜,亦皆養子。文遜取無爲州,與守將花雲拒陳友諒,死難。文剛即柴舍,與耿再成守處州,被苗帥賀仁德等所害。都指揮使徐司馬即馬兒,都督僉事何文輝元帥,世隆孫也,即道舍。武宗時,被寵遇者亦稱義子。勇士、教坊、伶人,多冒名其間,不可悉數。如朱寧、朱安者,宦官子弟也。許泰、江彬者,武冒也。周惠疇者,中書也,其與國初義子異矣。

  太祖吳元年八月,命左相國徐達、平章常遇春,征張士誠。御戟門集將佐,諭之曰:「卿等討張士誠,戒飭士卒,毋肆虜掠,無妄殺戮,毋發丘壠 ,毋毀廬舍。聞士誠母葬姑蘇城外,慎無侵毀其墓。汝等毋忘吾言,大抵克遠者必以成功爲效,樹德者必以廣恩爲務,卿等勉之。」諸將再拜受命。張母墓在盤門外,人稱爲太妃墳,百餘年無敢樵採者,太祖之德厚矣!弘治間,一達官之子知其中有可欲恃,勢肆奸盜,發之,得其金寶鉅萬,益富橫吳中。後屢爲人訟,於按使竟以賄脫。嗟乎!太祖之法能行於草昧震蕩時,不能行於昇平安養之日;行於被甲荷戈之士,不能行於世祿紈袴之子,惜哉!

  太祖嘗曰:「極刑之家,五服內子弟不無怨恨,不許用爲官吏。」永樂二年,李衡舉進士,自言:「臣父洪武中死於法,不敢違例干進。」上曰:「古之聖人亦有罪其父而用其子者,朕不爾罪。」宣德七年,上命大學士楊士奇曰:「舜殛鯀用禹,至公之心也。」又曰:「劉翀亦極刑之家,今不在近侍乎?汝於敕諭中許過犯子弟有文學才行者,並聽舉用。今刑喪過犯之禁當止論本身,而官吏往往受制,何也?」

  太宗嘗命翰林院覆試下第舉人,得張鉉等六十人,賜冠帶,入國學,以俟後舉。又嘗進副榜舉人,親試之,拔三人入翰林。時復有副榜進士之例。

  太祖即位,追封繼祖爲義惠侯,妻婁氏爲夫人。繼祖蓋嘗割地以葬皇考妣者也。

  宣德元年,以蘇松、嘉湖諸郡多豪右不法,命大理卿胡概、參政葉春、錦衣衛使任啟、御史賴瑛按治之,一時被沒者凡數十家。

  唐宋宗室得舉進士。《皇明典禮》:凡鎮國將軍以下,有文武才堪俻任用者,量才授任,不拘原定職名品級。按:國初靖江王守謙出知東平州後,宗室日驕,無志於用,太祖之法弛矣。

  予在儀部得閱安南所進《卿試錄》,稱承宣使阮公正參議。陶正卿,洪德二年辛卯秋八月集管內士試之,制分四場:一四書五經義,二制詔表,三詩賦,四策列。所取七人曰:阮甘、吳子盈、范頌、黃綸、劉汝虞、武敬、武德清。前敘海東府雲長州知州范托,後敘海東府萬寧州知州黎化,策中稱:「聖朝啟運太祖高皇帝,以天錫智勇之資,躬億兆君師之任,首設明經之科,以求鴻碩之彥,其規模洪遠矣。文皇帝克詰兵戎,鼎新科目,文武並用,各適其時。皇帝聖神文武,奮發有爲,敷責前功,規恢盛治。科舉既已,舉行文武,又以並用,則我列聖德化被於海外者可徵也。

  憲宗皇帝受終日,英宗遺言不用殉葬宮嬪,此最盛德事也。故憲宗賓天,下亦有是命,克遵先訓,以貽後昆,世守爲成法雲。

  成化間,楊文懿公守陳,嘗具疏言:「國滅史不可滅。建文中,朝政與忠於所事者,史官皆闕略無傳,及今猶可補輯。」疏未上,公逝矣。弘治時,禮部主事吾蘇楊公循吉,嘗遣子疏復建文廟號,中沮,近有《革除錄》板行天下,然一時死義之臣漫不可考者亦多也。

  夏忠靖公原吉,嘗諫征北虜獲罪,籍其家,惟賜鈔千貫,餘皆布衣瓦器而已。正德初,兵書劉公大夏既謝政,逆瑾窘,摘以事遣官校逮繫,檢其蠹,惟俸給三十餘金,公以與之官校,感涕不納。二公皆湖人也。

  唐尉遲敬德,與我朝常遇春俱封鄂國公,諡忠武,蓋不但勇略之,似而功裂亦相侔也。

  正統中,民間有輸穀一千二百石,遣行人賚爾書旌義之,表其門。

  太祖發建康往濠州省陵墓,濠父老經濟等來見上,與之宴,歡甚。誡其訓導子孫爲善,且曰:「濱淮諸郡尚多寇兵,不宜遠出,此與漢高過沛使父老佐酒事同,而慰勉之意尤拳拳也。」

  右副將軍李文忠,獲元諸孫的買八剌等送京師獻俘,太祖曰:「古者雖有獻俘之禮,武王伐商魯用乎?但令服本俗衣以朝,仍賜衣冠,建第龍光山,封崇禮侯。」

  宣德四年,都御史顧佐憲度嚴明,有吏挾私怨捃佐賣放隸卒,上命佐自治之,且曰:「易被以給芻薪,不足爲過也。」今京官俱給柴薪、皂隸、銀兩,疑始此。

  太祖嘗以太醫院使葛京山、院判郝有才、鄭德素有功,年老,特令致仕,而以其子代職。今太醫院官族得隸籍供事,疑始此。

  文皇嗜沈度書法,嘗鏤其名氏於笏,塗金以賜度。孝宗極嗜之,官其孫世隆爲中書舍人。

  弘治癸亥,以往孝宗時,召內閣部院大臣於文華殿,或寶座後平台間咨訪時事,慨然欲復祖宗之舊時。大學士劉公健、李公東陽、謝公遷、在內閣學士吳公寬制誥,倪公岳、戴公珊、楊公守隨皆召自南都,岳爲吏部尚書,珊爲右都御史,守隨爲大理寺卿。時戶部周公經、禮部傳公瀚、兵部馬公文升、刑部閔公珪、祭酒謝公鐸,既而尚書許公璡、劉公大夏、韓公文都御史史公琳、張公敷華、侍郎王公鏊相繼代任。一時得人甚盛,政事多所興革,而士之沉抑者舉用殆盡。

  國朝事跡,永樂間,凡郊社慶成、聖節、皇太后壽誕,東宮千秋節、祭太廟、社稷、先農皆賜宴。今特慶成有宴,皇太后壽,且賜面。聖節給宴賞鈔,諸祀分胙而已。

  正德庚午,太理評事羅僑疏請視朝經筵。上大怒,逆瑾欲腐,僑曰使僑入內乃知從違之勢。於是廷臣會議莫敢出言。予奮筆草疏曰:僑之輊言固迂妄當誅,而僑之敢言則忠誠可憫。舉朝稱善,上怒亦解,僑僅免官去。

  逆瑾時又詔餘姚人輕薄,不許選京,朝官有在任者皆調外,後又詔下江人不得濫用。

  天順間,李賢自郎署入翰林,歷至內閣,劉崇益自方面入爲祭酒。正德間劉宇自縣令歷都憲,曹元自郎署歷方面,皆驟至內閣。王雲鳳自臬司爲祭酒。事同而公私異也。

  太祖嘗命狀元張信訓諸王子,信以杜詩舍下筍穿壁四句爲字式,太祖怒曰:堂堂天朝,何譏誚如此?腰斬以徇絰生。信四明人,時爲翰林修撰。

  國初選庶吉士分置府部,如乙丑進士於子仁爲參軍府庶吉士。見劉三吾送行序。永樂以後始隸翰林院,命學士教之。

  國初李秉正犯罪免歸,鬻其四歲女爲資,太祖命腐之,以爲不父者之戒。見《御製集》。

  六科遇公事差遣,除都給事中不動余以次行。正德庚午,冊封占城國王,禮部請以給事中李貫爲使內批還着李掌科雲。蓋指禮科都給事中李憲也。瑾嘗以爲皇門,且曰爾等出入天子之門,故稱皇門互勉之。當時以爲笑談也。

  正德己巳,詔問教坊童孺百人,送鐘鼓司習技,又詔天下擇其擇倡優以進。時廣平進筋斗色,數人技巧絕甚,瑾誅乃移檄止之。

  國初考試官雖儒士,亦在所聘惟其人而已。後專任教職乃有遺珠之嘆。弘治甲子,禮部謙各省主試以進士爲之,而不拘見任致仕。故少卿楊濂以服闋主浙江試,主事王守仁以病痊主山東試。言官劾楊爲不孝,王爲不忠。法遂廢,至嘉靖戊子復行之。而兩畿同考亦用京朝官僅兩試而止。   光祿寺凡供用內府醮祭果品俱用簇飣,僦工甚費,廚役恆苦之。孝宗察知其狀,命改爲散裝,且曰:奉天格祖在誠孝,不在侈美也。自後率以爲例。時予適爲膳部員外郎。   伶官臧賢,頗解音律,能作小詞,爲武宗所眷,得賜殊服優寵,嘗奉敕祠於泰山攝卿。而行後乞骸歸西山,自號雪樵。   尋被召用,特賜堂名曰「勉起」。中外於□者爭以奇貨賂之,得所願者,賢報以名香目,曰雪中春信,爲朱寧中傷杖死。賢父亦以技受寵,於憲廟任爲中書舍人。   禮祭社用上戊,先朝偶以事遲至中戊,遂因循之。弘治間御史四明金洪疏其事,洪素刻薄,至是尤極,矜肆將使禮官屈意。上察知之,視朝後召禮書張公,升於寶座後,命止且揭帖,陳所由以進,洪疏免。覆明日,詔復上戊若不與洪者,中外稱快焉。景泰間,內閣商公輅等協府院奏西廠太監王質、年幼百戶常英奸惡肆志,遂罷西廠。至正德間始復時,又立內刑名廠。   逆瑾主之未系一人,而瑾事露首下焉,若爲瑾設者。   仁宗設弘文館,命翰林學士楊弘濟侍講,王汝嘉居之以俻顧問。又擢給事中何澄編修。楊敬與儒士陳繼共事見,繼送何序館在大內之西。正統初始革。   朝廷缺經筵,內閣悉於翰林中選。正統初,章後內批云:如何不見推舉外官?於是劉球等數人自部屬進。   永樂四年八月,集翰林儒臣及修書秀才十數人,於冊墀內同賦,白象詩擢右庶子,胡廣爲第一,王涯爲第二,余賞賚有差。   孫賢當廷試日,上偶行至其處,問其姓名,對曰孫賢,上因誦但願子孫賢之句,諸臣遂疑上注意於賢,擇狀元及第矣。   景帝即位始求顏、孟、周、程、朱之子孫各一人爲翰林五經博士,世其官以奉祠。   武宗時,以工部尚書才公寬總制三邊,公率師大敗北虜,乃悉命左右追襲,無一人自衛者。於是公平日所慢士得詐爲虜,伏兵執公殺之,竟莫能究。徐參政翊時爲西安守,知其事。   嘉靖初,甘肅都御史許銘,以減省軍餉被眾焚其廨宇,而殺之。大同都御史張文錦委參將賈鍵開白溝河,鍵以苛刻,爲眾所殺,文錦執其首,惡將按之,竟亦被害。   正德戊寅冬,駕幸楊州,河冰方合。上問何時當解,江彬對曰:立春,然尚有旬余日也。上曰:春迎之即至耳,焉能俟之?命迎春於楊州之東郊。明日百花盛開,河水澌,臣民駭睹。   武宗自南都還駕過鎮江,幸閣老楊公一清第達,夜暢飲制數詩刻於堂。又愛其假山之勝,取數石去,幸閣老靳公貴第撫其樞選番。僧善咒者懺之。   武宗嘗狎邊妓劉氏,時稱爲劉娘娘。劉恃寵略不以上爲意,苟有所忤,輒稱病不起。上爲之失措,然多所規輔。如蘇杭之行決矣,而劉以百計止之,上幸鎮江,劉輒先過江,遣人促駕刻期以返。於是眾不以爲怨,竟免於禍。   國初定製百官俸給皆支本色,如七品官月支本色米七石,足以養廉。後改四品以上三分本色七分拆色,五品以下四分本色,六分拆色,又改外官月支本色米二石余皆拆色。拆色以鈔爲准,米一石拆鈔十五貫或二十貫。鈔法不行不值一錢。布一疋值銀不過五錢,折米二十石。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或通不得支。其何以養廉,其何以使之不貪!   建文嘗有詩云:「是日乘輿看晚晴,蔥蔥佳氣滿金陵,禮樂再興龍虎地,衣冠重整鳳凰城。」人以爲文皇讖也。   都太僕言,仁宗監國問諭德,楊士奇曰哥窯器。可復陶否?士奇恐啟玩好心,答雲此窯之變不可陶。他日以問替善王汝玉,汝玉曰殿下陶之則立成,何不可之有?仁宗喜命陶之,果成,士奇不悅。後以玉弟汝嘉卒其子乞墓銘於士奇,其文有云:汝玉汝嘉同居禁林,而長厚之德人於汝嘉無間。言蓋亦爲此而發也。   太祖嘗以胡大海配享晉卞壺廟,封楊國興爲宜興城隍顯佑伯。   太祖征陳友諒於鄱陽湖,被圍甚迫,介士韓成請服龍袍冠冕誑賊,投水死,圍解友諒平。上念成忠,賜封高陽郡侯,建祠於康郎山,有司歲時祭禮。子觀授散騎舍人論者,謂成與紀信誑楚事同,而成之食報則異。文皇靖難時,有一璫服建文抱帶赴火死,此又與紀信韓成事同,而其姓名無傳焉。可慨也。   宣廟好促織之戲,遣取之江南,其價騰貴至十數金時,楓橋一糧長,以郡遣覓得其最良者,用所乘駿馬易之。妻妾以爲駿馬易蟲必異,竊視之曜去矣。妻懼自經而死,夫歸,傷其妻且畏法亦經焉。   劉瑾擅政忌張永軋已乘逆鐇之隙,命永帥師討之,意鐇勢方熾,永遽無功,因可剪也。永未至安化鐇就擒,永初出師奉敕乘馬由馳道上親送出正陽門,瑾益不平,計其歸必復,由正陽門入列,衛校俟而擒之。永竟入崇文獻俘。既畢,上曲宴於豹房語其治,永因陳瑾反狀,上曰瑾反欲何爲?曰欲爲天子。   上曰彼爲天子必有安我處。永曰彼爲天子尚有安升下地耶。上怒然已酣醉。夜分矣,永急呼馬永成等扶上乘馬排閣門,瑾以直宿閣中怒出不遜語。永曰:上在也,瑾益怒罵不置上。始知瑾狀命系於菜園待罪,明日下內刑廠,又明日捕瑾黨俱下錦衣衛。獄詔百官廷鞠,瑾顧左右廷臣曰:諸公有今日誰不由我,若我反諸公宜皆知之。眾惶汗斂避,惟駙馬蔡公震、禮書白公鉞正色叱曰:亦有不由者乎!命批其頰,按以叛逆。   正德戊辰廷試,閣老焦公芳以其子黃中不得及第,僅居二甲第一,遂變制,刻其所對策,井刻三甲第一者,是年庶吉士入院,僅四月,而授編修,黃中與吏書劉公宇子仁力也。逾年,黃中出使,特升侍講,後以瑾黨皆免,歸余多外補,實黃中仁累之也。   弘治乙丑春,朝鐘新成而細忽絕。奉天門寶座下階石忽自製。五月上崩,崩之日大風拆木,黃沙四塞,有見黃袍人乘龍而上者。   正德初,逆瑾等八黨被寵,而王岳獨守正,每言上動靜於內閣,故諸臣得以實諫。瑾察知,忽傳旨命岳南京鎮守,刻期遣行。復使人僞爲衛校,持旨追至清源賜死,截其耳以爲信。   於是僞詔斥內閣部寺科道數十人。文士之禍始慘矣。   八黨自王岳死後,伹存五人。瑾與馬永成、谷大用、魏彬、張永也,外雖和,同內實相傾。及瑾誅,魏彬在司禮監,馬永成欲易鎮守,內臣敕,仍與刑名等事。彬曰:已有詔革,不可復行。永成怒曰:凡事吾輩同議,爾何敢專?因毆彬。二人訴於上,兩罷之,乃以張永管司禮監無何。永爲內官,熊茂奏謫孝陵司香谷大用,亦以事罷。京師謠曰:馬飽不用喂,鼓破不用張,五人同一心,劉瑾去頂缸。方音呼魏爲喂,谷爲鼓也。   王文恪公言,宣德間巡撫周公忱會計入朝,上命置酒於樂館,集公卿大臣侍飲極歡。東里公獨不豫,是日一學士醉歸,忘其帶,詞林爲賦醉學士歌。   宋制科先命從官各舉平日所爲文五十篇,於學士院中,選而後召試。弘治癸丑以前凡選庶吉士必先期呈所爲文於內閣,謂之投獻殆亦制科之意,後諱其名廢不用。   洪武癸未,文皇渡江,天順癸未,貢院災,皆以其年八月會試,明年三月殿試,於是有前後甲申科之稱。正德庚辰,以武宗南巡,故其年春會試。明年三月殿試,於是有辛巳科三科皆登極之年,於運數使然。   《菽園雜記》楊文貞公妻早世止一婢,侍太後常召入內,見其容服甚陋,命嬪御爲妝沐,且賜衣飭,笑曰:楊先生當改觀矣。常遇春死,子升以罪謫戍廣西戴平巾,肩輿呵從。太祖令人往刺之,升覺乃自盡。   李景隆初御文皇,既而降爲文皇所薄,舉家置獄中,正統間始釋其後。   正德十四年,諫止南巡請戮朱寧江彬者俱被譴謫。主事陸震行人李惠孟陽俱杖死。   國初冬至正旦節,百官皆賜宴,高皇曰:誤其祀先奉親,於朕有不安也。乃命賜宴賞鈔。今聖誕節亦以爲例,國初條例與會典差異。   靖難兵渡江,吏部尚書張紞自經於部之後堂,一妻二妾二子六奴隸相繼投池中死。此《革除錄》載而未俻者。   正德間刑部吏有被郎中捶辱者,乃指其盜易贓絹,事訴瑾,瑾按實曹臣悉被黜,而擢其吏爲刑部司務。諸曹皆不能安,張彩言於瑾,改易州幕官。   成化間朝行忽自相驚擾,如有鬼物使之者,而實無所見也。   上亟還宮竟莫測其故。   洪武三十二年四月,建文以讒言遣人困湘獻王於宮城,欲執之獻。王具衣冠赴火死門宮,皆從之。見解公糹晉所撰神道碑文。宸濠之叛也,上傳旨雲便着提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親提各鎮邊軍前去征剿。蓋自謂也。   正德十四年三月,兵部郎中黃鞏、陸震,奏爲陳言國治,崇聖學,通言路,正名號,戒游幸,去小人,建儲貳等六事。   其曰名號,指上自稱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也。曰游幸,指上幸大同、太原、陝西、榆林、延綏諸處也。曰小人,指朱寧、江彬奸狠傲誕不誅,則天下之亂必自此始也。二臣皆被責,百數震死。鞏罷職去,彬使人追刺於途。有管洪主事知而匿之,紿刺者已前往矣。鞏得微行免於難。嘉靖初詔起爲大理寺丞,未幾責傷之疾發卒。   正德己卯,逆濠傳檄有顛覆典刑,壞亂紀綱,朝儀盡廢,廟祀不修,建寺禁中,路處妓女玩弄邊兵,身衣異服,至於市井屠販下流賊賤靡不樂爲。蓋造行宮於宣府,稱爲家裡,東至永平諸處,西極三邊所過,掠民婦女,索取贖錢,谷逐諫臣以拒南遊之阻。既奪指揮之妻稱爲馬後,又納山西所獻娼婦呼爲娘娘等語。   正德五年六月,上自稱太慶法王,命吏禮二部便寫敕鑄印與他。時予爲儀部郎中專印事。   弘治戊午秋,仁壽宮災,正德甲戌春乾清宮災,嘉靖改元夏日精門災,乙酉夏仁壽宮災。   古人諡必有議諡,不當則加貶。削我朝之諡國初猶存公道,如魯邸曰荒伊邸曰厲是,已其後惟官尊者有諡,諡定無改奪者。   古意蓋蕩然矣。又官由翰林方得諡爲文,而劉公球諡忠愍以其節也,若魏文靖公驥、葉文莊公盛、吳文恪公訥、姚文敏公夔、邵文莊公寶,則翰林之制,安在諡以易名?故陳公文以翰林諡莊靖,若尚書金公忠諡忠毅,王公文諡文愍,則易名之義又安在乎?   嘗聞印綬監一老內使雲,國初鑄將軍印十六顆,見行者十顆,即征西征南征虜征蠻諸印是也。余貯御榻之側,有事則請而行之。又按條例,國初鑄將軍印,組有立虎、伏虎、單火、珠雙、火珠之別,其文則皆風字篆,取其神速也。   成化間,山西陽曲王以敗倫肆惡問革爲庶人,求辨至百餘本皆被切責。正德初逆瑾受賂銀二萬兩,特旨雲鍾鍑准復王爵,自是求復者蜂起矣。   弘治丙辰,科道官交章,極言皇親壽寧侯太監李廣事,朝廷震怒,悉下錦衣衛獄。僅存三數人署事而已,人皆危之。翰林楊以守址以書厚諷屠太宰鏞,乃協群臣力諍,於是僅免。   孝宗嘗罷朝,宣都御史戴公珊於寶座後,問近來御史在外多生事害人,珊對曰:有之,由吏部所選也。上曰:吏部選在一時爾,之教誨在於平日,何得但言吏部耶?今宜察其甚者一二人奏來處洽,自能警百矣。珊愧謝而退。   孔廟去朝堂數里幾,春秋祭皆在夜分,時禮畢趨入朝,稍緩即誤。   弘治己未,刑部主事陳鳳梧奏言,是祭丙而非祭丁也,上然之,命百官是曰免朝着爲令。   朝制:端陽節賜百官摺扇采索,寒至賜百官戴暖耳。正德間以時賜百官穿紗羅紵絲。   孝宗之崩,病熱也。院判劉文泰以熱劑進上,遏甚,索水執不可。閹臣有進瓜者,上啖之。僅能出言,召大臣受顧命,於是文泰下獄,然僅謫廣西戍而死。   國初太學成,太祖喜曰:有逼者在此坐。蓋言太學也,時上偶坐,廣業其後生徒,出廣業者率多顯貴,視他堂特盛。遂相傳爲上言之兆。   吳文定公卒後,朝廷贈宮議諡命祭葬,仍官其一子爲中書舍人。時公長子奭已承蔭爲國學生部,以次子奐進上特改奭爲中書舍人。而以奐補國學,謂弟不可先兄也。群臣嘆服。   弦治間,太監何文鼎以皇親入禁城觀燈諸事極言,下錦衣衛。雜治究所主者,文鼎曰有兩人但不可執。按曰:姑言之,曰孔子、孟子也。文鼎死猶能於禁中拽銅缸作聲,若稱冤者。   上特命勒碑祭之,人言文鼎少習舉子業,能古文詩壯始閹也。   京師祭孔廟先二日,上御奉天殿傳制百官朝服,侍班內閣臣受命攝祭鴻臚,寺官二員導引至朝房齋宿,次日詣廟祭酒,司業迎至中道,習儀止用鳴贊,設樂而不作。引官曲躬斜行如導上禮,百官陪祭者列銜。籍中謂之集禧簿,予嘗三主其事。   弘治癸亥春,大風伐祖陵松柏,上遣禮侍王公華往鳳陽祭告。公陛辭俯伏三叩頭,上命賜酒飲,公起頓而俯伏三叩頭。   時朝行嘆其知禮,蓋前此二事,叩頭總一俯伏若作一事也。   正統十四年春,北虜遣使二十餘人進馬,報稱三千人。太監王振怒其詐,減去馬價,虜使失利歸。秋七月野仙等大舉入寇,《否泰錄》言野仙求婚,通使皆私許之,因進馬爲騁,朝廷不知,答詔無許婚意。野仙愧怒,於十四年七月初八日入寇,既遣駙馬井源等四軍御之。王振勸上親征,至大同還駕。八月十三日,至狼山爲虜所及至土木。去懷來僅二十里,以振輜重千餘輛未至留待。遂被圍十五日。英一北狩古禳錄言,朱勇兵敗於雞兒嶺,駕駐土木,人馬已二日不飲水,渴極,掘地至二丈余無泉。寇見不行退圍。忽傳起營南行就水,未二四里,虜復進圍,四面擊之,二十餘萬人中傷者過半,死者山積,衣甲兵器盡爲虜有。自古胡人得中國之利,未有盛於此者也。   建文時新宮初成,見男子提一人頭,血色模糊,直入宮中,大索之無得也,夜宴張燈,忽不見人,狐狸滿宮遍置,鷹犬逐之不能止。日赤無光,慧掃軍門,熒惑守心犯斗山崩地,一錦衣衛火武庫自焚,文華承天俱毀。正統間,浙中山移於平田,地動,白毛遍生。陝西山崩壓數千家,山移有聲號三日,黃河東流沒千餘家。南京殿宇火,明日殿基生荊棘二尺許。   正統時,南奉天殿災,而後北都定。嘉靖時南太廟災,而後九廟成。揆之人事皆天數與。   京師有蒯侍郎衙衕,蒯爲吳香山人,斫工也。永樂間召建大內,凡殿閣樓榭以至迴廊曲宇,隨手圖之,無不稱上意者。   位至工部侍郎,子孫猶世二業。弦治間有仕爲太僕少卿者,今江南一工,巧工皆出於香山,近七陵九廟等功成。工匠爲卿者多矣,而工曹亦被濫恩。時謂工官轉遷何異斜封墨敕。   正德間,都御史彭公澤嘗與言官論未寧,忿曰:吾恨不手刃此奴。有白於大司馬王公瓊者,王以語寧,且曰:爲君致彼君私察之。於是匿寧屏後,致彭過,王激怒之,彭復大罵,寧乃御之,即傳旨罷彭官。而意未已也,使衛校至其家察得其教兵官,調用邊軍事,令言官劾之坐。彭擅調官軍,公卿廷議籍其家眾,皆秉筆署名,惟禮書毛公澄爲之稱冤。時陸太宰完稱病不出,明日出亦從王議。毛復大呼於朝,幸得免。時科道有敢言者,即傳旨謫任。未幾寧敗,王與陸皆以應濠黨編籍。嘉靖初,詔起彭公爲兵部尚書雲。   正德間,上命太監廖某鎮守河南等處,訪察官吏賢否,兼理軍民詞訟,總督黃河,一時鎮臣敕任鮮有比者。   孝宗山陵經理皆出巨閹,吏部郎中楊子器知石中有水,上疏,閹懼罪,曲爲掩飾,子器伏責,中外惜之。   郊祀省牲日駕還無樂,正德間上始命制之樂章,爲李文正作也。逆瑾時,文臣被關木之刑者不令坐臥,不數日輒死。山西劉御史澤被刑時,夜有金甲神來伏於地,令坐其背上,又嘗以藥啖之。邏校多有見者。劉獨得生,後起知楊州。   成化間,夷人於朝堂爭賞,眾莫能止。太宰屠公鏞時爲御史,奏曰:夷人當寧,喧譁似有不平台,著通事查問,既不失大禮,而遠夷亦知所畏。上甚悅,群臣亦敬服焉。   逆瑾當國懼無以懲言官者,大學士焦公芳進計曰:文臣所懼惟杖責耳。於是首木笞捶之法日熾,後悉以爲例。   永樂二年,曾棨舉狀元及第,周述、周孟簡次之,皆江西人。述與孟簡兄弟也。文皇御批棨策曰:貫通經史,識達天人,有講習之學,有忠愛之誠,擢魁天下,昭我文明,尚資啟沃,惟顯良哉。批述曰:瑰偉之才,充實之學,朕用爾嘉,擢居第二,勿自蒲假惟時懋哉。批孟簡曰:辭足以達意,學足以明理,兄弟齊名,古今罕比。擢爾第三,勉其未至罔俾二蘇專美於世欽哉。天順初也,先得知院各遣使入貢,胡忠安公計令得知院使進青鼠裘爲私禮,公議賞之甚厚也,先使不平,歸告其主,截殺得知院使。得知院亦聚兵殺也先殆盡,於是土木之忿少雪,事隱鮮有知者。近出於胡氏子孫,而郭郡倅汝載爲矛言之。郭胡至親也。   汝載又言忠安奉使於外遇土酋,以櫻桃三奩來饋。公問所欲,曰求《洪武正韻》耳,公與而卻之。文皇使人覘知之,公還因訁豦問曰:櫻桃小物道渴中何卻耶?公曰:因求書故卻耳。   文皇嘆賞允之。   高皇將宴群臣預題一詩,命武臣習文,至日群臣應製作詩,而武臣特首倡云:皇帝一十八年冬,百官筵宴正宮,大明日出照天下,五湖四海春融融。群臣知上意也,皆謝不能。   洪武三年,命福建行省都事沈秩、監察御史張敬之使勃尼國。永樂五年,命太監鄭和使古里國,即西洋大國也。七年,使滿剌加國。十一年,命陳誠、子魯使西域,歷哈密、火州、別室八里、哈烈、撒馬罕兒諸番,又命和使古里歷、占城、爪哇、暹羅、啞魯、蘇門答而南浡里、榜葛剌、錫蘭、小葛蘭、忽爾沒廝、阿丹、天方四十一國。二十三年八月,詔停止和與王景弘侯之二率官兵萬七千六百,有奇船三十號,大者長四十五丈,會稽馬歡作《瀛洲勝覽》,太倉費信作《星槎勝覽》。   宣德間將命使通西洋諸國。會英宗踐阼不果。   李文達公言,宣帝上賓張太後,即撒宮中玩好,罷不急之,務禁中官差遣政歸台閣,委重三楊。雖太監王振無敢專擅,故正統數年天下休息,人稱爲女中堯舜。《菽園雜記》謂諸事皆王振之功,固不可知要,當以文達之言爲是。   宣宗嘗命侍臣游東苑,指草舍一區,諭之曰:此朕致齋之所,雖不敢上比茅茨不剪之意,亦庶幾不忘乎儉矣。   永樂十九年四月,上命大臣巡撫天下,而各副以近臣一人。   此殆巡撫鎮守之始。   朝制:大臣蔭子入監,必奏行禮部,核其事行得實,乃爲覆請。今悉歸之吏部,祖宗之法置不用矣。   洪武二十九年,行人司副楊砥請黜楊雄,從祀而進董仲舒,太祖嘉納之。至成化三年七月十四日,詔封董仲舒爲廣川伯,胡安國爲建寧伯,蔡沈爲崇安伯,貞德秀爲浦城伯,通行南北兩監並天下學校改正從祀。   永樂己亥秋,上以有司薦布衣艾瑛,至見而奇之,遽授浙江右布政使。前此所未有也。瑛字廷璽,鳳翔隴州人。   洪武癸酉,崇仁縣令羅恢上言,孔子廟庭從祀如論,語稱有若者四,責宰我者二,宜以有若居十哲,而以宰予居兩廡,公伯寮沮壞聖人,不宜從祀。蘧伯玉孔子之故人,行年六人,而化今居兩廡,未當奏不報。恢字師聖,永豐人,任至國子博士。見周敘撰《恢墓誌》。   宋仁宗像真武,我朝孝陵像文昌。見劉定之贊。   洪武元年春正月,太祖即位祭告天地文,其略曰:帝賜英賢李善長、徐達等爲臣之輔,遂有戡定採石水寨蠻子海,牙方山陸寨陳也先,袁州顧祥,江州陳友諒,譚州黃忠信,新淦鄧明,龍泉彭時中,荊州江珏,濠州孫德崖,廬州左君弼,安豐劉福通,贛州熊天瑞,辰州周文貴,永新周安,萍鄉易華,平江王世明,沅州李勝,蘇州張士誠,慶元方國珍,沂州王宣,蓋都老保等處之兵,遂息民於田裡。解縉統論上功德,其大征伐有四:曰縛張士誠,致陳友諒,友諒爲僞漢,張九四爲僞吳,明嬰爲僞夏,方國珍爲僞宋。   閣老楊公廷和,性度褊逼,然能任大事。武宗革命之日,江彬在位,天下事殆不可知,而公獨能奮力殫,智縛彬就獄,以死奪冗官百人,於豪強烈焰之中不一顧避,於今上可爲有定策,功至議禮。不合爲言官論列失意而歸。每言革命之事,未嘗不泣下沾襟也。   洪武中求通曉天文歷數奇驗者,官之有至侯爵食祿千五百石者,率多不免於禍。初寧海布衣葉允占天運,有在上策言武事一綱三目,太祖嘉其言,欲任以職不就,後削平天下規模次第,悉如允言而允,亦得自保其明哲過諸術家遠矣。   太祖開國之初,所降詔書一則曰:朕本淮右小民。一則曰:朕本淮右布衣。   字書作昶,永樂中,崑山夏太卿於文淵閣寫經,文皇見其字愛之,問其姓名,因移日於永上,故今書文從之。天順甲申,笡茂舉進士,英宗不知其字,李文達言音與陝字同,因命改爲陝。   國初,詔諸司文移有奉旨施行者,勿書「聖旨」二字,凡有升賞差調等事悉以「欽」字代之,迄今爲令。   國朝吏部選官曰天選,選之日上退朝立寶座後,召尚書等官面命之。   國初,定百官朝賀禮儀,贊禮者山呼,則曰「聖躬萬福」,後三呼萬歲,不知起於何時。   洪武十八年設醫學正科,尋止之。至三十一年,乃定製,設官鑄印。   開寶二年,詔西川山南荊湖諸道舉人,並給來往公券,今制新科會試舉人得給券乘傳,蓋始此。   漢至武帝五世始立太學,宋至仁宗四世始立州郡學,我朝太祖於至丙午秋即訪求遺書,立國學,以許存仁主之。洪武二年立郡學,八年立社學,其視前代相去甚遠矣。   欽天監每年二月朔進歷樣,十一月朔頒中歷於諸王,大統歷於百官進內有上位歷、本政歷、月令歷、壬遯歷,又上吉日十二紙,每月粘一紙於宮門,御屏議用紙數本色,拆色並監汝俱祠部官一員輪往,予嘗與之。   宣宗制《歷代臣鑑》、《外戚事鑑》二書,既成,即以賜勛戚臣俾勖之。   洪熙元年十一月御劄付禮書,呂震言建文中奸臣正犯已受顯戮,其家屬初發教坊、錦衣獄浣衣局並習匠,爲功臣奴者悉宥爲民,給還田土,凡言事謫戍得,亦宥爲民。   交阯國王被系入中國,以詩謁藩臣曰:吾入中華大邑州,夷邦焉敢謁王侯。可憐無主東鄰客,卻作中原大國囚。雁過衡陽邊塞遠,雲遮故里楚天愁。有人問我家何在,萬里長江不斷頭。   國初,征經學士江右鬍子祺、王佑等十八人至,是日大中奏文明之祥,上悅,悉授御史。   成化壬寅八月,憲宗命監生楊楘軍舍孫知往昆陵假銓家,取截江綱盧岐僧院取刻絲觀音羅漢,又命太監王敬往蘇杭諎處取書籍珍玩。時敬之翼王千戶臣即王攣子誅索無厭,江南爲之騷動,巡撫三原王公按其狀上之,悉坐以法。   成化癸卯九月十四日,太監覃昌傳旨廣東韶州巡檢劉璋升錦衣鎮撫仁智殿辦事,儒士楊珪升鴻臚寺序班文華殿辦事,上林苑監錄事邵義升蘇州府通判。是時,傳升之濫非可數計。偶閱王公奏議,論邵義事,特識其一耳。   安南國在漢爲交阯郡,國初其主陳日煃奉貢稱臣,後陪臣黎季犁殺其嗣子煜,而立己子蒼爲王,使易姓名。朝廷數遣使誨諭弗悛,乃命將臣朱能、張鋪討之。以父老言陳氏,夷滅已盡,願復交阯爲郡縣,詔許之。見王文簡公平安南序,今南都國學尚存交阯館。又聞朝鮮國李氏亦爲陪臣所篡。   永樂間,一宮人姓韓,身不滿三尺,而長於棋呼爲韓長。   文皇與之弈,負則賜一金錢,勝則命什他三轉而起之。   國初,選科道不限年歲,成化間始定三十以上方與選,若由庶吉士則二十五歲以大也。   紀太後黜居吳後幽宮,生孝廟而卒,吳後實有保抱之功,年十餘歲憲廟猶不知。悼恭太子卒,宦者張敏始言,上即召見,儀形器語不凡,大喜,送仁壽宮撫育。孝廟登極甚德,吳後幾欲復之,抑於仁壽。一日,皇城邏卒得吳氏姪所盜幽宮銀器,上親召問之,曰娘娘所與,自門隙中投出,非盜也。上見其貧,憐之,復其官爲錦衣百戶,吳後賜加膳等於諸妃。正德間,吳夢劉瑾欲焚之,以滅跡。執政曰吳嘗母儀天下,若爾必大駭物情,乃以妃禮葬。   宗藩之盛,自古帝王無如我朝者,二百年來不下萬餘人分封之。制初封親王,歲支祿米萬石,郡王二千石,襲封視郡王各減半,支後又以歲歉不給,乃爲折支之法,則實支又減半矣。   將軍而下每不得本支,蓋由生齒之繁,如慶成王七十餘子。又十一歲,即支祿米。有司不能供。億予在禮部,既舉行十六歲已上支祿之法。又以生子之多,由不檢制。其宮嬪而然爲立妃夫人,而下不系。奏請宮嬪所生皆與庶人不同,不得混襲,庶省歲支。嗟乎!使帝孫王子豈謂無才,而不得一試。貧乏者不得爲商農之業,以自給坐受。因辱則處宗藩之法於斯闕矣。   蹇足貞公初名瑢,登進士爲中書舍人,高皇時奏事稱旨深見獎賚。一日,問汝蹇叔之後乎御書義字賜之,以易舊名。近大學士張璁以避上嫌名,請改名字敬,上親字之曰懋功。二公寵遇同,而功德蓋不侔矣。   戶部尚書郭公敦,以御史升參政未行,胡文安公言於文皇,曰:郭敦有大臣體,宜在左右。即日召見以病弗克入,遂遣御醫視疾。疾愈入見獎勞再四,賜寶鈔襲衣。明日,升禮部侍郎,兼太僕寺卿。用賢之誠,薦賢之公,可想見矣。   嘉靖壬辰,北虜犯邊,劉太卿棨言英宗,土木之難幾不免矣。也先之母告其子曰:吾蘇州人也,少隨夫戍生被汝父擄回,與之生汝。吾念昔居中國爲今天子臣,臣無殺君之禮。跪且泣,以請也先從之,英宗得還。此說不見記載,而太卿掌詔敕在內閣四十餘年,必有所授之也。   藩府親臣無不任京朝官禁,弘治十二年,詔修問刑條例,吏書屠公鏞與大理少卿王鋪有隙,因言鋪系儀賓之弟,不當居輦下,乃出爲參政。遂條爲例,至今遵之。不知國初王親多掌禁兵爲輔佐曷,嘗有是邪。   年號彳巳前代者三,前涼張重華,五代蠻人張遇賢,宋方臘皆僣。永樂元武宗太子阿速急人,即位上都僣,天順夏主李乾順僣,正德正德紀元詔下馬家,宰試選人,題爲宰相須用讀書人論,蓋用宋事以譏內閣也。   仁壽太後之喪,予時在膳部奉檄治喪事,英廟山陵不與,孝莊合多有議者,奪於仁壽竟不行。仁壽崩,上召內閣屏內,臣密語以手盡圖示之,必欲通壙中隔道合於一旦,曰:此先帝意也,可令禮部卜日行之,無所避忌。於是孝莊乃合英廟玄宮焉。   李中丞充嗣巡撫吳中,欲均田賦,問其利害於一達官,答曰:吾不知利害,但聞國初有滕尚書者魯建此議,高皇怒其變亂黃冊,腰斬於市。李公不敢更言均賦矣。嘉靖間,王守儀銳意均之,節奉明詔不顧也。吾長洲田畝均三斗七升,水卿下田十年不三四登者大受其害。而高卿腴田亦不爲益何也?文襄公之法,四斗五斗額田半折白銀,每銀一兩准來三石六斗七十,而上全折花銀。每銀一兩准米四石徵收之法,先米白銀次之,花銀又次之,故民力舒焉。今畝征米二斗,銀八分五厘,淮米一斗七升,則銀一兩,土折米二石。又一時並征,民不堪命。   文襄之良法盡壞,而美意亦不復在民。今計蘇州多米萬石,以明詔之故不敢作正,故有司徵收用新法,戶部會計用舊額,巡撫者亦不究其故,上下相蒙以爲利。   孝皇時,管河通政奏巡按御史陸偁,私變均徭則例,又擅革接遞夫役,召內閣曰:陸偁爲御史,乃敢擅作均徭則例,減舊制夫役。劉公健對曰:均徭亦是御史所管。上曰:何不奏請?對曰:多是革弊興利,豈可罪之乎?上曰:已姑令回話,縱不深罪亦須薄懲,今府縣往往違詔亂法,更賦變徭,刻爲成書肆行於時,漫無纖舉者。   《皇明祖訓》所以教戒後世者甚俻,獨委任閹人之禁無之,世以爲恠,或雲本有此條,因板在司禮監削去耳。閹人當刑無斬首,惟剝皮、凌遲二條以其刑餘之人也。   正統庚辰,戶部尚書黃公福言天下學校宜得實才,乃設提調學校之官,以憲臣爲之賜璽書以行。   正德丁丑,浙藩林少參塾莆田人錄革除間死事之臣,刻之十得五六,寧波郡守王公璡,山東日照人,聞變造戰艦,將完,文廟已入寧波衛。官械公至南京,上問造艦何爲,答曰:由海道趍瓜州以截來路。上義而釋之,卒於林下先大夫。帝言之惜少參不獲聞也。   元天歷戊辰,婁宿降靈,高皇帝以是年生。至洪武戊寅而婁星復明。洪武元年正月慧出昴,是年元運除舊,高皇布新是昴宿實應胡星也。正統己巳熒惑入南斗,車駕北狩。   永樂末,詔許學官考滿無功績者有子嗣,願自淨入宮中。   訓女官時有十餘人,獨王振官至太監,正統初居中用事。張太後崩,權傾內外,遂成土木之禍。   翰林院學士一人多或三五人閣老,洛陽劉公健修會典成翰林,一時升學士者十人。時,餘姚謝公遷以禮書爲大學士在內閣,吾蘇吳公寬以禮書在東閣,南昌張公昇爲禮書,湯陰衰公守直以禮書掌通政事,賈公斌以禮書掌鴻臚事,神樂觀道士崔志端以禮書掌太常事京師,爲之語曰:禮部六尚書爲黃老翰林十學士,三是白丁朝紳,一時盛傳。蓋十學士內三人皆成化戊戌閣老萬公安所選爲庶吉士者,至是三十年而公論終莫掩也。   高皇推卿相聘儒士皆有敕,今惟內閣吏部元臣降手敕而已。   國初命百官禮儀皆尚左,改右丞相爲左丞相,余官如之。   按漢尚右,如周勃爲右承相,陳平爲左丞相是也。豈尚左之說,因循至我朝始定,而其間或有因革耶?   國初,以禮部尚書崔亮議周官五祀止於歲終臘祭,朝廷祭門戶中霤灶井,四品以上中霤門灶三神,五品以下門灶二神命爲令。又詔以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壽星五神爲中祀,命翰林院撰文。   國初,工部尚書黃肅坐法當笞,上曰:六卿之職不宜以細故加辱,命以俸贖罪,今諸臣有過罰俸當始此。   高皇時,諭禮部臣曰:古者士大夫祭宗廟亦有服,其見私親尊長,亦有公服,其議制度等殺以聞,於是定議別制,梁冠、縫衣、縫裳、革帶、大帶、白襪、烏寫佩綬其衣裳。三品以上用佩綬,三品以下用袂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三品以下去佩綬。從之仍令如式,制祭服賜公侯,各一襲以爲祭家廟用之。又議古祭享無上香之禮,命罷之。   洪武間,以河間知府楊冀安等來朝,命吏部精別賢否,第爲三等,稱職而無過者爲上賜坐宴,有過而稱職者爲中宴而不坐,有過而職不稱者爲下,不與宴。序立於門宴者出,然後退。   今此制亦間行之,然但以宴其第居上者。   欽天監漏刻博士元統推演大統歷積分之數,上進云:臣聞磨勘司令王道亨言,有郭伯玉者,西安府郿縣人也,糧明九數之理,深通歷教之源,若得此人推大統歷法庶幾可成,一代之制上是其言。   翰林待詔朱善言:臣見民間婚姻之訟,非姑舅之子若女,則兩姨之子若女,蓋以於法不當爲婚,故爲仇家。所訟或以聘而見絕,或既婚而復離,或成婚有年兒女成行逼而奪之,使夫婦分離,子母永隔。按律尊屬卑幼相與爲婚者有禁,若謂父母之姊妹與已之身,是謂姑舅兩姨之子,彼爲姑舅兩姨之女,本無尊卑之嫌,古人未嘗以爲非也。欲以臣奏下群臣弛其禁,上然其言。今《大明律》中乃載若娶己之姑舅兩妻姊妹者杖八十,並離異,不知朱善之言與頒律之時孰爲前後也。   遣進士分巡郡邑,廷議以新進士未經事宜,令行監察御史事,而以久任御史一人與,俱皆厚遣之。   上嘗以給事中魏敏、卓敬等八十一人適符周元士之數,改爲元士繼。又以六科爲士之本源,又改爲士源後仍改爲給事中。   孝宗登極之日,有掌酒內官攜其所美兒入內,俄以禁嚴不得出,懼而投之酒飠瓦,爲同輩所發。上怒吉:是兒奚罪,立命斬之。諸太監叩頭請貸曰:今日吉辰不宜刑戮。上不聽,命諸璫盛服觀刑。又一豎有寵舉膳時,或令匍匐作犬飼,以爲笑。   他日入光祿寺,庖人誤污其履,豎怒蹴之至死。上即收下獄,豎涕泣求哀,上太息曰:法者祖宗所立,朕安敢貸!竟戮以抵罪。   孝宗時,主事李夢陽上疏,有六害、二病、三漸之說,語侵貴戚,貴戚惡之,宣言曰:彼所謂張氏誰邪中外,度其必有深禍。早朝上忽問李夢陽事如何,劉健疑上怒,解之曰:夢陽往生,忘議時政,惟陛下宥罪,以開言路。上作色曰:夢陽爲朝廷書言,孰謂狂邪?健出不意,慚感無地。時中宮力請誅之,上曰:此直臣也,何可深罪,止令覆奏罰俸數月。   學士張元禎進所著《太極論》,上寘懷中時出展誦,凡數日乃已。聖性好學如此時語,侍臣云:人於身心當自檢束,已不能檢而欲服人,其能乎?   文恪公言,高皇克陳友諒,俘其妻,孥曰:我自起兵以來,未嘗納人子女,今友諒三犯我金陵,四犯我太平,我甚恨之,其妻闍氏可沒入掖庭。未幾生子,友諒遺腹也,封潭王國於長沙。將之國,闍氏語之曰:爾乃漢王陳友諒子,汝父被殺,吾爲汝忍死於此仇,日當爲父復此仇也。故事:諸王來朝者,皆止於宮中,潭王來覲入止宮,不以禮自檢。歸國發兵反,高皇遣太傅徐達之子討之,潭王堅閉城門,抱其幼兒繞城上行,取銅牌書其上云:寧見閻王不見賊王。因擲於城外,遂舉火闔宮盡焚,攜其子投隍塹而死。高皇大怒,因假妖星亂宮爲辭,盡戮宮人。皇後脫簪珥待罪僅免,余悉殲除焉。   太祖南都建文官開濟等宅,甚宏麗,因呼爲樣房,至今猶呼品官房。   太祖建都金陵,四方運舟,悉由大江。至洪武十三年,海運遼東以供軍餉。文皇肇建北京江南糧舡,一由江入海,出直沽口、白河運至通州。一由江入淮,歷黃河至陽武縣,陸運至衛輝府,由衛河運至通州。永樂九年,以濟寧州同知潘叔正言,命工部尚書宋禮都督周長等,發山東丁夫十六萬五千,浚元會通河,自濟寧至臨清,三百八十五里,漕舟始達於通州。而永樂十年,宋禮以海船造辦太迫議造淺船五百艘,撥運淮楊徐兗等處歲糧一百萬石,由會通攢運,以補海運一年之數,永樂十三年始罷。

  洪武甲戌五月,兵部試尚書茹瑺奏禮庶子襲父秩,止封贈嫡母所生,庶母無封贈制。劉三吾奏:「宋制,母以子貴,庶母亦依所生之秩封贈。」詔從之。後復以茹、劉二公言,宋嫡、繼母亡,許封贈所生之母,無正妻、次妻並封者,今議正妻、次妻有子無子皆得封贈。如正妻有子,次妻無子,俱存未有定論,上曰制封嫡母正妻所生則兼從宋制,見行事例。但嫡母在,生母不得受封。亡後始乞恩,若父秩貴於子,則以父秩封之。

  洪武丙寅,命翰林院議軍官男姪替職、襲叔伯職事,乃弟襲兄,養子女婿承襲養父母,封贈禮制事見條例。但養子女婿事載《功臣錄》,以後未有聞者。

  給事中寇瑊,臨汝人,仕仁廟朝。少孤,鞠於祖母王。及登朝,以妻、所得封邑回,授朝臣得回封祖母。自瑊始又著令不封贈父母,不許先封妻室。

  中書舍人許應會試,如弘治之屠徑是也。亦許應卿舉,如成化之呂㦂是也,教官登第者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