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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天事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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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天事宜令
中華民國3年(1914年)2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民國大總統 袁世凱

大總統令:

據政治會議呈覆:「前奉諮詢祭天一案經開會全體議決,僉以爲,禮莫重於祭,祭莫大於郊天,應定爲通祭,自大總統至國民皆可行之。大總統代表國民致祭,各地方行政長官代表地方人民致祭,國民各聽家自爲祭以示一體。京師祭所應在天壇,祭期應用冬至,祭禮應用跪拜,祭品應用牲牢,再四討論均無疑義。惟冠服應飭下所司特別規定,其祭禮祭品之詳細條目請一併飭交所司採取各說編定施行,至配天之典應以國民全體信仰之人始稱,其位就黃帝而論,五族人民是否多爲其後,殆難確定,應從疑闕擬請毌庸置議」等語。

本大總統深維,祭天之禮自古攸隆,有■舉之莫敢,或廢至五族人民齊戒懍神明之敬,法制無禁止之條,■准如擬定爲通祭,祭所、祭期均照所議辦理,其特別冠服及祭禮祭品應如何分別規定,著內務部廣集見聞詳晰議擬呈候頒行垂爲令典。

此令。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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