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審詳「孝」字,載考禮文,義本主於子孫,理難施於兄弟。按《禮記》十虞之文,子孫曰哀,兄弟曰某。然則虞之稱哀,與祭之稱孝,其義一也。於祖禰則理宜稱孝,於伯仲則止可稱名。又東晉溫嶠議宗廟祝辭,於孝字非子者,則不稱傍親,直言敢告,當時朝議,鹹以為宜。今臣上考《禮》經,無兄弟稱孝之義;下徵晉史,有不稱傍親之文。臣謂饗敬宗廟,宜去「孝」「弟」兩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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