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刺史進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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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刺史進奉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兩京來去,乃是尋常。緣頓所須,皆用官物。至於百姓,縱暫祗承,處置有條,不合辛苦。其中侵擾,莫非橫干。或漁獵畜養,以將進獻,觸途使役,以徇聲名,實由紀綱未樹,教令不行。去年從京向都,嘗亦處分。蒲州刺史程行湛、同州刺史李朝隱、陝州刺史姜師度,至其州界,咸有進奉,惜其能官善政,乃屈法收情。憶至於今,豈能無怪。冬中西幸,不可踵前。其有輒進送及餉遺,從官弁別有煩擾者,必科以法。御史明加糾察,隨事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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