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短陌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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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短陌敕
作者:後唐莊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4

買賣人所使見錢,舊有條流,每陌八十文。近訪聞在京及諸道市肆人戶,皆將短陌轉換長錢。今後凡有買賣,並須使八十陌錢。如有輒將短錢興販,仰所在收捉禁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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