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私請賞設錢物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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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私請賞設錢物敕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74

諸道如有兵革水旱,州府殘破,及不存濟,為遠近所知者,除朝廷特有借賜外,輒不得自請賞設錢物。又諸道戎帥除替後,倉庫便屬後人,賞設三軍,須待新使。近日皆有留別賞給,自行私惠,頗紊朝章。向後諸道節度觀察使除替後,並須待新使賞設,不得更有留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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