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一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外觀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一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閩政〔2014〕21號 制定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 |
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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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保護好我省歷史文化街區,延續城市文脈,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廳審核,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認定第一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9個,現予以公布:
一、福州市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
二、福州市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
三、福州市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
四、廈門市鼓浪嶼歷史文化街區
五、泉州市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
六、泉州市西街歷史文化街區
七、漳州市台灣路—香港路歷史文化街區
八、長汀縣東大街歷史文化街區
九、長汀縣店頭(建設)—五通街歷史文化街區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力度,加強對保護工作的研究和宣傳,加快推進保護規劃編制,完善保護規章制度,切實做好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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