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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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批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閩政文〔2021〕336號 制定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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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切實保護好我省歷史文化街區,延續城市傳統風貌,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和《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9號)有關規定要求,經研究,認定第五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14個,現予以公布:
一、福州市連江縣溫麻魁龍坊歷史文化街區
二、福州市永泰縣永陽古城新安巷歷史文化街區
三、漳州市新行街歷史文化街區
四、漳州市東美歷史文化街區
五、漳州市南靖縣中山街歷史文化街區
六、三明市荊西火車站歷史文化街區
七、三明市建寧縣花墩橋歷史文化街區
八、三明市大田縣「第二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
九、南平市邵武市曬口街道小三線建設歷史文化街區
十、南平市邵武市東關街歷史文化街區
十一、南平市光澤縣茶市街歷史文化街區
十二、南平市光澤縣中山街歷史文化街區
十三、寧德市福安市城南蓮池歷史文化街區
十四、寧德市霞浦縣福寧古城歷史文化街區
歷史文化街區承載着不可再生的歷史信息和寶貴的文化資源,是體現城市特色的重要本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論述及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保護規劃編制,精心做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工作,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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