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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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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
閩政〔2001〕15號
2001年1月20日
發布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六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萬壽岩遺址等74處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清源山摩崖石刻等4處併入已公布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撤消新建李忠定公祠堂記和閩北第一次工農兵代表會議會址——文廟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已經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請你們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2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3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4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5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6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7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8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9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0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1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2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3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4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5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6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7Page: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的通知.pd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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