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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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批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閩政文〔2020〕83號 制定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
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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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切實保護好我省歷史文化街區,延續城市傳統風貌,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和《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條例》《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9號)有關規定,經研究,認定第四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4個,現予以公布:
一、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
二、龍海市石碼歷史文化街區
三、泰寧縣紅軍街歷史文化街區
四、泰寧縣尚書巷歷史文化街區
歷史文化街區承載着不可再生的歷史信息和寶貴的文化資源,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特色的重要本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論述,充分認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建立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保護規劃編制,切實做好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工作,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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