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多界約
← | Portal:條約 | 科布多界約 清政府、俄羅斯國 1869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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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國欽差建立科布多所屬西北邊疆界牌鄂博參贊大臣副都統銜奎昌,欽奉簡命,會同大俄羅斯國欽差建立邊疆界牌鄂博大臣巴布闊福,各遵照同治三年九月十六日兩國欽差勘辦分界事宜大臣議定圖約,分劃限道界址地名,建立科布多所屬西北邊疆界牌鄂博。今兩國立界大臣會同自賽留格木山適中之布果素克達巴哈起,至瑪呢圖噶圖勒幹卡倫止,建立界牌鄂博完竣,爲此將兩國互相建立界牌地名、起止處所及牌博數目,並擬議章程,開列於後:
第一條 自科布多東北邊界賽留格木適中之布果素克達巴哈起,向西南,順賽留格木山嶺,至奎屯鄂拉,即往西行,沿大阿勒台山,至海留圖兩河中間之山;轉往西南,順此山直至察奇勒莫斯鄂拉;轉望東南,沿齋桑淖爾邊,順喀喇爾齊斯河岸,至瑪呢圖噶圖勒幹卡倫止,分爲兩國交界。計此一段,共計建立牌博二十處。首起即於布果素克達巴哈建立牌博一處;次接於杜爾伯特達巴哈建立牌博一處;於塔布圖達巴哈建立一處;博勒奇爾建立一處;察幹布爾噶蘇建立一處;烏蘭達巴哈建立一處;巴喀那斯達巴哈建立一處;薩爾那開建立一處,巴爾哈斯達巴哈建立一處;拜巴爾塔達巴哈建立一處;庫爾楚木建立一處;特勒克梯建立一處;固洛木拜建立一處;薩拉陶建立一處;薩勒欽車庫建立一處;特勒斯愛哩克建立一處:鄂里雅布拉克建立一處;奇音克里什建立一處;察奇勒莫斯建立一處;末至瑪呢圖噶圖勒幹卡倫建立一處;共計建立牌博二十處。
第二條 自同治八年五月二十三日起,扣足三百六十六日,兩國各派能幹員弁,查勘新建牌博一次。烏里雅蘇台委員自賽留格木山東行至沙賓達巴哈,科布多委員自瑪呢圖噶圖勒幹往東至賽留格木山適中之布果素克達巴哈,每年應照此查辦。俄羅斯國派官二員:一員至賽留格木山,會同烏里雅蘇台委員,查勘新立界牌;一員赴瑪呢圖噶圖勒幹,會同科布多委員,查勘新立牌博,永遠遵行。其新建牌博,倘有損壞之處,仍行照舊各自修補。
第三條 同治八年七月初六日,大清國欽差立界大臣奎昌與大俄羅斯國欽差立界大臣巴布闊福等,自布果素克達巴哈至瑪呢圖噶圖勒幹卡倫新建界牌鄂博二十處,其間疎密不一,有行人不能越往之處,即以山爲界限。所建定界址東面、南面爲中國科布多地;西面、北面爲俄國地。兩國各以此次新定邊界爲憑,永遠遵守,不得混淆。其餘一切悉照同治三年九月兩國欽差分界大臣在塔爾巴哈台議定原約辨理。今經兩國欽差大臣會同建定科布多邊界牌博,各將界址起止處所、牌博名目,寫約各四分,兩國建界大臣各於圖約上鈐印畫押,互換爲憑。共畫地圖二張,兩國欽差立界大臣會同畫押鈐印。俄國立界大臣分取一張,中國科布多立界大臣分取一張,永昭信守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