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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於印發《關於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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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於印發《關於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科發創〔2018〕48號
2018年5月28日
發布機關:科技部
科技部網站

科技部關於印發《關於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科發創〔2018〕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加快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科技部制定了《關於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情況,認真組織實施,積極推動技術市場發展。

科技部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於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

技術市場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市場,是我國現代市場體系和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是各類技術交易場所、服務機構和技術商品生產、交換、流通關係的總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技術市場從無到有,功能逐步完善,制度環境不斷優化,對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促進科技和經濟融通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等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面對全球創新發展的新態勢和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技術市場發展體制機制仍需完善、服務效能亟待提高、功能和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待增強。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加快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制定本意見。

一、明確技術市場發展的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深化改革、優化環境,堅持拓展功能、提升服務,堅持規範行為、加強監管,堅持引領發展、要素融通,着力構建技術交易網絡,着力提升專業化服務功能,着力優化制度環境,着力加強監管服務,加快形成以專業化服務為支撐、資金為紐帶、政策為保障的現代技術市場,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融通發展。

到2020年,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技術市場初步形成,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培育20家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高水平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600家市場化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3至5個樞紐型技術交易市場,培養1萬名技術經理人、技術經紀人,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到2萬億元,技術交易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到2025年,統一開放、功能完善、體制健全的技術市場進一步發展壯大,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更趨完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顯現,技術市場對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為國家創新能力提升和邁入創新型國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撐。

二、優化技術市場分類布局。聚焦國家戰略和區域、行業需求,發展各具特色、層次多元的技術交易市場。建設樞紐型技術交易市場,成為全國技術交易網絡重要節點。完善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推動科技成果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推進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行業性技術交易市場發展,發揮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載體的作用,提供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發展國家軍民兩用技術交易中心,推進軍民兩用技術、成果及知識產權的雙向轉化。圍繞「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和地區建設國際化技術轉移平台,推動我國技術交易市場成為國際技術轉移網絡重要節點。發揮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作用,鏈接各類技術交易市場,形成互聯互通的全國技術交易網絡。

三、提升技術交易市場服務功能和發展水平。推動現有基礎條件好、影響力大、輻射面廣的技術交易市場進一步規範發展,聚集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投資人、技術市場服務機構等各類主體,為技術交易雙方提供知識產權、法律諮詢、技術評價、中試孵化、招標拍賣等綜合配套服務,建成全國性樞紐型技術交易市場。完善技術類無形資產掛牌交易、公開拍賣與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廣科技成果市場化定價機制,健全科技成果評價體系,通過市場發現價值。探索技術資本化機制,推動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動發展。

四、推動技術市場服務機構市場化專業化發展。大力發展一批社會化的技術市場服務機構,採取市場化運營機制,吸引集聚高端專業人才,提供專業化服務,促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技術交易和成果轉化。對標國際一流技術轉移機構運營模式,選擇若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高水平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示範,整合知識產權披露、保護、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入股和無形資產管理等相關職能,建立專業化運營團隊,形成市場化運營機制,在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加強對技術轉移機構人員的激勵和保障,形成全鏈條的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一批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平台,為先進尖端技術快速進入國防科技創新體系和國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領域轉移轉化提供渠道和服務保障。

五、發展壯大技術市場人才隊伍。加快培養一批技術經理人、技術經紀人,納入國家、地方專業人才培養體系。依託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建設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以市場化方式設立技術轉移學院,開展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轉移從業人員職業培訓。鼓勵高等學校設立技術轉移相關專業,培養技術轉移後備人才。聯合國內外知名技術轉移機構,推動成立技術經理人、技術經紀人行業組織,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吸引社會資本設立相關獎項。

六、創新技術市場服務模式。發展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新型技術交易市場和服務機構,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等先進技術,開展技術搜索、技術評估、技術定價、技術預測等服務,通過開展創新挑戰賽等活動為企業需求提供精準對接。依法合規開展技術成果在線交易,推動技術市場服務機構為技術交易雙方提供大額資金支付分批次擔保等服務,強化技術交易信用和利益保障,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網上技術交易環境。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評估、登記、託管、流轉服務能力建設。支持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平台建設,強化科技與金融結合,加快綠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

七、完善技術市場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全面貫徹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加強對政策落實的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修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技術合同認定規則,推動地方加強對大額合同的認定登記和規範化管理,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率。推動地方開展技術市場立法工作,完善技術市場管理條例和配套政策,加大支持技術市場及其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力度。

八、規範技術市場服務和管理。宣傳貫徹《技術轉移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完善技術交易規則,優化技術轉移服務流程。加強技術市場服務機構規範化管理,開展監督評估和考核評價,依據評估結果加大激勵引導力度。加強技術市場信用管理,依法加大對不誠信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交易主體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深入開展技術市場統計調查和數據分析,建立健全技術轉移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加強技術市場信息化建設,整合現有科技成果信息資源,為技術市場發展提供信息支持。

九、加強技術市場組織保障。科技部充分發揮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職能和作用,加強對全國技術市場發展的組織協調,強化督促落實,加大對技術交易市場和技術市場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定位,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各級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技術市場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職能,加大投入力度,結合服務績效對服務機構給予支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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