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於支持建設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的函
科技部關於支持建設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的函 國科函區〔2019〕200號 2019年11月8日 發布機關:科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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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於支持建設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的函
天津市人民政府、中科院: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國科學院關於申報建設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的函》(津政函〔2017〕13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布局建設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舉措,對於突破我國醫藥、食品、石化等領域產業技術瓶頸制約,搶占全球生物技術與產業發展制高點,推動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請認真做好《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準確把握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的功能定位。創新中心要以關鍵技術研發為核心使命,為合成生物相關產業發展提供源頭技術供給。要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服務,切實解決產業和企業的技術難題。要構建創新創業孵化服務載體,支持科研人員開展以科技成果轉化為核心的創新創業,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三、按照戰略導向部署重點任務。從國家戰略和產業需求出發,凝練創新中心的領域布局和重點任務,主要聚焦於合成生物關鍵核心技術和重大應用方向,重點突破工業酶和核心菌種自主構建和工程化應用的技術瓶頸制約,引領構建未來生物製造新的技術路徑,形成重大關鍵技術源頭供給,為提升我國合成生物領域企業和產業創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四、打造科技體制改革試驗田。要健全決策治理機制,構建理事會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制,形成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科學治理結構。要加強有關企業、高校院所、投資機構等共建主體的緊密協同,構建科研與市場緊密結合、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創新共同體。要強化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研設施、儀器設備等面向行業企業開放服務。要加大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形成鏈接全球資源的創新網絡。
五、健全共同推進中心建設的工作機制。天津市人民政府、中科院要切實履行雙方共建協議,認真推進實施各項建設任務,在基礎設施、政策保障、資金投入、創新環境等方面為中心建設提供支撐與保障,每年度向科技部報告中心建設進展情況。科技部將大力支持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在科技規劃、項目安排、平台建設、人才培養、政策試點等方面予以支持,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加強對中心建設運行的日常指導和跟蹤服務。
特此函復。
科技部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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