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國科發區〔2022〕220號 2022年8月5日 發布機關:科技部 財政部 |
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國科發區〔2022〕220號國家技術創新工程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政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企業創新的重大決策,按照《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任務分工,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科技部 財政部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企業創新的重大決策,落實《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關於啟動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的部署要求,根據企業創新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需求,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聚焦企業創新能力關鍵環節,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精準施策,加大激勵力度,優化創新服務,提振發展信心,引導支持各類企業將科技創新作為核心競爭力,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到2023年底,一批惠企創新政策落地見效,創新要素加速向企業集聚,各類企業依靠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一批骨幹企業成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一大批中小企業成為創新重要發源地,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創新環境。
二、行動內容
1.推動惠企創新政策紮實落地。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稅收優惠、技術交易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加快落實和推廣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措施,進一步放大支持企業創新的政策效應。完善落實國有企業創新的考核、激勵與容錯機制,健全民營企業獲得創新資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各類企業「創新不問出身」的政策環境。搭建面向企業的創新政策綜合服務平台,組織開展企業創新政策的系列宣講培訓,提供更加精準的政策推送服務。健全企業創新政策落實的跟蹤問效機制,並將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地方督查激勵考核的重要參考。
2.建立企業常態化參與國家科技創新決策的機制。建立企業家科技創新諮詢座談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溝通交流,開展問計諮詢。構建企業創新高端智庫網絡,引導支持企業提升科技創新戰略規劃能力。加大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面向企業的宣貫力度。健全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機制,強化從企業和產業實踐中凝練應用研究任務。國家科技計劃年度指南編制中的重點產業領域技術方向更多徵求企業的需求和意見。對於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重點專項,提高指南編制及項目評審中企業專家的比例。國家科技專家庫中大幅增加企業專家的數量。
3.引導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制定國家鼓勵企業研發的重點領域指導目錄,引導企業圍繞國家需求開展技術創新。國家科技計劃中產業應用目標明確的項目,鼓勵企業牽頭組織實施,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數字經濟、平台經濟企業加強硬科技創新。支持中央企業、民營科技領軍企業聚焦國家重大需求,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對於企業牽頭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強化以創新聯合體方式組織實施。依託更多企業組建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各類創新基地。加強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考核和優化整合,符合條件的納入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管理。
4.支持企業前瞻布局基礎前沿研究。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通過捐贈等方式設立基礎前沿類的研究基金、研發項目和獎項。優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管理,聚焦企業發展重大需求中的關鍵科學問題,前瞻部署基礎研究。探索建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基礎前沿類重點專項成果與企業需求對接機制。支持企業通過研發合作、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式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按照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新標準加快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重組,支持企業圍繞國家重大需求和前沿方向建設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對主要依託企業建設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通過承擔重大科技項目等方式予以支持。開展未來產業科技園建設試點,加快培育前沿領域科技企業。
5.促進中小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在「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應用類重點專項及部分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中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通過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提升技術創新水平。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夯實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基礎,支持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創新發展。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孵化鏈條,推廣「投資+孵化」模式,提升各類創新創業載體的專業化服務能力。
6.加大科技人才向企業集聚的力度。加強對企業家的戰略引導和服務,舉辦企業家科技創新戰略與政策研討班,充分發揮企業家才能,支持企業家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推動企業招收更多高水平科技人才,擴大企業博士後招收規模,鼓勵企業吸引更多海外博士後。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加強對企業科技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的支持。支持企業依託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台等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加快落實國有企業科技創新薪酬分配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科技人才實行特殊工資管理政策。落實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研究評估並適時推廣上市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試點政策。開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等流動機制試點,推廣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
7.強化對企業創新的風險投資等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常態化工作協調機制。鼓勵各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支持企業創新創業,深入落實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用好用足科技創新再貸款、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專題債等政策工具,發揮各類金融機構的作用。推廣企業創新積分貸、儀器設備信用貸等新型科技金融產品,為10萬家以上企業增信授信。推廣科技項目研發保險、知識產權保險等新型科技保險產品。鼓勵地方建設科技企業信息平台,共享工商、社保、知識產權、稅務、海關、水電等信息,完善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信息共享機制。
8.加快推進科技資源和應用場景向企業開放。加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學儀器和專利基礎信息資源等向企業開放力度,將服務企業情況納入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的評價考核指標。支持地方通過設立數據專區、分級授權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公共數據資源。推動國家超算中心、智能計算中心等面向企業提供低成本算力服務。支持建設一批重大示範應用場景,鼓勵創新型城市、國家自創區、國家高新區、國家農高區、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等發布一批應用場景清單,向企業釋放更多場景合作機會。
9.加強產學研用和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新型研發機構。開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行動,推動各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向企業開放,加快各級科技計劃等成果在企業轉化和產業化。支持將高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通過許可等方式授權企業使用。面向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徵集技術產品問題,組織中小企業「揭榜」。在大企業牽頭承擔的科技計劃項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小企業參加。鼓勵各地培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平台和基地,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對接。引導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為融通創新提供有力支撐。依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和「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等,持續開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競賽。
10.提高企業創新國際化水平。支持企業建設海外科技創新中心、離岸創新創業中心等基地。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成立產業創新領域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一批國家高新區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科技園區企業在技術、項目、人才等方面開展深層次合作。更好發揮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中心、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作用,提升企業「走出去」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能力。加大對企業申報實施國家外國專家項目和國家引才引智示範基地的支持力度。完善對外資研發機構的支持措施,鼓勵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政府科技項目,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設立博士後工作站等。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保障。依託國家技術創新工程部際協調小組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地方積極落實相關任務,形成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工作合力。2022年9月底前,廣泛部署動員,各部門、各地方制定貫徹落實行動方案的工作計劃,細化任務安排和職責分工。2022年底前,各部門、各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出台具體的落實舉措,推出一批可操作的行動抓手和政策工具。2023年底前,推動各項舉措全面落地見效。
2.加強資源保障。各部門、各地方進一步優化科技投入結構,加大各類科技計劃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各類創新基地平台在企業的布局。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的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國家自創區、國家高新區、國家農高區等載體要為區內企業技術創新提供資金支持、政策引導和服務保障,企業技術創新支持情況將納入評估考核內容。
3.加強宣傳引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本行動方案及相關企業創新政策的宣傳解讀。支持各類新聞媒體開設宣傳企業技術創新的專欄和專題節目,總結推廣一批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的典型經驗和案例。加大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提振企業發展信心,為企業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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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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