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
國科發基〔2018〕226號
2018年10月22日
發布機關:科技部 財政部
科技部網站

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技

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

國科發基〔2018〕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財務主管司局:

為持續摸清我國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家底,深入推動科技資源優化配置與開放共享,按照《2018年國家創新調查工作要點》部署,經研究,科技部、財政部決定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以下簡稱科技資源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科技資源調查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科學數據管理辦法》(國辦發〔2018〕17號)和《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18〕48號)的重要舉措。科技資源調查將為科技資源建設及共享政策研究制定、科技資源能力與共享水平監測評價、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布局、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測算等提供重要支撐。

二、調查對象

2018年度科技資源調查的主要對象是擁有財政投入形成科技資源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本次調查的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

三、調查內容

1.法人單位科技資源調查。主要包括法人單位資源概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以及單台(套)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存量及運行服務情況、科學數據庫及科技資源庫(館)建設運行情況。

2.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調查。主要包括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建設和利用情況。

3.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不參加調查。

四、填報渠道

1.科研設施與儀器信息填報渠道。已參加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中央級法人單位,無需填報科研設施與儀器信息。其他中央級法人單位以及未建立省級網絡管理平台的地方通過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台(http:// nrii.org.cn)填報科研設施與儀器信息。已建立省級科研設施與儀器網絡管理平台的地方,所屬法人單位可通過省級網絡管理平台填報信息,並將填報數據匯交到國家網絡管理平台。

2.其他資源信息填報渠道。法人單位科技資源概況、科學數據庫、科技資源庫(館)信息以及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信息,通過中國科技資源共享網(http://www.escience.org.cn)科技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五、有關要求

1.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所屬法人單位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資源調查相關的部署培訓、信息填報、審核匯總、數據報送、分析利用及數據公開等工作,確保年度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2.填報單位要按要求組織完成年度調查信息填報、數據核查、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等工作,確保本單位科技資源調查填報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3.各部門、地方要加強所屬法人單位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上報信息的審核,匯總所屬法人單位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填報信息,生成並打印資源信息匯總表,加蓋公章後以公函形式一併報送,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5日。

4.本次調查將採取系統核查、現場抽查和專項覆核等方式核查相關數據,對重點科技資源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原值較高的大型科研儀器信息等進行重點核查。對於無正當理由不報信息以及存在嚴重瞞報或漏報情況的單位將給予公開通報,並根據相關規定記入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5.本次資源調查具體工作由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承擔。

業務諮詢聯繫人:楊麗,岳琦,范治成

電話:010-68719871,58881465,58881117

信息系統諮詢:王鑫,王喆(科研設施與儀器)

電話:010-84261739,82311519

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

郵編:100862

附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簡表

科技部       財政部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