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立制,必有所定,所以防忿爭,一統序也。《春秋》之義,立嫡以長,立子以貴。是以言嫡無二也,貴有常也。以弟及兄,則貴有常矣。兄弟之子非一也,不可以為典。雖立其長,猶非正也。且兄弟近而親,所以繼父也;兄弟子疎而卑,所以承亡也:俱非正統。捨親取疎,廢父立子,非順也;以弟繼父,近於義矣。《春秋傳》曰:「太子亡則立母弟,無則立長。」立均以順義,均則卜之道也。
本東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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