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區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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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區寄傳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92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貨視之。自毀齒以上,父兄鬻賣,以覬其利。不足,則盜取他室,束縛鉗梏之,至有須鬛者,力不勝,皆屈為僮,當道相賊殺以為俗。幸得壯大,則縛取幺弱者。漢官因以為己利,苟得僮,恣所為不問。以是越中戶口滋耗,少得自脫。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斯亦奇矣。桂部從事杜周士為余言之。

童區寄者,柳州蕘牧兒也[1]。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賊易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之。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

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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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柳,一作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