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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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總結報告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部長羅瑞卿
1949年11月1日於北京市
(在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上)
收於 公安部編印:《公安會議文件選編,1949.10-1957.9》,1958年9月

一、我們這次全國範圍的公安會議,起了這樣的作用:就是在各戰略區、直屬市公 安部門負責同志幫助之下,使我們了解了工作中的若干情況,交流各地區的經驗,加上中 央的幫助和指示,就使得我們能夠比較恰當的解決了目前公安工作中可能解決與應該解決 的若干問題。我們上下之間,彼此之間的關係,亦將因為此次會議的召開,使之更好的聯 結起來了。

二、半年前後我們所作的工作和我們對目前情況應有的認識:

在三大戰役(遼瀋、淮海、平津)前後,公安保衛工作隨着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 獲得了許多成績,主要表現在:新占領的大城市,交通線上,敵人特務的潛伏機構是受到 了相當大的帶摧毀性的打擊。北京、天津、瀋陽、長春、南京、上海、濟南、武漢、太 原、西安等城市均大體相同。我們占領越久的城市,如東北、北京、天津、濟南等,其所 受的打擊就越大。現據不完全的統計,在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北等戰略區各大、 中城市,共破獲敵特 11 個站,6 個省、區的室,160 個組或隊。逮捕特務 4,046 名,其中 組長以上重要幹探 1,147 名,繳獲各種特務電台 666 部,其他槍枝、證件等物目前尚未 統計起來。東北、北京、天津等並大規模的進行了反動黨團登記工作,北京還集訓了大批 的特務。象這樣大規模的摧毀敵人的特務機構,是過去沒有也不可能有的事情。如果我們 不給予敵人這樣重大的打擊,那麼對我們危害之大是可以想見的。同時,我們初步學會了 管理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反對盜匪,取得了初步的經驗,粉碎了反革命的秩序,建立了人民革命的秩序。在新占領的許多城市裡,已經建立起我們的公安機構。

若干地區對剿滅土匪,取締幫會(主要指青紅幫)、會門(主要指一貫道)也做出 了一些成績,如華中、河南的剿匪,東北的取締一貫道,天津的打擊幫會頭子爭取幫會群 眾的工作均有了若干成效,基本上打垮了這個反動組織。但各地情形也有程度上的不同,有些地方工作成績、工作深度更好一些,這些成績的大小與占領時間的長短也是有關係的。

我們為什麼能取得這些成績呢?除了中央和各級黨的堅強領導,正確的政策與全體 公安幹部人員在黨的正確方針政策下,以正確的工作步驟和工作方法,積極努力工作外, 其客觀原因還有:1,我有長期的調查研究工作,掌握占有了材料。2,有許多敵內的動搖 份子,可為我們利用。3,有我們的地下情報關係,了解敵情起了很好的配合。4,敵人沒 有地下工作的經驗,一時潛伏不下去。

我們這些成績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迅速的建立了人民的統治,限制並打擊了敵人 的搗亂和破壞,使得我們能迅速的進行生產建設,部隊能迅速前進,無後顧之憂,對整個 勝利起了不少的作用,我們的鬥爭,是整個鬥爭不可缺少的一個方面。

我們還有缺點,希望各戰略區結合實際情況作出更細緻的檢討,不去正確的估計我 們的成績,就不能激勵我們提高信心,繼續前進。同樣,不正視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就不 能在工作中取得完備的經驗教訓,如我們的經濟建設,還到處被敵特破壞,敵特行動暗害 還很活躍等。

目前反特、反匪還有嚴重的任務擺在我們前面,敵人軍事失敗,一部份退到海上。 如:台灣、金門島、海南島、舟山島,是蔣匪嫡系,作垂死的抵抗。另一部份退到西南, 西南今冬大體可以解放,在海島上的敵人越來越集中,完全解放大體還得一年。戰爭結束 以後,國內階級鬥爭最尖銳的形式,將就是隱蔽鬥爭。拿槍的敵人結束了,就得和不拿槍 的或不公開拿槍的敵人作戰,特別是世界上還存在帝國主義制度,它們是會對我進行各方 面的破壞的,如果不能實現公開的武裝鬥爭,隱蔽方面的特務進攻是必然要加強的,並要 估計到帝國主義的世界上還有冒險家。帝國主義是一個兇惡的敵人,在某種意義上講,它 超過國內階級敵人,它有國際舞台上的經驗,技術更高明。至於國內敵人雖然受到很大打 擊,但統帥機構還沒有打垮,還有一批堅決反革命分子,並正在發號施令,整頓隊伍,企 圖作最後掙扎。目前敵人最主要的破壞,第一、就是針對着我之經濟建設,並十分注意破 壞電力。第二、在農村中有計劃的製造與勾結土匪。第三、行動暗殺,如香港楊傑、湖南劉人毳之被刺殺,應引起極大警惕。我們對帝國主義特務內情知道的還不多,還相當盲目。在我們占領的城市裡,給帝國主義的打擊也還不大。帝國主義特別是美帝國主義,企 圖把一批已經公開的大使、領事館人員調回去,再換一批來,時刻企圖在統一戰線內部尋 找對象,或利用國外一些基地破壞我邊疆,這是他們一定要做的,我們一定要看到。此 外,在我們的占領區還有大批的留用人員,其中有些受毒太深,易為敵人利用。民主黨派 中也有不少可供反革命鑽入躲藏的空隙。青紅幫其廣大群眾是應該爭取和可以爭取的,但其組織本身是封建的落後的,他和反革命特務有靠近一方面的可能性。會門大半被特務利用,其頭子大體上都是政治上極端反動的分子。盜匪問題:在城市最近又有發展,特別是 生產完全沒有恢復,失業問題不能完全解決,加上災害等原因很多易被特務利用,對社會 治安人民利益起一種相當大的破壞作用。

要正確認識我們的有利條件與困難方面。我們的有利條件:全國的勝利,全國公安 機構的建立,人民的擁護,敵人內部的動搖,國民黨的威信掃地,我們有了一批經過考驗 的有經驗的幹部。我們困難的方面:幹部不夠,機構不夠健全,尤其是知識不廣,技術水 平差(是可以學習,可以克服的),新區群眾的組織程度政治覺悟程度不夠。但這都是暫 時的,可以克服的。敵人還有一批堅決死心塌地的分子,還有帝國主義的存在與幫助,技 術暫時比我們高明等,這是它的有利條件,但敵人的弱點是致命的,不可克服的。我們必 須正確估計敵我力量,保持清醒的頭腦。既不要畏懼,也不要盲目樂觀。

毛主席指示我們:要認清敵人,但不要怕,我們有利的條件:300 萬黨員,450 萬 軍隊,4 萬萬老百姓,在國際上有蘇聯。我們要兢兢業業戒驕戒燥,就一定能取得勝利。

三、任務、方針和工作步驟:

(一)總的任務:國家的公安部門,應是國家政權鎮壓反革命、確立革命秩序、捍衛國家安全的有力工具。因此,完全學會和敵人作隱蔽鬥爭,特別是同國際特務作鬥爭, 鎮壓內外敵人的一切搗亂和破壞,建立革命秩序,保衛國防,保衛建設,鞏固人民民主專 政的政權,這就是我們的總任務。

毛主席的歷次指示:「既要學會和敵人做公開鬥爭,又要學會同敵人做隱蔽鬥爭, 如果我們不去注意這些問題,不去學會和這些敵人做這些鬥爭,並在鬥爭中取得勝利,我 們就不能維持政權,我們就會站不住腳,我們就會失敗。」「在拿槍的敵人被消滅以後, 不拿槍的敵人仍然存在,他們必然的要和我們作拼死的鬥爭,我們決不可以輕視這些敵 人。如果我們現在不去這樣的提出問題和認識問題,我們就要犯極大的錯誤。」

周副主席說:黨給我們的擔子很重,「國家安危繫於一半」。毛主席特別叮囑我們 不要驕傲,特別是在勝利的時候,更要防止腦子發熱,要兢兢業業,懂得自己責任的重大。

(二)目前工作方針:組織隊伍,加強隊伍。依據各地區不同情況,在城市、海 口、交通線上,繼續摧毀敵人特務潛伏機構;在農村,其中心工作乃是結合軍隊、結合群 眾,限期肅清土匪。

(三)不同地區的不同工作步驟:依據此次匯報的經驗來看,我們工作步驟的規律 性大體上是:在城市第一步搜捕特務,建立革命秩序。第二步進行反動黨團登記,也是進 一步搞垮特務組織的必要步驟,從中發現特務線索,並可教育群眾,提高群眾的警惕。第 三步再依據情況解決幫會、會門問題,主要是群眾情況,材料證據,主觀力量。三步走完 了,再更加細緻的長期的建立偵察工作,經濟與機關保衛工作。農村中主要指新占領和占 領不久的地區,先結合軍隊結合群眾,限期肅清土匪,然後再肅清特務、國民黨、三青團 在農村的潛伏力量,以及解決會門、還鄉人員等問題。

因此,目前的黃河以北,及蘇北、西北若干老區,大體上搜捕特務,登 記反動黨 團,取締會門階段走過了,目前應該是:第一,有計劃的建立長期打算的偵察工作,第 二,加強機關保衛和經濟保衛工作,第三,有步驟有準備的徹底解決一貫道問題,第四, 加強城市管理,重點在解決盜匪問題,並同時強化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及某些方面,特別 是派出所的建設,警察的改造等,改正缺點,補充不足。農村是管制還鄉人員,防止地富 復辟,以便利於防止盜匪、特務的潛入農村,有些地方已有特務土匪,則應肅清之。

在新區、半老區,主要是華東、華南、西南地區,在一切新解放城市和即將解放的城市,首先進行搜捕工作,逐步有計劃的建立城市管理,進行反動黨團登記,解決幫會問題,建立長期偵察工作,加強機關保衛和經濟保衛工作。農村中主要是限期肅清土匪,其 次是徹底解決農村中國民黨、三青團問題,然後再解決會道門及還鄉人員問題。這是從現 有經驗中得出的一般的規律,不是絕對機械的,同時也必須看出所有步驟之間的聯繫性。

(四)若干具體工作問題:

1。摧毀特務機構問題,各大城市共同經驗:首先是占有材料,掌握材料,廣泛取 得地下關係的協助,利用特務進行策反,配合必要的偵察工作。北京把特務集中起來,挑 起特務間的矛盾,擠材料,也是一條很重要的經驗。要採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搜集材料, 乘特務內部混亂動搖,舉行秘密自首是搜集材料,地下關係的協助,特務反策,偵察工作 也都是搜集材料。集訓特務問題,為了便於擠材料,好管制,好改造,不可不集中,但要 按具體情況辦事,集中必需與可能集中的。華北、華中、華南各城市一般不採取北京全部 集中的辦法(北京有其主管觀不同的條件),不僅是財經房子問題,而且還負有對特務家 屬的社會影響的責任問題。關於採取以群眾力量管制特務的辦法,還是必要的。號召大家 起來監視特務,提高群眾的覺悟,對於某些可為我所用的特務頭子,既須放手,又要警 惕,放手不能放到我不能控制,警惕則不要關門,甚至要準備遭受一些損失,但不要害 怕,戰鬥上的個別敗戰是難免的。

2.建設偵察工作三方面:

(1)技術偵察,要開始建設,各戰略區要儘可能的開始做。

(2)為了達到防衛的目的,搞反偵探,達到破壞敵人的偵探機關,保衛自己。上 海、廣州、天津、東北、西南還要向外作派遣工作,例如香港、菲律賓、台灣、南韓、日 本、緬甸等地。

(3)長期打算,遍及社會各個方面的偵察,要細緻的有計劃有步驟的搞,要認真 研究和總結這方面的經驗。

3。盜匪問題:在城市中是個大問題,我們不鎮壓盜匪是脫離群眾的。對慣匪、搞 特務的、或與特務有關係的要嚴辦幾個,殺人與不殺人,要從是否能取得絕大多數群眾擁 護出發。一般盜匪應關押起來勞動改造。對普通群眾因為一時生活所迫而出此的,處理應 更寬大一些。

4。經濟保衛與機關保衛:東北、京、津大城市中,要用大力保衛經濟建設,第一 步組織機關,建立局、部、科或特派員等機構。幹部最好是來自他們的部門,使保衛幹部 與技術業務相結合,機關保衛、首長的保衛,要達到不遭受破壞的目的。要加強這方面的 工作,警衛人員要認真輪訓,首長的警衛員要由公安部門加以管制、教育,要有訓練有紀 律。過去中社部機關保衛訓練班的形式可以繼續採用。

5。治安行政,主要是警察問題。戶籍警的工作,公安部門要在十年中把全國人民 都調查清楚,完全掌握內部情況,不給敵人破壞的空隙,身份證在未掌握戶口以前是不起 作用的。消防、交通也要建設,並須掌握正確的方針,交通、消防警察,可以大批留用舊 人員,但戶籍與武裝警察,必須為我們可靠人員所掌握。即留用之交通,消防警察中,亦 必須有我們的骨幹,並須在其中建設黨,認真教育改造他們,改造他們的作風和與人民之 間的關係。總司令、周副主席對此都有重要指示,加強派出所是肯定的。治安各項條例, 如建警法、交通、槍支、電訊等管理,中央公安部和各地區分分工,各地制訂的可送中央 審查批准。

6。黨派工作,為了鞏固統一戰線,對各黨派要進行工作,但要十分注意技術。周副主席指示,要有原則性與靈活性。發現他們中的反革命分子,不輕舉妄動,主要是證據。有了證據就好辦,既可說服他們中的好人,亦可堵住某些有意袒護反革命的人之口。 對各民主黨派的活動,原則上不反對,但各個地方,如無我中央通知,又無他中央的證 明,則不允許活動。如果發現他們犯法,如危害頗大,則須開談判,甚至依法處理,如不 是大的危害,則可按情況採取勸告、警告等等的方法解決之。

7。與法院關係:緊急的案件,用軍管會名義處理,可不送法院。

8。勞動改造:政治犯、小偷、盜匪要給飯吃,也要改造成好人,主要是靠勞動是 靠公安部門,因為:

(1)我們有武裝力量。

(2)其他機關怕麻煩,我們不應該怕麻煩。但要有一套生產方面的人和組織,有 了經驗時,再訂幾條辦法。老區要馬上搞,大批搞,也要幫助鄰區,目前主要是搞農業生 產,將來可搞一部份工業生產。

9。外僑管理:要登記,主要的是帝國主義國家,旅行、出入境要得到批准,要訂 出條例,在政策上我們不要挑釁,當然也不怕他們挑釁,如敢於挑釁,必須還擊,要有理 有利有節,不要小題大作,證據不充分,可以驅逐出境,不要擴大。帝國主義國家領事館 的電台登記封存,暫緩一步。在外國人中要化一點力量,做情報工作,但要注意情報販 子,小心上當。

10。檢查問題:要慎重,要看條件成熟,並一律不採取普遍的過於繁瑣的檢查,以 免引起多數群眾的不滿,採取抽查的辦法,取得的成績要隨時公布,要有檔案,準備受人 質詢,要注意宣傳,以取得社會上的同情。路條一律取消。

11。通訊聯絡:按中央規定和通知,與中央公安部建立直接電訊聯繫,反映情況, 建立領導與被領導的正確關係。

12。肅特與治安:一定要統一組織與統一領導,不要多頭領導,城市公安局長仍實 行中央指示兼警備副司令。警備司令部、稽查處可以取消。

四、組織問題:

總的方針:從中央公安部到全國各級公安部門,要在一年半到二年中,建設成能適 應今後鬥爭的規模,才能戰勝敵人,取得勝利。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公安部與社會部問題。中央決定,今後社會部取消。由社會部進到公安部, 由黨的形式變為政權形式,這是因為情況變化了,過去用社會部的形式是正確的,今天社 會部的歷史階段過去了,因為我們有了全國政權。過去沒有中央政府,不能不由黨來設立 這一部門。過去曾經是黨的一元化領導,今天還是統一於黨的領導下,不過某些要以政權 的形式出現而已。今天應善於行使發指示的可通過黨委。今後在事實上,許多工作要通過 政權形式來辦,這樣可以防止敵人的挑撥,也同樣實行黨的政策,共同綱領就是我黨的最 低綱領。用公安部形式是革命勝利形勢的發展,是今天最好的形式。若干缺點可通過黨委 加以彌補。黨的社會部撤銷以後,已經中央批准,各級公安部門的負責同志,均參加各級 黨委為委員或常委,並應參加政府黨組織以利工作。

(二)組織機構。省、直屬市以上的組織機構會議所擬草案,已經中央同意,將正 式由中央命令頒布。省以下各級機構由各戰略區負責,這次只統一了名稱,決定後報中央 公安部審查批准。

(三)幹部問題。幹部來源主要靠實際工作與公安學校培養,將來各戰略區直屬市 都搞幹部學校。必須的骨幹,可以請求黨徵調一部。大家記住毛主席以插秧做比喻的指 示,和根據周副主席的指示,各戰略區可以向黨委提出適當幫助一些。將來會有一部份非 黨幹部參加工作,各戰略區設參事。就是這種性質。

公安學校的分工是:中央公安部培養高級骨幹,戰略區培養中下級,現在中央公安 部,仍要培養一批中下級幹部。另外,各級公安部門,均應建立幹部輪訓制度,並認真組 織領導在職幹部學習。

(四)領導關係。各級公安部門均實行黨組制,公安部門黨組,受同級政府黨組領 導,把黨的決定通過黨組,變成政府的決定,做宣傳工作,號召非黨人士執行。公開領導 關係,各級公安部門應接受同級政權領導,同時在方針、政策、業務上又接受上級公安部 門領導。上下級間的請示報告制度要建立起來。

(五)人民公安武裝的建設問題。

1,人民公安部隊的編制區分:

(1)中央暨各戰略區,直屬公安部隊統一編為師,直屬市統一編為公安總隊,為人民公安部隊的一級部隊。按中央軍委審定之統一編制,進行整編。

(2)省、專署、縣為地方部隊,是人民公安部隊的二級部隊,省及省直屬市為大 隊,專署為中隊,縣為隊。省以下的各級分安武裝,由戰略區統一編制,報中央公安部備 案。新區、半老區主要依靠人民解放軍,進行剿匪工作,大體上等土改完成以後,才有可 能與必要以一部人民解放軍轉化為公安部隊,並按人民公安部隊一級部隊或二級部隊的編 制,加以整編。

2,指揮關係:中央公安部直接指揮中央直屬公安師。各戰略區的公安師,歸各戰 略區公安部指揮,關於軍隊建設,部隊編制實力情況,應向中央公安部按期報告。省以下 的分散的二級部隊的編制、教育、訓練,委託省公安廳執行之,但應將部隊建設、訓練、 編制實力及其活動情況,向戰略區公安部報告,並接受戰略區公安部之檢查。戰略區公安 部,亦應定期匯集情況,報告中央公安部。但各所屬上級不直接干涉其下級武裝之行政事 宜,各級人民公安部隊的建制供給,歸各級人民政府。

3,人民公安部隊建立黨委制:人民公安部隊,按人民解放軍制度建立黨委制,但 其各級部隊黨委應受同級地方黨委的領導,例如:縣公安隊設總支部,即受同、級縣委領 導。同級地方黨委,應通過同級公安機關的黨組去實現其黨的領導工作,例如縣委,一般 是通過縣公安局黨組,進行對縣公安隊的黨政領導。

4,番號名稱:按目前需要與可能,全國範圍內,擬暫確定人民公安部隊 35 個師的 番號,以備各戰略區編制公安部隊使用並達到全國番號的統一,中央公安部直屬 5 個師的 番號,即第一師至第五師,西北公安部直屬 5 個師的番號同,即第六師至第十師,西南公 安部直屬 5 個師至第二十師,華東公安部直屬 5 個師的番號,即第二十一師至第二十師, 華東公安部直屬 5 個師的番號,即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五師,東北公安部直屬 5 個師的番號 為第二十六師至第三十師,鐵道部公安局直屬 4 個師的番號,即第三十一師至第三十五師。

總隊部統一稱為「總隊司令部」,總隊所轄,編制為團、營、連。或編小團不要 營。省的直屬市的人民公安部隊,其編制與名稱,應與省級公安部隊同。

省、專、縣及其各直屬市統稱:「大隊」,「中隊」,「隊」。

5,待遇問題:公安師、中央直屬市公安總隊,其待遇標準,與人民解放軍同,省 及其以下各級公安大隊、中隊、隊,其待遇標準,與人民解放軍地方部隊同,鐵道部所屬 公安師凡實行供給制者,與人民公安部隊一級部隊待遇同,凡實行薪金制者,不享受此待 遇,但其部隊中之幹部,仍應按解放軍待遇。不論供給制與薪金制,部隊隨車出勤時,均 應按一般乘務規定,增加乘務津貼。

6,人民公安部隊教育問題:必須加強人民公安部隊的政治教育與軍事訓練,特別 應着重其業務訓練,中央直屬及北京、天津的公安總隊由中央公安部負責,定期組織部隊 教育會議,制定統一的部隊教育計劃,其他各級公安部隊,中央公安部只供給若干專門教 材,全部教育由各戰略區、各省,根據部隊實際情況,計劃實施之。

7,為使各大、中城市在軍管期間,警備與治安工作更好結合,提議:由各該市公 安局長兼任警備副司令。 8,各地人民公安部隊與各軍區之關係:各級人民公安部的建軍工作,必須取得人 民解放軍各級軍區的協助,各戰略區、各省人民公安部隊,除逐月應向其上級公安機關, 作實力月報外,並應同時向所屬軍區報告 。

(六)公安武裝、警察的軍旗、服裝、帽徽等問題:

1,人民公安部隊:

(1)軍旗:與解放軍旗相同,只在上面寫「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第 X 師」,直屬市 公安總隊與「中國人民公安部隊 XX 市公安總隊」。

(2)帽徽:與解放軍帽徽相同。

(3)服裝:與人民解放軍同。

(4)臂章:1.採用國旗的樣式,內寫「公安」二字。2.或找懂圖案的研究一下, 用紅、黃藍三色。

(5)胸章:式樣與解放軍同,用「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字樣。

2,人民警察:

(1)水上警察的旗,在大小與軍旗同,紅底黃字寫「水上警察」四字。

(2)帽徽用國徽,帽子樣式要與解放軍有區別。

(3)領章一面為「人民警察」一邊為「交(或戶等)零零零一」。

(4)服裝冬季用墨綠色,夏用米黃色。由中央公安部到上海定做一部發到各戰略 區作樣子。

3,工作人員:

(1)警察必須的裝備:寬皮帶、皮鞋、綁腿、手套、大衣、雨衣、水壺等。(主 要是指交通警。消防、水上警,配置適合任務的必須裝備)。

(2)各戰略區的警察服裝裝備,應按照可能條件要逐步搞得象樣,標準一點,美 觀一些,特別是大城市的警察,公安部隊也要好一點。

服裝裝備是建軍警重要的一項任務。在可能條件下,應逐步整齊化一起來。

5,其他問題:

(1)將來公安部隊、警察的武器,待兵工工業搞好後,統一定購。

(2)印信統一製發。

(3)公安機關幹部等級處以下者可按科長、科員、股長、股員或幹事分。

(4)改造舊警問題,舊機構一定要徹底粉碎,但粉碎舊機構不是說所有舊警察都 不要,可用的都留用,毛主席叫做「包下來」。能改的改造,不能改造的洗刷一部份,所 謂洗刷,不是說一腳踢開不管,應採取各種方法適當處理。例如集中學習,或集中生產, 都是可行之法。

(5)鐵道部留用登記出來的特務,應請示鐵道部黨委或行政規定,如鐵道部本身 規定不了,應報告中央或軍委。

(七)關於人民警察等級劃分及供給待遇問題:

1,等級劃分:

(1)分警長、警士(幹部不在內)兩種。

(2)警士係指經一定時期訓練審查合格,現任警士工作者。

(3)警長、警士均按三級評定,即一、二、三等警長,一、二、三等警士。

(4)評級按政治態度與工作成績,技術高低,聯繫群眾的條件,各地根據實際情 況擬定具體辦法,由省、戰略區、直轄市以上之公安部、廳、局批准,並將執行情形報公安部。

2,服裝:

(1)為求整齊劃一,便利執行任務,服裝均由國家發給。

(2)因故退職時,即將服裝交公。(在實際需要時,得發必要的改裝費)。

3,薪金:

(1)按當地一般群眾生活水平,除警察個人維持生活必須費用外,以三等警士薪 金為起點,逐級增加 3%三等警察能養一個半人,折合小米計算。

(2)三等警士能養一個半人,二等警士增加 3%,一等警士增加 6%,三等警長增加 9%,二等警長增加 12%,,一等警長增加 15%。

(3)過去之加薪制一律取消,有特殊技術(如消防警),工作有顯著成績者,得 酌情獎勵或提升一級。

(4)薪金待遇舉例說明:北京市三等警士,每月薪金合小米 260 斤,除他本人按 包乾制扣 140 斤外,余 120 斤,一般供一個半人生活,二等警增加 7 斤,一等警增加約 15 斤,三等警長增加 23 斤,二等警長增加 31 斤,一等警長增加 39 斤。是從三等警士 260 斤到一等警長 299 斤。

五、思想問題:根據這次會議反映,目前幹部中存在着相當不安心的現象,分析起 來,其中一部份是有他一方面的理由,有一種是從個人的錯誤的認識出發的,但不管那一 種都是對工作不利的,必須加以克服,負責的同志首先有責任用力解決此事,才能加強隊 伍。解決的主要主就去是說服教育,但適當的批評也是不可少的,某些具體問題也應加以 適當的解決,工作中對幹部的適當鼓勵也應加以注意。政治待遇,根據中央的決定組織部 的意見可以適當的解決。

幹部業務不容易提高,做了工作無人知道,主要是從領導上檢討,我們宣傳不夠, 業餘學習沒有很好的解決。

思想問題的另一方面,領導同志對下面思想上政治上的領導今後應該加強,成為我 們領導的重大任務,否則要提高幹部思想是不可能的。這也是加強隊伍很重要的一方面, 首先要從打通思想着手。我們必須十分注意幹部思想的健康狀態,一有發現,就要診治, 不能聽之任之。

交流經驗,動員群眾問題,要辦個刊物,加強公安工作的宣傳,使我們的工作能動 員廣大群眾來做,取得群眾的同意和擁護,如果我們自己不作宣傳,是我們自己孤立自 己。

作風問題:要提倡埋頭苦幹,艱苦奮鬥,實事求是的作風;反對出風頭,鋪張,夸 大的作風。出風頭,鋪張。誇大對公安部門的危害性更大。

紀律問題:現在還未考慮好提出幾條,但應有基本的共同遵守的一條就是守秘密, 公安部門必須反對小廣播,這是很危險的。

經費問題:各戰略區範圍自己解決,必須由中央公安部協助者,可作個別問題請示。

最後,這次會議決定的問題,同志們回去要向黨委作報告,取得黨委的支持,要有步驟,有計劃分別輕重緩急,照顧到各地具體情況,逐漸求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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