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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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2001年3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主席團決定: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和法律案採用按表決器的方式,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如表決器在使用中臨時發生故障,改用舉手表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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