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外觀
←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議程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3月2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議程 |
(2018年3月2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次會議議程
第一次會議議程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3月2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二、任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三、任免第四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四、任免第四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五、任命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栗戰書講話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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