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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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議程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議程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8月22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議程 |
(2019年8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二次會議議程
第十二次會議議程
2019年8月22日至26日
(2019年8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一、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
二、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三、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草案)》
四、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
五、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
六、審議《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
七、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的議案
八、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
九、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
十、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三、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十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十五、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十六、審議任免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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