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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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9年3月15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
2020年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職盡責,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為改革發展穩定築牢法治根基,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確保憲法法律有效實施,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改進工作,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繫,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奮力開創新時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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