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議程
←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議程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議程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4月24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議程 |
(2017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
第二十七次會議議程
一、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
二、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草案)》
三、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草案)》
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草案)》的議案
五、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草案)》的議案
六、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台灣省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草案)》的議案
七、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修訂草案)》的議案
八、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延長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期限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九、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的議案
十、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議案
十一、審議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製造業轉型升級工作情況的報告
十二、審議國務院關於2016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與研究處理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十三、審議國務院關於推進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
十四、審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十五、審議任免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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