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2012年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3年3月17日
2014年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曹建明檢察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深化司法改革,規範執法行為,加強人民檢察院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