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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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7年3月15日
2018年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張德江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和作出的決定決議,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紮實做好立法、監督、決定、任免、選舉、代表、對外交往、新聞輿論、理論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再接再勵、奮發有為、開拓進取,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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