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第十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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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徽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安徽省六安市委原副書記、宣傳部原部長車照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車照啟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河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鄭州市政協文化和文史委員會原主任王天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王天宇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河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輝縣市張村鄉裴寨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裴春亮,因涉嫌違紀問題,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裴春亮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車照啟、王天宇、裴春亮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浙江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工商聯常委,億聯控股集團董事長嚴立淼,因病於2024年10月18日去世。由湖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文杰不幸遇害,於2024年9月19日去世。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嚴立淼、劉文杰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嚴立淼、劉文杰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39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4年11月4日
第十一次會議
[編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河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徐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罷免徐佐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貴州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貴州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書記、總經理田成,因涉嫌職務犯罪,2024年7月31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田成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李尚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7月11日,中央軍委辦公廳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李尚福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陸軍原副司令員鄧志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6月6日,陸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鄧志平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徐佐、田成、李尚福、鄧志平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江西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徐鴻,因對江西新余「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新余控股集團收購奇信股份責任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本人提出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7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徐鴻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徐鴻的代表資格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4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4年9月10日
第十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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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罷免李鉞鋒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四川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四川省資陽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王善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罷免王善平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鉞鋒、王善平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李鉞鋒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李鉞鋒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9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4年6月25日
第九次會議
[編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河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航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韓樹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罷免韓樹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河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徐諾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罷免徐諾金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四川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四川省南充市委原書記古正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古正舉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西藏自治區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四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工程師、首席科學家楊曉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3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決定罷免楊曉明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韓樹旺、徐諾金、古正舉、楊曉明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楊曉明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撤銷。
由山西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工商聯常委、山西省工商聯兼職副主席,藍頓旭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郝旭,因病於2024年3月22日去世。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郝旭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郝旭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51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4年4月23日
第八次會議
[編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2月20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補選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黃莉新為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黃莉新的代表資格有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認並予以公告。
由黑龍江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一新,黑龍江省水利廳原一級巡視員孫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決定罷免王一新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1月18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罷免孫飈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湖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湖南臨武舜華鴨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胡建文,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雷冬竹,因涉嫌嚴重違紀,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罷免胡建文、雷冬竹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朱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1月19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罷免朱宏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貴州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原書記安九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1月17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罷免安九熊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部戰區原副司令員李志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4年1月22日,陸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李志忠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一新、孫飈、胡建文、雷冬竹、朱宏、安九熊、李志忠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海迪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家武,因涉嫌違法被責令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1月19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由天津市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秦剛,因個人原因,本人提出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由湖北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航天三江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馮傑鴻,因個人原因,本人提出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2月2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明平縣文竹鎮文竹村村民、松林沖生態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陸偉偉,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本人提出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4年1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黃家武、秦剛、馮傑鴻、陸偉偉的代表資格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56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4年2月26日
第七次會議
[編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補選二十屆中央委員,山西省委書記唐登傑為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唐登傑的代表資格有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認並予以公告。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副參謀長張振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7月7日,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張振中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原副部長張育林,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原副部長饒文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11月28日,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張育林、饒文敏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南部戰區原副司令員兼南部戰區海軍司令員鞠新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11月27日,海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鞠新春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空軍原司令員丁來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12月4日,空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丁來杭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火箭軍裝備部原部長呂宏,火箭軍原司令員李玉超,火箭軍原副司令員李傳廣,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火箭軍原司令員周亞寧,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9月26日,火箭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呂宏、李玉超、周亞寧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3年12月5日,火箭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李傳廣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張振中、張育林、饒文敏、鞠新春、丁來杭、呂宏、李玉超、李傳廣、周亞寧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張育林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撤銷;丁來杭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周亞寧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66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3年12月25日
第五次會議
[編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補選二十屆中央委員,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省人民政府黨組書記胡玉亭為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胡玉亭的代表資格有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認並予以公告。
由上海市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董雲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7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貴州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貴州省黔南州委原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原州長鍾陽,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7月28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董雲虎、鍾陽的代表資格終止。
2023年6月14日,由遼寧省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遼寧省丹東市中心醫院重症醫學科副主任姜凱麗在執行代表職務期間突發疾病、因公犧牲。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姜凱麗代表因公犧牲表示哀悼。姜凱麗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由重慶市選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重慶市委原常委,兩江新區黨工委原書記張鴻星因病於2023年4月1日去世。張鴻星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74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3年8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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