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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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制定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3年3月10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
(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附: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了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審議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批准這個方案。
會議要求,國務院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完成國務院機構改革任務。實施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時啟動相關程序,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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