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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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4年3月11日
2025年
(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趙樂際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任務,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依法履職,擔當盡責,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紮實有效做好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拓展深化人大對外交往,提升常委會自身建設水平,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法治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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