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設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設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決定
(2003年3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和工作需要,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