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的通知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的通知 文物普查函〔2024〕674號 制定機關: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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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和個人:
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是載明不可移動文物名稱與保護身份的重要標誌。為進一步規範標誌說明牌外觀樣式,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加大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力度,增強不可移動文物文化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推動形成人人了解文物、人人參與文物保護的社會氛圍,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開展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名稱
[編輯]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
二、時間安排
[編輯]2024年6月8日至7月31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平台(網址:http://zhj.ncha.gov.cn)提交作品信息。
2024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公示入圍作品名單,入圍作品創作者需根據入圍作品設計方案製作實物小樣並提交。
2024年9月下旬至10月:發布優勝作品、推薦作品和優秀作品名單,併線上展示獲獎作品。
三、設計要求
[編輯](一)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基本要素應包含中國文化遺產標誌、該處不可移動文物名稱、公布機關和公布時間。可通過二維碼導視不可移動文物簡介等內容。
(二)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大小規格不大於40cm*60cm。構圖應簡潔、明快、文化特點突出。風格應莊重、美觀,體現文物歷史底蘊與文化內涵。色調應與中國文化遺產標誌、不可移動文物文字顏色協調。
(三)設計方案需包含標誌說明牌設計圖、成品渲染圖片或360度渲染視頻(文件大小1G以內);需包含標誌說明牌材質和掛立方式等說明,標誌說明牌材質應選擇堅固耐久材料,適用於地上、地下、水下等不同文物環境,標誌說明牌掛立方式應適合各類不可移動文物,不影響文物本體保護、與文物本體風貌相協調,具有識別性和協調感;需包含國內外相關標誌說明牌比較分析、創作理念、製作成本估算等內容。
四、獎項設置
[編輯]本次活動將從投稿中篩選出10個入圍作品,通過專家評審和網絡投票評出優勝作品1個、推薦作品2個和優秀作品3個。
優勝作品創作者 可獲得30000元設計費和證書。
推薦作品創作者 可獲得20000元設計費和證書。
優秀作品創作者 可獲得10000元設計費和證書。
其他入圍作品創作者 可獲得證書。
徵集人可以要求獲獎作品的作者對作品進行修改完善。如應徵作品數量和質量達不到徵集要求,以上各獎項均可空缺。上述獎金金額均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納稅。
五、作品提交
[編輯]本次活動採用線上徵集,徵集人可通過「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平台以電子稿形式投送應徵作品(含源文件),入圍者製作實物小樣,並寄送至承辦單位。平台提交材料包括:
(一)提交材料清單
1.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
2.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報名表
3.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方案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應徵作品創作者簽字(或蓋章)的《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報名表》紙質版掃描件。
2.投稿人需保留《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報名表》紙質版原件和可用於製作生產的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源文件。獲評作品創作者須提供該源文件予主辦方使用。主辦方會在評選結束後,與獲評作品創作者進行紙質版文件交接。
應徵作品創作、掃描、打印、郵寄等所有參與投稿產生的費用由作者自理。
六、其他事項
[編輯](一)本次活動由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辦,中國文物報社承辦。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本次徵集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收到的應徵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徵作品創作者應自留底稿。
(三)應徵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相關法律保護,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且保證完整性,完全原創,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因抄襲引起任何糾紛均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獲獎作品,除署名權之外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標誌說明牌設計圖稿和設計說明的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活動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以及進行著作權登記等活動。
(四)報送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劉易寒
聯繫電話:010-84078838-6168
電子郵箱:bkydwwbzsmp@ncha.gov.cn
入圍者實物小樣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北小街2號中國文物報社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工作組
郵政編碼:100007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
1.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應徵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
2.不可移動文物標誌說明牌設計徵集活動報名表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文物局代章)
2024年6月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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