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朱經農
這份文獻應使用傳統漢字,而非簡化字。校對時應以原文為準,特別注意簡化字與繁體字之間的一對多的對應關係以及異體字的使用。如果無法直接校對原文,請勿進行機器或人工轉換,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問題。 一般而言,文獻應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漢字。漢字簡化方案於195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獻(如1956年前的文獻、未施行簡化字的地區文獻,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通常應保留使用傳統漢字。在漢字簡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只有部分漢字被簡化的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等)通常應以原文形式保存。 |
一 原書
[編輯]適之足下:
《新青年》第四卷第四號已收到。《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所主張甚是;比之從前的「八不主義」及文規四條,更周密,更完備了。周作人君所譯之《皇帝之公園》,弟極喜歡。何不寄一本到清宮裡給滿洲皇族讀讀?《老洛伯》詩平平而已。譯詩本不容易。弟既不能自譯,就不敢妄評他人譯作,內容姑置不論罷。報中通信一門所論,大半是「中國今後之文字問題」。弟非文學專家,又於白話文章缺少實驗,本不應插口亂說;只因這塊「文字革命」的招牌底下,所賣的貨色種類不一,所以我們作「顧客」的也當選擇選擇那樣是可用的,那樣是不可用的。今請分述於下:
現在講文字革命的大約可分四種:(第一種)是「改良文言」,並不「廢止文言」;(第二種)「廢止文言」,而「改良白話」;(第三種)「保存白話」,而以羅馬文拼音代漢字:(第四種)是把「文言」、「白話」一概廢了,採用羅馬文字作為國語(這是鍾文鰲先生的主張)。
這第四種弟是極端反對,因為羅馬文字並不比漢文簡易,並不比漢文好。凡羅馬文字達得出的意思,漢文都達得出來。「舍己之田以耘人之田」,似可不必。拉丁文是「死文字」,不用說了。請看法文一個「有」字便有六十種變化(比孫行者七十二變少不多了),「命令格」等等尚不在內。同一形容詞,有的放在名詞前面,有的又在後面,忽陰忽陽,一弄就錯。一枝鉛筆為什麼要屬陽類?一枝水筆為什麼要屬陰類?全無道理可說。西班牙文之繁複艱難,亦復類此。弟試了一試,真是「望洋興嘆」;上學期考試一過,就把法文教科書高高的放在書架頂上,不敢再問,連Ph.D.的夢想也隨之消滅。意大利文我沒有見過,不敢亂說;只是同為拉丁文支派,想必也差不多的。就是英文,我也算讀了好幾年,動起筆來仍是不大自然,並不是我一人如此。雖說各人天分有高低,恐怕真正寫得好的也不甚多。試問今日如果把漢文廢了,要通國的人民都把娘肚子裡帶來的聲調腔口全然拋卻,去學那ABCD,可以做得到嗎?即就歐洲而論,英、法、德、意、西、葡、丹、荷,各有方言,各有文字,彼此不能強同,至今無法統一。德國人尚不能採用法文,英國人尚不能採用俄語,何以中國人卻要廢了漢文,去學羅馬文字呢?此外可討論的地方尚多,想兄等皆極明白,不用我費話,且把這第四种放開一邊,再來說第三種。
廢去漢字,採用羅馬拼法,一切白話皆以羅馬字書之,也是做不到的。請教「詩」,「絲」,「思」,「私」,「司」,「師」,這幾個字,用羅馬字寫起來有何分別?如果另造新名代替同音之字,其弊亦與第四拼字主張相等,因為不自然,不易記,並且同音之字太多,造新名亦不容易。據我的意思,還是學日本人的辦法,把拼音寫在字旁邊,以作讀音準標,似乎容易些。
至於第一第二兩種,應當相提並論。不講文字革命則已;若講文字革命,必於二者擇一。二者不同之點,就是文言存廢問題。有人說,文言是千百年前古人所作,而今已成為「死文字」;白話是現在活人用品,所以寫出活潑潑的生氣滿紙。文言既系「死」的,就應當廢。弟以為文字的死活,不是如此分法。古人所作的文言,也有「長生不死」的;而用「白話做的書,未必皆有價值有生命」,足下已經說過,不用我重加引申了。平心而論,曹雪芹的《紅樓夢》,施耐庵的《水滸》,固是「活文學」;左丘明的《春秋傳》,司馬遷的《史記》,未必就「死」了。我讀《項羽本紀》中的樊噲,何嘗不與《水滸》中的武松、魯智深、李逵一樣有精神呢?(其餘寫漢高祖,寫荊軻、豫讓、聶政等,亦皆活靈活現。)就是足下所譯的《老洛伯》詩,「羊兒在欄,牛兒在家,靜悄悄的黑夜」,比起《詩經》裡的「雞棲於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等,其趣味也差不多。所以我說文言有死有活,不宜全行抹殺。我的意思,並不是反對以白話作文,不過「文學的國語」,對於「文言」、「白話」,應該並采兼收而不偏廢。其重要之點,即「文學的國語」並非「白話」,亦非「文言」,須吸收文字之精華,棄卻白話的糟柏,另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活文學」。(第一)是要把作者的意思完完全全的描寫出來;(第二)要使讀文字的人能把作者的意思容容易易透透徹徹的領會過去;(第三)是把當時的情景(述事),或正確的理由(論理),活靈活現實實在在的放在讀者的面前(這三層或有些重複。信筆寫去,不及修飾,望會其意,而棄其文)。有些地方用文言,便當就用文言:有些地方用白話痛快,就用白話。我見《新青年》所載陳獨秀、錢玄同諸君的大作,也是半文半俗,「文言」、「白話」,夾雜並用;而足下所引《木蘭辭》、《兵車行》,陶淵明的詩,李後主的詞,也是如此,並非完全白話。我所以大膽說一句:「主張專用文言而排斥白話,或主張專用白話而棄絕文言,都是一偏之見。」我知道足下聽了很不高興,但是我心裡如此想,嘴裡就不能不如此說。我不會說假話以取悅於老哥,尚望原諒原諒。
我現在有的地方非常頑固。看見有幾位先生要把法文或其他羅馬文字代漢文,心裡萬分難過,故又在足下面前多嘴。我知足下必說,「你自己法文不好,就反對法文,和那些不懂漢文的人要廢漢文一樣荒謬」。這句話是不合名學的。古人說,「君子不以人廢言」;又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若說錢玄同的主張必然不錯,就犯了Argumentumad hominern的語病;若說老朱的話一定不對,就犯了lgnoratio elenchi的語病了。我正在這裡反對用外國語代漢文,自己忽然寫了兩個外國字進去,足下必然笑我。須知廢止漢文,與引用外國術語是兩件事體。英文裡面可引用日本語「Kimono」(着物),因為「着物」非英、美所固有;漢文裡頭也未嘗不可引用一二「名學術語」,因為「國語」尚未完全造成,譯語尚無一定標準,恐所譯不達原意,故存其真耳。
今天我沒有功夫多寫信了。還有一句簡單的話,就是「白話詩」應該立幾條規則。我們學過Rhteoric,都知道「詩」與「文」之別,用不着我詳加說明。總之,足下的「白話詩」是很好的,念起來有音,有韻,也有神味,也有新意思,我決不敢妄加反對。不過《新青年》中所登他人的「白話詩」,就有些看不下去了。須知足下未發明「白話詩」以前,曾學杜詩(在上海做「落日下山無」的時代),後來又得力於蘇東坡、陸放翁諸人的詩集,並且宋詞元曲,融會貫通,又讀了許多西人的詩歌,現在自成一派;好像小叫天唱戲,隨意變更舊調,總是不脫板眼的。別人學他,每每弄得不堪入耳。所以我說,要想「白話詩」發達,規律是不可不有的。此不特漢文為然,西文何嘗不是一樣?如果詩無規律,不如把詩廢了,專做「白話文」的為是。
要說的話很多,將來再談罷。
朱經農白 六月五日寄於美國
二 答書
[編輯]經農足下:
在美國的朋友久不和我打筆墨官司了。我疑心你們以為適之已得了不可救藥的證候,盡可不用枉費醫藥了。不料今天居然接到你這封信,不但討論的是「文學革命」,並且用的白話文體。我的親愛的經農,你真是「不我遐棄」的了!
來信反對第四種文字革命(把文言白話都廢了,採用羅馬字母的文字作為國語)的話,極有道理,我沒有什麼駁回的話。且讓我的朋友錢玄同先生來回答罷。
第三種文字革命(保存白話,用拼音代漢字),是將來總該辦到的。此時決不能做到。但此種主張,根本上盡可成立(趙元任君曾在前年《留美學生月報》上詳細討論,為近人說此事最精密的討論)。即如來信所說詩,絲,思,司,私,師,等字,在白話里,都不成問題。為什麼呢?因為白話里這些字差不多都成了複音字,如「蠶絲」,「思想」,「思量」,「司理」,「職司」,「自私」,「私下裡」,「私通」,「師傅」,「老師」,翻成拼音字,有何妨礙?又如「詩」字,雖是單音字,卻因上下字的陪襯,也不致誤聽。例如說,「你近來做詩嗎?」「我寫一首詩給你看」,這幾句話里的「做詩」,「一首詩」,也不致聽錯的。平常人往往把語言中的字看作一個一個獨立的東西。其實這是大錯的。言語全是上下文的(Contextural),即如英文的Rite,Right,Write三個同音字,從來不會聽錯,也只是因為這個原故。
來書論第一二種文字革命(改良文言與改用白話)的話,你以為我「聽了很不高興」,其實我並沒有不高興的理由。你這篇議論,宗旨已和我根本相同,但略有幾個誤解的論點,不能不辯個明白:
(第一)來書說,「古人所作的文言,也有長生不死的」,你所說的「死」,和我所說的「死」,不是一件事。我也承認《左傳》、《史記》在文學史上,有「長生不死」的位置。但這種文學是少數懂得文言的人的私有物,對於一般通俗社會便同「死」的一樣。我說《左傳》、《史記》是「死」的與人說希臘文拉丁文是「死」的是同一個意思。你說《左傳》、《史記》是「長生不死」的,與希臘學者和拉丁學者說Euripides和Virgil的文學是「長生不死」的是同一個意思。《左傳》、《史記》在「文言的文學」里,是活的;在「國語的文學」里,便是死的了。這個分別,你說對不對?
(第二)來書所主張的「文學的國語」,「並非白話,亦非文言,須吸收文言(原文作『文字』,疑是筆誤)之精華,棄卻白話的糟粕,另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活文學」。這是很含糊的話。什麼叫做「文言之精華」?什麼叫做「白話的糟粕」?這兩個名詞含混得很,恐怕老兄自己也難下一個確當的界說。我自己的主張可用簡單的話說明如下:
我所主張的「文學的國語」,即是中國今日比較的最普通的白話。這種國語的語法文法,全用白話的語法文法。但隨時隨地不妨採用文言裡兩音以上的字。
這種規定,——白話的文法,白話的文字,加入文言中可變為白話的文字,——可不比「精華」、「糟粕」……等等字樣明白得多了嗎?至於來書說的「雅俗共賞」四個字,也是含糊的字。什麼叫做「雅」?什麼叫做「俗」?《水滸》說,「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請問這是雅是俗?《列子》說,「設令發於餘竅,子亦將承之。」這一句字字皆古,請問是雅是俗?若把雅俗兩字作人類的階級解,說「我們」是雅,「他們」小百姓是俗,那麼說來,只有白話的文學是「雅俗共賞」的,文言的文學只可供「雅人」的賞玩,決不配給「他們」領會的。
來書末段論白話詩,未免有點偏見。老兄初次讀我的「兩個黃蝴蝶」的時候,也說「有些看不下去」。如今看慣了,故覺得我的白話詩「是很好的」。老兄若多讀別人的白話詩,自然也會看出他們的好處。就如《新青年》四卷一號所登沈尹默先生的《霜風呼呼的吹着》一首,幾百年來,那有這種好詩!老兄一筆抹煞,未免太不公了。
來書又說,「白話詩應該立幾條規則」。這是我們極不贊成的。即以中國文言詩而論,除了「近體」詩之外,何嘗有什麼規則?即以「近體」詩而論,王維、孟浩然、李白、杜甫的律詩,又何嘗處處依着規則去做?我們做白話詩的大宗旨,在於提倡「詩體的解放」。有什麼材料,做什麼詩;有什麼話,說什麼話;把從前一切束縛詩神的自由的枷鎖鐐銬,攏統推翻:這便是「詩體的解放」。因為如此,故我們極不贊成詩的規則。還有一層,凡文的規則和詩的規則,都是那些做「古文筆法」、「文章軌範」、「詩學入門」、「學詩初步」的人所定的。從沒有一個文學家自己定下做詩做文的規則。我們做的白話詩,現在不過在嘗試的時代,我們自己也還不知什麼叫做白話詩的規則。且讓後來做「白話詩入門」、「白話詩軌範」的人去規定白話詩的規則罷!
民國七年七月十四日 胡適
來信與答覆部份有分別的版權許可。
來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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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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