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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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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正書
作者:諸葛亮 蜀漢
本作品收錄於《諸葛亮集 (張澍)

  案:《蜀志》,刑法峻急,法正諫曰:「昔高祖,約法三章,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一州,初有其國,未垂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故答之。 真偽有爭議,裴松之《三國志注》:難曰:案法正在劉主前死,今稱法正諫,則劉主在也。諸葛職為股肱,事歸元首,劉主之世,亮又未領益州,慶賞刑政,不出於己。尋沖所述亮答,專自有其能,有違人臣自處之宜。以亮謙順之體,殆必不然。又雲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未聞善政以刻剝為稱。

  君知其一,未知其二。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濟。劉璋暗弱,自已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爲治之要,於斯而著。《蜀志》本傳注引郭沖五事。